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爆起動器 濟南防爆磁力啟動器BQC廠家
1 適用范圍
本企業標準規定了BQC系列防爆電磁起動器(以下簡稱起動器)的產品分類、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志、包裝、運輸及貯存等要求。
本企業標準適用于起動器的設計、制造與檢驗。
起動器主要適用于爆炸性氣體環境中1區或2區危險區域,爆炸性氣體、蒸氣為ⅡB或ⅡC、T4及以下場所,作為控制交流50Hz、額定電壓至380V的三相異步電動機的直接起動、停止或反轉之用。具有過載、斷相、失壓、短路等保護。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對于本文件的應用是*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注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版本(包括所有的修gai單)
3 產品分類
3.1 起動器分類
3.1.1 起動器按功能可分為兩類:單向控制和可逆控制。
3.1.2 起動器按電流可分為:9A、12A、16A、25A、32A、40A、50A、65A。
3.3 基本參數
3.3.1 起動器的基本參數應符合表1的規定
3.3.2 起動器的防爆標志BQC61為ExdeⅡBT4,BQC62為ExdeⅡCT4
3.3.3 起動器適用于以下額定工作制
1.
八小時工作制;
2. 不間斷工作制;
3. 斷續周期工作制;
4. 短時工作制
訂貨須知
用戶在訂貨時,須注明配電箱的回路數,各回路相應的是電流以及斷路器的級數,若須帶漏電功能,
則還需注明,若需帶總開關則請注明總開關的電流及級數,并注明進出線方向,進出線規格及對應的數量。
照明配電箱開關布局及安裝尺寸部分可參照后面的外形及安裝舉例動力照明混合時,按動力配電箱造型。
一般情況下,用
戶必須提供配電電氣系統圖。其它產品訂貨需提供技術要求等,詳細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