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氟丙烷滅火系統工作原理:
系統動作時,滅火劑瓶組的滅火器由專設的充壓氣體瓶組按設計壓力對其進行充壓,并輸送到七氟丙烷滅火系統。
七氟丙烷滅火系統特點:
1.閥門通徑大,阻力損失小,噴放時間短,瓶組容器閥呈直通式構造,充裝為180L,噴放時間小于3.5S
2.采用膜片密封,密封性能安全可靠。
3.閥門開啟動作迅速,維護簡單。
4.高軟管連接簡單,便于系統現場安裝。
5.運輸距離遠,保護空間大:在滿足設計規范的情況下,壓系統滅火劑輸送的距離遠,2.5MPa的增壓級的管道輸送距離大于或等于50M,4.2MPa增壓級的管道輸送距離大于或等于60M。
6.滅火效率高:系統噴嘴入口壓力較高,平穩,噴射時間短,改善了滅火劑的霧化效果,提高滅火效率。
7.七氟丙烷(HFC—227ea)滅火系統是一種高效能的滅火設備,其滅火劑HFC—227ea是一種無色、無味、低毒性、絕緣性好、無二次污染的氣體,對大氣臭氧層的耗損潛能值(ODP)為零,是鹵代烷1211、1301的替代品之一。
七氟丙烷滅火系統單元組成:
包括滅火劑儲存鋼瓶,氮氣驅動鋼瓶,容器閥,單向釋壓器,液位計,氮氣輸送管路組件,連接管,單向閥。分配裝置以及管網:包括選擇閥,管網,噴嘴等。
3.0.1 防火封堵組件的防火、防煙和隔熱性能不應低于封堵部位建筑構件或結構的防火、防煙和隔熱性能要求,在正常使用和火災條件下,應能防止發生脫落、移位、變形和開裂。
3.0.2 建筑防火封堵材料應根據封堵部位的類型、縫隙或開口大小以及耐火性能要求等確定,并應符合下列規定:
1 對于建筑縫隙,宜選用柔性有機堵料、防火密封膠、防火密封漆等及其組合;
2 對于環形間隙較小的貫穿孔口,宜選用柔性有機堵料、防火密封膠、泡沫封堵材料、阻火包帶、阻火圈等及其組合;
3 對于環形間隙較大的貫穿孔口,宜選用無機堵料、阻火包、阻火模塊、防火封堵板材、阻火包帶、阻火圈等及其組合。
3.0.3 建筑防火封堵的背襯材料應為不燃材料,并宜結合防火封堵部位的特點、防火封堵材料及封堵方式選用。當背襯材料采用礦物棉時,礦物棉的容重不應低于80kg/m³,熔點不應小于1000℃,并應在填塞前將自然狀態的礦物棉預先壓縮不小于30%后再擠入相應的封堵位置。
3.0.4 當采用無機堵料時,無機堵料的厚度應與貫穿孔口的厚度一致,封堵后的縫隙應采用有機防火封堵材料填塞,且填塞深度不應小于15mm。
3.0.5 當采用柔性有機堵料時,柔性有機堵料的填塞深度應與建筑縫隙或環形間隙的厚度一致,長度應為建筑縫隙或環形間隙的全長。當配合礦物棉等背襯材料使用時,柔性有機堵料的填塞深度不應小于15mm,長度應為建筑縫隙或環形間隙的全長,建筑縫隙或環形間隙的內部應采用礦物棉等背襯材料填塞。
3.0.6 當采用防火密封膠時,應配合礦物棉等背襯材料使用,防火密封膠的填塞深度不應小于15mm,長度應為建筑縫隙或環形間隙的全長,建筑縫隙或環形間隙的內部應采用礦物棉等背襯材料填塞。當建筑縫隙或環形間隙的寬度大于或等于50mm時,防火密封膠的填塞深度不應小于25mm。
3.0.7 當采用防火密封漆時,其涂覆厚度不宜小于3mm,干厚度不應小于2mm,長度應為建筑縫隙的全長,寬度應大于建筑縫隙的寬度,并應在建筑縫隙的內部用礦物棉等背襯材料填塞。防火密封漆的搭接寬度不應小于20mm。
