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體滅火系統各部件強度問題引發物理爆炸的可能性分析氣體滅火系統生產廠商若嚴格執行國加標準與企業標準,那么由于氣體滅火系統各部件強度問題而引發物理爆炸的可能性是不存在的。
高壓二氧化碳滅火系統在允許的儲存條件下可能出現的壓力為15MPa。標準中要求對二氧化碳儲存容器和容器閥在型式試驗時進行45MPa的超壓強度試驗,并要求對每只進行22.5MPa液壓強度試驗。這些試驗是部件強度的保證。為了實際使用中的安全,標準還要求在容器閥上設置19±0.95MPa動作范圍的安全泄壓裝置。這也是說在非正常升壓情況下,容器內的壓力可達到19.95MPa,這相對于液壓強度試驗壓力還是小的。為了保證集流管與管網的安全,標準也要求在集流管上設置動作壓力為15±0.75MPa的安全泄壓裝置。
從受壓容器的角度分析,其物理爆炸的危險性還是存在的。比如,十分嚴重的機械撞擊可能引發物理爆炸。對管網而言,由于平時處于非受壓狀態,不存在物理爆炸的前提條件。如果管網是按規范進行選材和施工的,在滅火劑釋放時不會產生物理爆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