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勘察車
車輛設計、制造、檢驗遵循簡捷、實用、安全、可靠的建設理念,在各個環節嚴格遵守以下建設原則:
1) 符合國家和行業的汽車技術或法規相關標準;
2) 整車主要性能不低于底盤要求的相關指標。
3) 貫徹“簡單、實用、可靠、機動、標準”的設計原則;
4) 遵循通用化、模塊化、標準化的設計原則,提高系統的可靠性和維修性;
5) 充分考慮安裝、使用、維修的方便性和可達性;
6) 優先選用國家標準進行產品設計,提高產品的標準化系數。
7) 遵守合約中約定的相關使用要求和技術指標。
本事故現場勘察車遵守底盤生產商的改裝手冊的要求,在改裝過程中,底盤的核心部件、主要參數及性能指標未被改變或者符合原車設計指標要求。改裝后的車輛按法規公告要求進行相關檢測與試驗,具備產品準入資格,符合國家及車輛使用地的上牌要求,確保車輛能順利完成上牌。
1. 整車簡介
車身噴2004制外觀,側窗玻璃貼4Mil的安全防暴膜,車身前后安裝高強度沖撞型保險杠,盡可能保護車輛的安全。配置警示裝備,通過全車四周警示燈光和后大顯示屏可對提醒過往車輛按相關規定行駛和注意道路動態。配置強光照明燈,為夜間作業提供高亮度、大范圍、遠距離的持續照明。
車內按功能分為乘員艙、裝備艙兩部分,乘員艙可搭載5名警員,駕駛室儀表上安裝警燈控制手柄,可喊話,控制警燈;副駕駛遮陽板更換成遮陽板顯示屏,通過顯示屏觀察車外監控畫面。
駕駛區基本維持原狀態不變,一般只在儀表區增加了警燈控制器、定位導航、及其它駕駛輔助設備等,具體視上裝配置情況而定。另外,第二排位置可以乘坐3名警員。
裝備艙位于乘員艙的后部,是本車最重要的功能區域,在原皮卡后廂基礎上開發出整體式沖壓、組焊成型的封閉式高強度貨箱,采用尾部上開式后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