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 476-6建筑材料和結構火災傳播指數在試驗過程中,試樣暴露在管狀火炬上,燈的放熱量為530 J/S在試驗過程中,試樣暴露在管狀火炬上,燈的放熱量為530 J/S。開始測試5分鐘后,將功率降至1500瓦,直到完成實驗時才改變電源,總測試時間為20分鐘。
BS 476-6建筑材料和結構火災傳播指數對同時測量的兩條曲線的溫差值進行了比較。在測試的前三分鐘,每30秒取一次溫差值,在接下來的4-10分鐘內,每隔一分鐘取一次溫差值。在后的11-20分鐘,每兩分鐘取一次溫差值,根據公式計算了這三個階段的火焰擴散指數。
BS 476-6建筑材料和結構火災傳播指數符合標準:
BS 476 Part 6 A1: 2009:建筑材料阻燃防火測試標準;
GB/T 17658-1999:阻燃木材燃燒性能試驗《火傳播試驗方法》
測試方法:
BS 476-6通過火焰傳播指數大小,評估墻壁和天花板等產品的防火性能。用熱電偶連續記錄煙囪中的溫度與室溫的差值,并將所得結果(溫差與時間的關系曲線)與標定曲線比較,標定曲線是以規定密度的石棉-水泥板以同樣的方式測定。
分別計算3個時間段[(0-3)min,(4-10)min,(11-20)min]的分火焰傳播指數i(即i1、i2、i3)
總火焰傳播指數I為3個分火焰傳播指數之和(即I=i1+i2+i3)。
高度超過一定值的某些室外建筑,應采用I不大于20的材料或0級材料。其中,0級材料的火焰傳播指數為i≤6,I≤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