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PS-1140(660)煤礦井下自動排水監控系統
一、用途:
國家安監總局2009年實施的《煤礦防治水規定》第118條規定:受水威脅嚴重的礦井,應當實現井下泵房無人值守和地面遠程監控;本系統正是根據此規定,以PLC為核心技術進行設計的。監控系統分為井上主控部分和井下執行控制部分,整個自動化系統由數據自動采集、自動控制、自動輪換工作、動態顯示、故障記錄報警和通信接口等幾部分組成。
二、系統組成:
主要由工業控制計算機、光纖網絡、排水監控裝置主機(內置:PLC模塊、觸摸屏、本安電源、后備電源、光纖以太網交換機等)、液位傳感器、壓力傳感器、超聲波流量傳感器、電動閥門、電動球閥、真空泵、射流泵、溫度傳感器、電壓電流變送器、高低壓軟起動器等組成。
三、特點:
1、系統具有可靠性高、實時性強、信息化程度高、安全保障措施好、抗干擾能力強、故障率低、易于管理和維護;系統自動完成已選泵組的啟停和監控工作,實現水泵的自動控制和無人值守。
2、系統控制具有全自動、半自動、手動和檢修四種工作方式。
3、系統可根據水倉水位自動開停水泵,預測水位的增長速度自動選擇在用電平谷期進行排水。
4、具有強大的數據處理和采集功能;具有各檢測指標的上、下限報警值顯示和設定,如正壓、負壓、電流、電壓、流量、閥門狀態等;密碼控制,只許特定人員按照密碼口令操作。
5、系統具有語音、圖象以及報警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