燈光系統
照明質量要求
視覺的滿足僅用光量是不夠的,即使有了演出所要求的亮度,全部的演出意圖也不能充分地、正確地表現出來。要根據情況巧妙地配光使演出得到正確表現,這就不僅要考慮光的量而且還必須充分考慮光質的問題。
燈光的要求
度值:距地面1.5垂直距離,照度達到1500LX
色溫:光源的相關色溫達到3200K
顯色指數:Ra值>90
采用三相四線線制,380V/220V,50HZ
電纜線為阻燃電纜,地面距燈的高度不低于2 .6m,燈與吊掛裝置的高度為85cm
室燈全開時無眩光,不刺眼:室內溫度1小時之內上升不到1度
造型立體感的要求
應通過燈光的合理運用,以得到不同程度的照明方向性的立體感效果,造型燈可使表演區變換層次,或是強烈莊重,也可以是淡雅無華的但應避免過多的缺乏亮度對比的漫射光,而顯得困乏無措,方向性不要太強,防止造型的可板,窄束光的集射光獲得陰影過多時,影像交錯又會雜亂而沖淡了造型的美感。
布光
本區域燈光系統設計采用三點式布光法,以主持人為中心位置,在其前后兩側分別按光比合理布光。
面光:使整個光區的范圍照明足夠,即能保證大面積的有效光源,又可形成人物面部光斑的平滑過度。突出采訪人物的形象,使人物面部質感強、立體感強、生活感強、真實感強、細膩、貼近觀眾;
逆光:根據光比輪廓光是整個光區中人物或景物受光強的光,所采用的燈具本身有較強的照度,使主持人立體感增強,質感增加;
頂光和側光均使主持人的面部輪廓更加細膩立體;
所有的燈具均通過滑軌上的燈具滑車相連,使燈具能夠左右調整,并可360度轉向照明,*地增加燈光系統的靈活性、可調整性。
本方案根據貴單位實際情況以節省資金滿足節目需要的情況下配置,燈光能夠綜合利用的原則設計,如與實際使用有出入,則可相應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