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電機房指示燈牌標志燈消防應急照明燈
發電機房指示燈牌標志燈消防應急照明燈
產地 | 珠海 | 是否進口 | 否 | 品牌 | 易發 |
型號 | YF-BLZD-1LROEI2W-B3 | 防護等級 | ip30 | 光源類型 | LED |
光源功率 | 2(W) | 電壓 | 220(V) | 主要適用范圍 | 酒店 商場 寫字樓 地鐵 學校等 |
一、公司簡介:
本公司是專業生產應急燈具的廠家,公司秉承質量*、顧客*及顧客滿意為宗旨,為顧客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務。本公司*致力于消防應急燈的研究開發,現工廠具有一定規模,并有多名產品研發、質檢專業技術人員,具備各種質量檢驗設備。產品外觀新穎,品種齊全,做工精細,各項技術指標上都符合國家對消防應急燈的要求,并通過國家消防電子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的檢驗。
二、用途:
本產品適用于安裝在一般工業與民用建筑中的消防應急燈具,以應付突然性、事故性停電時,停電后為人員疏散和/或消防作業提供照明的燈具。
本產品*依照《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GB17945-2010國家標準設計制造,廣范用于酒店、賓管、機場、醫院、學校、工廠以及各種大型辦公樓和高檔娛樂場所。
三、主要技術指標:
1、額定電源電壓:AC220V;2、額定工作頻率:50Hz;3、主電功耗:2W;4、光源:LED ,XH-LC5462PGW-SA-6 DC3.0V 0.2W ,5、應急轉換時間:<2S;6、50cd/m²<表面亮度<300cd/m²;7、充電時間:<24小時;8、應急時間:90分鐘;9、電池種類、型號及規格:鎳鎘電池1.2V 900mAh JYH-900-1 10、外殼防護等級:IP30;11、內部接線和外部接線:按國家消防電子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釋義消防應急燈具防護等級雖為IP30,此燈具*安裝在室內使用,定義為普通燈具-外部接線0.75㎡以下的線,內部接線電流小于2A時可以使用0.5㎡以下的線。12、電氣間隙和爬電距離:內置PCB部分按國家消防電子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釋義只考核交流保險裝置前的電氣間隙>1.7mm,爬電距離>2.5mm(PCB上保險絲后面部分電路若因特殊情況產生爬電或漏電時,保險裝置會動作,不會造成安全隱患);帶電部位對已接地外殼電氣間隙>1.7mm,爬電距離>2.5mm。13、執行標準:《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GB17945-2010;
四 、指示燈面性能簡介:
- 主電:綠色指示燈,此指示燈一直亮時,表示市電正常。(注:本燈具有電壓自動轉換電路,市電電壓如果下降到150V左右時,燈具會由主電狀態轉入應急狀態,當市電電壓上升到170V左右時,燈具會自動由應急狀態恢復至主電狀態。使用本燈具時,應檢查輸入交流電壓是否正常)
- 充電:當燈具的交流輸入端接通AC220V電源時,燈內的電路能夠自動檢測電池電量,根據電池電量決定充電電流和充電時間,以加方式給電池補充電量。電池處充電狀態時,紅色指示燈點亮;當電池充滿電時,紅色充電指示燈熄滅。
- 故障:黃色指示燈,并有聲信號,主電狀態時,下列情況均會指示故障,且各種狀況下故障指示燈狀態如下:
- 電池未安裝(電池連線未接觸好:)或電池短路或電池失效時,故障指示燈以1Hz的頻率閃爍;
- 直流保險管開路時,故障指示燈以1Hz的頻率在閃爍;
- 自檢時光源短路或光源開路時,故障指示燈以3Hz的頻率閃爍;
- 月自檢時應急時間小于110S時,故障指示燈常亮;
- 年自檢時應急時間小于30min時,故障指示燈常亮;
- 自檢功能:
(1)、燈具持續工作48H后每隔(30±2)D能自動由主電工作狀態轉入應急工作狀態并持續110S,然后自動恢復到主電工作狀態,持續應急工作時間少于35S時,燈具會出現聲、光信號,只有斷開交流電源將故障源排除后聲、光信號才會終止。
