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氟丙烷滅火系統的滅火設計濃度不應小于滅火濃度的1.3倍,惰化設計濃度不應小于惰化濃度的1.1倍。
滅火濃度、惰化濃度是試驗得出的滅火的最小體積百分比,而在實際氣體滅火系統設計,滅火劑用量計算時,采用的則是滅火設計濃度或惰化設計濃度。這是因為滅火濃度或惰化濃度是理論上能夠撲滅火災的最小濃度,但是實際應用中,還需要考慮安全系數等問題,所以設計值需要大于滅火濃度或惰化濃度。
固體表面火災和圖書、檔案、票據和文物資料庫的滅火設計濃度,這里為什么圖書、檔案、票據和文物資料庫等防護區的滅火設計濃度要大于固體表面火災的濃度呢?這是因為紙張類可燃物相對其它固體可燃物來說發展為淺度的深位火災的危險可能性更大,而撲滅深位火災的滅火濃度要遠大于撲滅表面火災的滅火濃度。所以這里對于圖書、檔案、票據和文物資料庫等火災規定的滅火設計濃度更高。
7.1 外觀檢查
目測檢查,結果應符合6.1的規定。
7.2 材料檢查
7.2.1 灰鑄鐵的機械性能試驗按GB/T 9439的規定進行,結果應符合6.2.1和6.2.4的規定。
7.2.2 鑄銅件的機械性能試驗按GB/T 228的規定進行,結果應符合6.2.2的規定。
7.3 螺紋尺寸檢查
試驗用圓柱管螺紋的環規、塞規的精度應符合GB/T 7307的規定,公制螺紋的環規、塞規的精度不應低于7H、8g,結果應符合6.3的規定。
7.4 進水口連接尺寸檢查
試驗用游標卡尺檢查消防水鶴進水口的連接尺寸,游標卡尺的精度不低于0.02mm,結果應符合6.4的規定。
7.5 密封性能試驗
7.5.1 試驗從進水口灌水并排除試樣內的空氣,將閥門關閉后,緩慢均勻升壓至公稱壓力,保壓2min,結果應符合6.5的規定。
7.5.2 上述試驗結束后,封閉出水口,開啟閥門至,緩慢均勻升壓至公稱壓力,保壓2min,結果應符合6.5的規定。
7.6 水壓強度試驗
在密封性能試驗結束后,繼續緩慢升壓至1.5倍公稱壓力,保持2min,結果應符合6.6的規定。
7.7 排放余水裝置檢查
試驗將消防水鶴閥門關閉,從進水端灌水,同時緩慢將閥門開啟至位置,當水灌滿后,再將閥門快速關閉,同時計時,至水鶴內余水全部排空止,結果應符合6.7的規定。
7.8 接口試驗
試驗按GB 12514.1的規定進行,結果應符合6.8的規定。
7.9 最小過流口徑和其他要求的測量
試驗采用游標卡尺、角度規、鋼卷尺、測力計等常規量器具測量,結果符合6.9和6.10的規定。
8.1 檢驗分類與項目
8.1.1 型式檢驗
8.1.1.1 有下列情況之一時,應進行型式檢驗:
a) 新產品試制定型鑒定;
b) 正式投產后,如產品結構、材料、工藝、關鍵工序的加工方法有重大改變,可能影響產品的性能時;
c) 發生重大質量事故時;
d) 產品停產一年以上,恢復生產時;
e) 質量監督機構提出要求時。
8.1.1.2 產品型式檢驗項目應按表2的規定進行。
8.1.2 出廠檢驗
每臺套產品出廠均應進行表2規定的“逐臺檢驗”項目的檢驗。
每批次產品出廠應進行表2規定的“批次檢驗”項目的檢驗。
8.2 抽樣方法
型式檢驗應送檢樣品一臺套。產品批次出廠檢驗的抽樣基數由生產商自定,樣品數量至少一臺套。
8.3 檢驗結果判定
8.3.1 型式檢驗
試樣的型式檢驗項目全部合格,該試樣為合格。
8.3.2 出廠檢驗
試驗樣品出廠檢驗中,逐臺檢驗項目合格者,可提交批次檢驗,不合格者返工后可再次提交檢驗。批次檢驗項目全部合格,該批次樣品為合格。若出現不合格項目,允許加倍抽樣檢驗,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為不合格,否則可判為合格:
a) 出現A類項目不合格;
b) B類項目不合格數大于1;
c) C類項目不合格數大于2;
d) 若已有一項B類項目不合格時,C類項目不合格數大于1。
1.0.1 為統一住宅建筑電氣設計,全面貫徹執行國家的節能環保政策,做到安全可靠、經濟合理、技術、整體美觀、維護管理方便,制定本規范。
1.0.2 本規范適用于城鎮新建、改建和擴建的住宅建筑的電氣設計,不適用于住宅建筑附設的防空地下室工程的電氣設計。
