拋繩設備 手持拋繩器
拋繩器是集火箭,引燃器和拋繩裝置于一個容器內的組件。并只可以使用一次,無風發射距離大于230M,發射仰角:45度,發射偏度:10度左右。拋繩破斷張力大于2000N。
拋繩器必須符合1974年SOLAS公約1996年修正案,救生設備規則LSA要求。配備之前應經過規定的船級社檢驗合格后,方可使用。
拋繩器主要有拋繩設備和筒式拋繩設備。每艘船舶應配備至少4套拋繩設備,其中每套(傳統式)拋繩設備由4枚拋射火箭、4只拋射藥筒、4盒拋繩(每盒繩長400m長)和一支拋射槍所組成,整套裝備裝在一個防水箱子內。
拋繩器設備平時存放于駕駛室或海圖室內,存放位置應有明顯標志。拋繩火箭及拋射藥筒的有效期一般為三年,應注意及時換新。(傳統式)拋繩器,持槍者應站在拋射盒的后方,槍口瞄準目標,水平仰角一般為30°左右,發射船應位于上風。如救助或被救助的一方是油輪則應由油輪發射拋繩器要有solas公約規定,對于500總噸及以上的船舶必須配備有拋繩器。
拋繩設備 手持拋繩器
拋繩設備 手持拋繩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