(2)、燈具持續主電工作每隔一年能自動由主電工作狀態轉入應急工作狀態持續至放電終止,然后
自動恢復到主電工作狀態;持續應急工作時間少于30min時,燈具會出現聲、光信號,只有斷開交流電源交故障源排除后聲、光信號才會終止。
(3)、燈具5.(2)條可手動完成4.(1)條、5、(3)條可手動完成4.(2)條的自檢功能,手動自檢不影響自動自檢計時,如燈具斷電且應急工作至放電終止后,燈具在接通電源后重新開始計時。
5、模擬按鈕功能:注:以下(1)(2)(3)條燈具在主電狀態下進行,(4)條在燈具進入應急功能時進行。
(1)模擬主電供電故障,用戶應根據*門的要求對應急燈進行定期檢查。主電工作時,持續按住模擬按鈕<3S后,燈具進入模擬主電供電故障狀態自動轉入應急狀態,松開后自動恢復原狀態。
(2)持續按模擬按鈕≥3S且<5S,燈具模擬月自檢功能,綠色指示燈以1Hz的頻率閃爍,燈具自動進入應急狀態60S±1S后自動恢復至主電狀態,當自檢應急時間小于60S時,燈具會出現故障聲和黃燈常亮狀態,表明電池容量不足,需更換電池。(注電池未充滿電時,進行月自檢或年自檢或手動模擬操作,燈具可能發出聲、光故障信號,斷電后聲、光信號即會消除,進行自檢操作時,燈具應處于滿電狀態。)
(3)持續模擬按鈕≥5S,燈具模擬年自檢功能,綠色指示燈以3Hz的頻率閃爍,燈具自動應急直至電池過放電保護部分啟動后自動恢復至主電狀態,當就應急時間小于35分鐘時,燈具會出現故障聲和黃燈常亮狀態,表明電池容量不足,需要更換電池。(注電池未充滿電時,進行月自檢或年自檢操作,燈具可能發出聲、光故障信號,斷電后聲、光信號即會消除,進行自檢操作時,燈具應處于滿電狀態。)
(4)燈具進入應急狀態時,持續按住模擬按鈕≥2S,可關閉燈具的應急輸出功能,該功能可有效的使用電池不至于*處于無電狀態,延長了電池的使用壽命,且不影響燈具主電斷電后的自動應急功能。
6、過充電保護:燈具內部有精準的過充電保護,當電池充滿電后,電路自動轉入涓流浮充狀態,以保護電池。
7、過放電保護:燈具內電路有精確的過放電保護,當電池電壓下降至一定程度時,過放電路會及時切斷放電電路,關斷電壓不低于電池額定電壓的80%(鉛酸電池為85%)。
五、電池的更換方法:
1)、按第九條所述拆開燈具。2)、取出電池。3)、拔出電池插頭,更換新電池。4)、然后按照拆卸的倒序安裝即可。(注:更換電池時請注意電路板上所標的正負極)
六、光源的更換方法:
本燈具采用超高亮LED作為光源,一般不易損壞,其壽命超過燈具的使用壽命,的確需更換時按以下步驟進行:
- 用十字螺絲刀壓一下,直接拿出玻璃2)拔出連接光源板的排插。抽出壞光源板;3)更換新的光源板,插好排插;4)直接抽出PCB板,完成光源更換。(光源板規格請查看光源PCB板上所標型號與銷售商)
七、保養與維護:
可使用棉布及酒精擦拭應急燈外殼,注意不能使用天拿水及汽油,否則會損壞應急燈外殼及其他零件。請勿在雨水下、濕度大于或等于90%環境,有腐蝕的環境下使用。
八、保持期限:
本產品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保質,產品如在保持期內出現故障,請直接與銷售商,銷售商能按相關規定更換或維修。
九、 使用安裝方法
1)根據使用場所所需疏散方向選擇合適燈具;
2)單面燈具對應后板面的掛釘孔孔具,在墻上打好4厘大頭沉頭螺釘;將燈具掛在已打好的螺釘上,須確保牢固可靠;
3)按燈具所提供的接線圖接通電源,燈具即進入主電亮燈和充電狀態;然后按模擬按鈕,試驗燈具是否正常工作,充電完成后,工作電路會自動關閉主充功能,停電后燈具自動進入應急狀態。
注:安裝時應使燈具的電源線外于可靠的*性連接,不應采取讓非專業人員徒手可拆除的連接方式,帶接地標志的燈具,應保證燈具具有可靠的接地。
十、拆卸方法
1)斷開連接交流電AC220V電源線,將燈具從固定位置取下;
2)用十字螺絲刀壓一下,直接拿出玻璃;
3)拆開線夾,取出電池和電源線;
4)將PCB主板抽出。
注意事項
|
注:應按國家有關規定更換使用壽命到期的燈具,當燈具出現故障聲音時,會干擾使用場所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環境,只有斷開燈具的交流電源后故障響聲才能停止,將故障排除后才能重新安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