1.0.3 住宅建筑電氣設計應與工程特點、規模和發展規劃相適應,并應采用經實踐證明行之有效的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
1.0.4 住宅建筑電氣設備應采用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高效節能、環保、安全、性能的電氣產品,嚴禁使用已被國家淘汰的產品。
1.0.5 住宅建筑電氣設計除應符合本規范外,尚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
條文說明
1.0.1 住宅建筑電氣設計分為強電、弱電(智能化)兩部分。強電設計包括:住宅建筑的供配電系統、配變電所、自備電源、低壓配電、配電線路布線系統、常用設備電氣裝置、電氣照明、防雷與接地;弱電(智能化)設計包括:住宅建筑的信息設施系統、信息化應用系統、建筑設備管理系統、公共安全系統、機房工程。
1.0.2 本條規定了本規范的適用范圍。住宅建筑電氣設計包括單體住宅建筑和住宅小區的電氣設計。
住宅建筑電氣設計的深度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建筑工程設計文件編制深度規定》的要求
2.0.1 住宅單元 residential building unit
由多套住宅組成的建筑部分,該部分內的住戶可通過共用樓梯和安全出口進行疏散。
2.0.2 套(戶)型 dwelling unit
按不同使用面積、居住空間和廚衛組成的成套住宅單位。
2.0.3家居配電箱 house electrical distributor
住宅套(戶)內供電電源進線及終端配電的設備箱。
2.0.4 家居配線箱 (HD)house tele-distributor
住宅套(戶)內數據、語音、圖像等信息傳輸線纜的接入及匹配的設備箱。
2.0.5 家居控制器 (HC)house controller
住宅套(戶)內各種數據采集、控制、管理及通信的控制器。
2.0.6 家居管理系統 (HMS)house management system
將住宅建筑(小區)各個智能化子系統的信息集成在一個網絡與軟件平臺上進行統一的分析和處理,并保存于住宅建筑(小區)管理中心數據庫,實現信息資源共享的綜合系統。
條文說明
與住宅建筑相關的專用術語可參見《民用建筑設計術語標準》GB/T 50504—2009,本規范正文里不再引用。住宅建筑常用的術語有:住宅、酒店式公寓、別墅、老年人住宅、商住樓、低層住宅、多層住宅、中高層住宅、高層住宅、單元式住宅、塔式住宅、通廊式住宅、聯排式住宅、躍層式住宅等。為方便電氣專業人員查閱,將本規范條文里引用到的及部分常用的住宅建筑術語列入條文說明里。
住宅:供家庭居住使用的建筑。
酒店式公寓:提供酒店式管理服務的住宅。
商住樓:下部商業用房與上部住宅組成的建筑。
別墅:一般指帶有私家花園的低層獨立式住宅。
低層住宅:一至三層的住宅。
多層住宅:四至六層的住宅。
中高層住宅:七至九層的住宅。
高層住宅:十層及以上的住宅。
2.0.1 本術語摘自《住宅建筑規范》GB 50368—2005第2.0. 3條。
2.0.2 本術語摘自《民用建筑設計術語標準》GB/T 50504—2009第3.1.6條,《住宅建筑規范》GB 50368—2005第2.0.3條“套”的定義為:由使用面積、居住空間組成的基本住宅單位。2.0.3 家居配電箱內應設置電源接入總開關電器和終端配電斷路器。目前住宅戶內的供電電源為AC 220/380V,將來直流家用電器普及后,直流電源也可能成為住宅的供電電源。所以家居配電箱的定義適用于現在的交流電源也適用于將來的直流電源。
2.0.5 家居控制器一般具有家庭安全防范、家庭消防、家用電器監控及信息服務等功能。有線傳輸的家居控制器一般為固定式安裝,無線傳輸的家居控制器為移動式放置。
3.3.2 當每套住宅建筑面積大于150㎡時,超出的建筑面積可按40W/㎡~50W/㎡計算用電負荷。