3.0.8 當采用阻火包或阻火模塊時,應交錯密實堆砌,并應在封堵后采用有機防火封堵材料封堵相應部位的縫隙。
3.0.9 當采用防火封堵板材時,板材周邊及搭接處應采用有機防火封堵材料封堵;當采用蓋板式安裝時,板材的周邊還應采用金屬錨固件固定,錨固件的間距不宜大于150mm。
3.0.10 當采用泡沫封堵材料時,其封堵厚度應與貫穿孔口的厚度一致。
3.0.11 當采用阻火包帶或阻火圈時,對于水平貫穿部位,應在該部位的兩側分別設置阻火包帶或阻火圈;對于豎向貫穿部位,宜在該部位下側設置阻火包帶或阻火圈;對于腐蝕性場所的貫穿部位,宜采用阻火包帶。
3.0.12 當防火封堵組件及貫穿物的剛性不足時,應在水平貫穿部位兩側或豎向貫穿部位下側采用鋼絲網、不燃性板材或支架等支撐固定。鋼絲網、不燃性板材或支架等支撐及其與墻體、樓板或其他結構間的固定件應采取防火保護措施。
3.0.13 當被貫穿體具有空腔結構時,應采取防止防火封堵材料或組件變形影響封堵效果的措施。
3.0.14 樓板上貫穿孔口的防火封堵組件不應承受其他外荷載;對于面積較大的封堵部位,應采取在封堵部位周圍設置欄桿等防護措施,并應設置明顯的標志。
3.0.15 無機堵料、柔性有機堵料、防火密封膠、泡沫封堵材料等防火封堵材料的燃燒性能、理化性能及防火封堵組件的耐火性能,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防火封堵材料》GB23864的有關規定。阻火圈的燃燒性能、理化性能和耐火性能應符合現行行業標準《塑料管道阻火圈》GA304的有關規定。
3.0.1 在建設工程中需要進行防火封堵的部位,均為要求具有一定耐火性能的建筑構件或結構。防火封堵組件作為該構件或結構整體的一部分,也需要達到該構件或結構的相應耐火要求。為此,要求防火封堵組件能與相應構件或結構協同工作,具有與封堵部位構件或結構相適應的耐受火焰、高溫煙氣和其他熱作用的性能。
在確定防火封堵方式時,要考慮不同防火封堵材料之間、防火封堵材料與建筑縫隙以及背襯材料之間、防火封堵材料與被貫穿體、貫穿物之間等的協調工作性能,使防火封堵組件能夠適應建筑振動、溫度應力、變形等正常使用條件和火災時高溫、熱風壓等的作用,能在使用過程中保持其穩定性、不發生脫落、位移和開裂等情況。當然,這與所用防火封堵材料的特性、在火災中的表現以及施工質量有很大關系,應予以重視。
3.0.2 本條分別根據建筑縫隙、環形間隙較小的貫穿孔口及較大的貫穿孔口的防火封堵需要,明確了常用的幾種封堵材料類型。環形間隙的大小主要影響到防火封堵材料的選型及填塞等施工操作。一般,間隙在15mm~50mm時,為環形間隙較小的情況;間隙大于50mm時,為環形間隙較大的情況。建筑縫隙封堵的具體措施及要求見本標準第4章,貫穿孔口封堵的具體措施及要求見本標準第5章。
3.0.3 根據國家標準《絕熱材料及相關術語》GB/T4132一2015,礦物棉為由熔融巖石、礦渣、玻璃制成的棉狀絕熱纖維的總稱,包括玻璃棉、巖棉、礦渣棉、硅酸鋁棉等。在進行防火封堵時,常采用礦物棉作為背襯材料。為確保礦物棉具有較高的耐火性能,一般需要選用容重不低于80kg/m³的礦物棉,該類礦物棉經過擠壓后有足夠的預壓力,既可以抵消火災時礦物棉受熱膨脹引起松動脫落的外擴力,也能通過擠壓填塞使礦物棉本身更加密實。因此,礦物棉需要進行擠壓后緊密填塞入建筑縫隙、貫穿孔口的環形間隙等部位。在實際工程中,當所用礦物棉的總厚度不小于縫隙(間隙)寬度的150%,且在壓縮不小于30%后礦物棉的容重通常不低于100kg/m³時,封堵部位具有更好的阻火隔煙性能。
