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護欄是設置在分隔帶開口處.為方便特種車輛(如交通事故處理車輛、急救車輛)在緊急情況下通行和一側道路施工封閉時臨時開啟放行的活動設施。活動護欄在正常情況下要求具有一定的隔離性能和防護性能,在臨時開放時應能快速、靈活地移動。
活動護欄的防護性能必須通過實車碰撞試驗結果來評價,評價標準主要參照《高速公路護欄安全性能評價標準》(JTG/T F83-01-2004):
1、車體三方向加速度小于或等于20g;
2、護欄能夠有效地阻擋車輛并對車輛進行導向,禁止車輛任何形式的穿越、翻越、騎跨、下穿護欄;
3、護欄應有良好的導向性能,車輛碰撞后的駛出角度應小于碰撞角度的60%;
4、碰撞后實驗車輛應保持正常行駛姿態,不發生橫轉、掉頭現象;
5、在碰撞過程中,脫離組件、碰撞碎片(護欄的碎片)或其他護欄上的碰撞物不能侵入駕駛室內及阻擋駕駛員的視線;
6、橫向變形量參照分隔帶護欄設置方式,規定不超過1.5米;
7、開啟方便性:3-5位開啟人員30分鐘內開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