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各部門及總務部人力專員應將應急準備教育和訓練列入計劃,落到實處。全公司范圍的防火安全教育培訓由總務部人力專員組織。
3、生產部安全專員負責組建義務消防隊,由總務部人力專員組織安排對義務消防隊進行安全技能培訓。
4、生產部安全專員負責新建成建筑物的消防設計、防火審核及驗收的申報工作,審核或驗收通過后方可進行施工或使用。
5、生產部安全專員負責對消防器材及消防設施(包括消防栓)進行定點標識,每季度檢查其數量及完好性,并進行合理的維護、保養或更換。消防器材料在選擇時應考慮其使用過程中的環境影響,盡量選用環保型消防器材。
6、設備維護員除平時不定期的對各車間電器設備、設施、電路干線的檢查和維護外,每季度還要組織一次全公司范圍內的電器設備、設施、電路干線的檢查,并將結果詳細記錄。
7、原材料、成品倉庫應注意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資的倉儲管理,應準備充足的應急準備物資,如防止危險品泄漏的物品。
8、總務部人力專員應安排對環保設施操作人員進行培訓,培訓內容為環保設施的操作方法及設施異常時應急辦法,盡量減少由于人為原因造成的污染物異常排放。
9、在相關崗位應準備完善的個人防護用品和應急物資,如手套、口罩及砂子等,并訓練員工熟練使用。
10、生產部安全專員應準備緊急狀態聯絡辦法以及和外部機構的聯系渠道,門衛及有關地點應有事故報告電話及負責人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