煤炭熱值分析儀器 化驗煤炭發熱量設備
鑫達儀器牌煤炭熱值化驗設備用于測定可燃性固體或粘稠液體物質的發熱量。特別適用于測定煤的發熱量,并且可以直接給出空氣干燥基(分析基)高位發熱量和收到基(應用基)低位發熱量的值。廣泛應用于煤炭、石油、木材、食品等行業的化驗室和地質、質量監督、大專院校的實驗室。
煤炭熱值分析儀器 化驗煤炭發熱量設備
■采用ATMER高級單片機系統
■儀器具有自動注水、 排水、自動調水溫、自動攪拌、自動點火、自動 打印等功能,操作簡單,可長時間連續進行測量。
■全中文菜單式操作界面,簡單易操作。
■具有實驗后換算高、低位發熱量功能。
■實驗過程自動冷卻校正,對使用環境溫度要求寬松。
■令配制制冷系統
量熱儀標定:
量熱儀標定前應先輸入苯甲酸點火熱數值。如數據不變,則不必輸入
稱取苯甲酸 0.7 -1.1g 。苯甲酸應研細,在以濃硫酸為干燥劑的干燥皿中放置 3 天或在 60 — 70 ℃ 烘箱中烘 3 — 4 小時。冷卻后壓餅。
3 與測定步驟相同。
按 [ 標定 ] 鍵,輸入樣重,攪拌器開始攪拌,標定開始
量熱儀液晶顯示器顯示內筒溫度和試驗時間, 5 分鐘后記錄內筒溫度 TO , 10 分鐘后記錄內筒溫度 to ,測試外筒溫度 tj ,通電點火,測試終點溫度 tn 繼續攪拌 10 分鐘記錄內筒溫度 Tn 。“嘟嘟”報訊四聲,顯示并打印結果。并保存新的 E 、 K 、 A 值。
按任意鍵返回待命狀態。同樣的方法標定 5 次。
將 5 次熱容量( E )差值小于 40J 的結果: E 、 K 、 A 去平均值,輸入至儀器中(按 [ 設定 ] 鍵)。作為系統常數。
如果 5 次結果中有超出 40J 的,則再補做 1 次或兩次。若仍不能滿足要求,應查明原因重新標定。
系統熱容量: E= [ Q×m×1.0015 + q1 + q2 ] / ( tn-to + C ) (詳見國標)
實驗室條件:
1、量熱儀應放置在不受陽光直射的地方,朝北,以避免陽光照射。
2、室內應盡量保持穩定,每次測定過程室溫變化不應超過1K,通常室溫以15~30℃范圍為宜,相對濕度≤80%。
3、室內應無強烈的空氣對流,因此不應有強烈的熱源和風扇等,量熱儀試驗過程中應避免開啟門窗,避免室內人員過多。若實驗室已安裝空調,則必須避免空調運行時形成的氣流直接吹向量熱儀。建議用戶連續24小時開啟空調或不開空調。
4、備有合適的工作臺面(是水泥臺,因為試驗過程中儀器不能晃動)以便放置儀器。
5、電源:AC220V±10﹪,并有良好的地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