3.3.3 每套住宅用電負荷不超過12kW時,應采用單相電源進戶,每套住宅應至少配置一塊單相電能表。
3. 3.4 每套住宅用電負荷超過12kW時,宜采用三相電源進戶,電能表應能按相序計量。
3.3.5 當住宅套內有三相用電設備時,三相用電設備應配置三相電能表計量;套內單相用電設備應按本規范第3.3.3條和第3.3.4條的規定進行電能計量。
3.3. 6 電能表的安裝位置除應符合下列規定外,還應符合當地供電部門的規定:
1 電能表宜安裝在住宅套外;
2 對于低層住宅和多層住宅,電能表宜按住宅單元集中安裝;
3 對于中高層住宅和高層住宅,電能表宜按樓層集中安裝;
4 電能表箱安裝在公共場所時,暗裝箱底距地宜為1.5m,明裝箱底距地宜為1.8m;安裝在電氣豎井內的電能表箱宜明裝,箱的上沿距地不宜高于2.0m。
條文說明
3.3.1 1 中華人民共和國2010年04月27日發布建保[2010]59號《關于加強經濟適用住房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通知中要求經濟適用住房單套建筑面積標準嚴格執行控制在60㎡左右。《北京市“十一五”保障性住房及“兩限”商品住房用地布局規劃》中明確面積標準:廉租房一居室40㎡,兩居室60㎡。平均套型標準為50㎡。經濟適用住房要嚴格控制在中小套型,中套住房面積控制在80㎡左右,小套住房面積控制在60㎡左右。兩限房套型建筑面積90%控制在90㎡以下。平均套型標準為80㎡。表3.3.1中A套型數據適用于60㎡左右一居室;B套型建筑面積按兩限房套型建筑面積數值設定。
2 表3.3.1中用電負荷量及相對應的電能表規格是為每套住宅規定的最小值,如某些地區或住宅需求大功率家用電器,如大功率電熱水器、電炊具、帶烘干的洗衣機、空調等,應考慮實際家用電器的使用負荷容量。空調的用電量不僅與面積、套型的間數有關,也與住宅所處地區的地理環境、發達程度、住戶的經濟水平有關。每套住宅的用電負荷量,全國各地供電部門的規定不同,各省市的地方住宅規范亦有較大的不同。設計人員在確定每套住宅用電負荷量時還應考慮當地的實際情況。
3.3.3 本條款及本規范條文里出現的單相電源為AC220V電源。大多數情況下一套住宅配置一塊單相電能表,但下列情況每套住宅配置一塊電能表可能滿足不了使用要求:
1 當住宅戶內有三相用電設備(如集中空調機等)時,三相用電設備可另加一塊三相電能表;
2 當采用電采暖等另行收費的地區,電采暖等用電設備可另加一塊電能表;
3 別墅、躍層式住宅根據工程狀況可按樓層配置電能表。
3.3.4 本條款及本規范條文里出現的三相電源為AC380V電 源。對用電量超過12kW且沒有三相用電設備的住戶,規范建議采用三相電源供電,對電能表的選用只做出了按相計量的規定,設計人員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可選用一塊按相序計量的三相電能表,也可選用三塊單相電能表。
3.3.5 當住戶有三相用電設備和單相用電設備時,設計人員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可選用一塊按相序計量的三相電能表,也可選用一塊三相電能表和一塊單相電能表。
3.3.6 第1款 電能表安裝在住宅套外便于查表及維護。
第2、3款 電能表集中安裝便于查表及維護。6層及以下的住宅建筑,電能表宜集中安裝在單元首層或地下一層;7層及以上的住宅建筑,電能表宜集中安裝在每層電氣豎井內;每層少于4戶的住宅建筑,電能表可2層~4層集中安裝。
如果采用預付費磁卡表,居民不宜進入電氣豎井內,電能表可就近安裝在住宅套外。采用數據自動遠傳的電能表,安裝位置應便于管理與維護。
第4款 電能表箱安裝在人行通道等公共場所時,暗裝距地1.5m是為了避免兒童觸摸,明裝箱距地1.8m是為了減少行人磕碰。電氣豎井內明裝箱上沿距地2.0m是為了管理維修方便。從上述可以看出,電能表箱安裝在不同的位置有不同的要求,各有利弊,但安裝在電氣豎井內或電能表間里,除占用一定的面積外,對于人身安全和維修管理是有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