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燃測試儀
阻燃測試儀
燃燒性試驗是采用規定尺寸的本生燈 (Bunsen burner) 和特定燃氣源(甲烷或天然氣),按一定的火焰高度和一定的施焰角度對呈水平或垂直狀態的試品定時施燃若干次,以試品點燃、灼熱燃燒的持續時間和試品下鋪墊的引燃物是否引燃來評定其燃燒性。
本燃燒性試驗儀能對移動式設備防火防護外殼;駐立式設備的防火防護外殼;安置于防火外殼內的材料;V-0、V-1、V-2、HB、5V、HF-1、HF-2、HBF 級材料或泡沫塑料的可燃性進行定級評定。適用于照明設備、低壓電器、家用電器、機床電器、電機、電動工具、電子儀器、電工儀表、信息技術設備、電氣事務設備、電氣連接件和輔件等電工電子產品及其組件部件的研究、生產和質檢部門,也適用于絕緣材料、工程塑料或其它固體可燃材料行業。
一:用途
水平垂直燃燒試驗儀是測定樣品的的損壞程度以及樣品的線性燃燒速率和余焰/余灼時間。用于對電器設備和器具的塑料材料部件進行水平、垂直可燃性試驗。產品箱體外殼為鐵板噴涂(不銹鋼外殼可選),并配置可燃氣體泄露報警裝置(國內),配備了大面積透明觀察窗,數顯計燃燒、余焰、余灼時間,本裝置外形美觀,使用方便,性能可靠。測試產品包括:家電、照明、電子類產品上的塑料件,工程塑料及橡膠材料等等。
二:符合標準
水平垂直燃燒試驗儀是依據IEC60950-1,UL94、IEC60707、IEC60695-2-2、GB5169、ISO1210等標準的要求設計進行制造的。
、本生燈燈頭:燈管直徑 9.5mm ± 0.5mm 從空氣主進氣口或入口處向上長度約100mm
2、本生燈具管口形狀:圓形燈口和不銹鋼魚尾狀燈口 ( 可更換 )
3、燈具試驗傾角: 0°、 20°、 45°可快速定位, 行程約 150mm
4、施燃氣體:98% 甲烷氣 ( 基準氣 ) ,也可使用 37MJ/m 3 ±1MJ/m 3 天然氣
采用自動打火裝置,方便試驗自動進行本生燈燈頭可以調節 0-45 度燃燒角度,并配有相應角度指示
4、照明燈具采用標準防爆燈具,符合安全標準配有水平燃燒夾具、垂直燃燒夾具和柔性試品夾具,其中柔性夾具導軌采用進口品牌,均可上下、前后、左右調節(仿美國 ATLAS)自動控制,可以保證若干次試驗可以連續自動進行采用進口的電流表、時間繼電器(YOTO)和計數器(奧托尼克斯),歐姆龍繼電器及底座
5、其他元器件采用國產
6、通風風扇采用密封型風扇,保證在試驗時內部空間處于封閉狀態. (標準要求)
機器可含測溫裝置(標準要求,選配)
持燃時間:1s ~ 999.9s( 數顯不可預置 )
7、重復施燃次數:1 ~ 9999 次 ( 數顯可預置 )
8、燃燒試驗區容積:0.75 立方(水平垂直燃燒試驗儀) ,背景黑色,背景照度≤20Lux
9、箱體已經全部改為 1.2mm 鏡面不銹鋼箱體,美觀大方,耐腐蝕!
10、排氣孔:?100mm
11、電源功率:0.5kVA 220V 50-60H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