3.0.4 無機堵料屬于無機防火封堵材料,為以無機材料為主要成分的粉末狀固體,與外加劑調和使用時,具有適當的和易性,不同于一般的水泥砂漿等建筑材料。無機堵料適用于面積較大的貫穿孔口、電纜溝的防火隔墻等部位的封堵。當封堵貫穿孔口時,無機堵料的厚度應與貫穿孔口的厚度一致,對較大的孔口封堵時,需采取合適的剛度增強措施。當用于電纜溝防火隔墻部位時,采用無機堵料封堵后在貫穿部位留下的縫隙,需配合使用具有膨脹性的防火封堵材料進行封閉處理,其填塞深度不應小于15mm。
3.0.5 柔性有機堵料屬于有機防火封堵材料。由于建筑縫隙、貫穿孔口的環形間隙的寬度有大有小,寬度小的縫隙(間隙)可在縫隙(間隙)內直接填塞柔性有機堵料進行封堵;寬度較大的縫隙(間隙)需與礦物棉等不燃性背襯材料配合使用進行封堵。當在縫隙(間隙)內部全部填塞柔性有機堵料或與礦物棉等不燃背襯材料配合使用進行封堵時,柔性有機堵料要塞滿縫隙(間隙)且密實平整,填塞深度不應小于15mm,且需根據縫隙(間隙)寬度填塞適當深度的柔性有機堵料??p隙(間隙)越寬,柔性有機堵料需填塞的深度越深,才能滿足防火、防煙和隔熱要求。
3.0.6 防火密封膠屬于有機防火封堵材料。防火密封膠的填塞深度需要與縫隙(間隙)的寬度相適應,才能達到較好的防火、防煙和隔熱要求。在填塞時,防火密封膠要封閉縫隙(間隙),不允許間斷。為了保證防火密封膠粘接穩固以及封堵組件的耐火性能,還要在縫隙(間隙)內部填塞密實的礦物棉作為背襯材料。對于防火密封膠的填塞深度,不同產品的要求可能還有差異。具體設計和施工時,還需根據相應的產品技術要求來確定,但至少要達到15mm。
3.0.7 防火密封漆屬于縫隙防火封堵材料,具有較好的彈性,其彈性變形能力一般不小于50%,適用于縫隙位移變形要求高的防火封堵。為了保證防火密封漆粘接穩固及封堵組件的耐火性能,需要在縫隙內部填塞密實的礦物棉作為背襯材料。根據常見防火密封漆的性能和測試情況,濕涂覆厚度不小于3mm時,基本可以保證其干厚度不小于2mm。防火密封漆之間以及防火密封漆與縫隙周邊相連接部位也要可靠搭接,搭接寬度不能小于20mm,確保其變形時不會脫落。
防火密封漆的厚度、搭接寬帶、封閉長度等均要符合相應產品的技術要求,且不能低于本標準的規定。
3.0.8 阻火包或阻火模塊適用于較大貫穿孔口、電纜溝的防火隔墻等部位的封堵。作為成型材料,要交錯進行堆砌,確保其穩固,封堵厚度需根據貫穿部位的大小和耐火性能來確定。對于采用阻火包等封堵后留下的縫隙,需采用柔性有機堵料、防火密封膠等有機防火封堵材料進行封堵處理。柔性有機堵料、防火密封膠等封堵材料的厚度、搭接寬帶、封閉長度等均要符合相應產品的技術要求且不能低于本標準的規定。
3.0.9 防火封堵板材適用于面積較大的貫穿孔口及空開口的防火封堵。根據防火封堵板材的安裝方式,分嵌入式安裝和蓋板式安裝兩種。嵌入式安裝的防火封堵板材,通常用柔性有機堵料或防火密封膠等有機防火封堵材料將板材與孔口周邊縫隙緊密填塞;蓋板式安裝的防火封堵板材,通常采用金屬錨固件將板材錨固在孔口上,并用柔性有機堵料或防火密封膠等將板材周邊及搭接處的縫隙緊密填塞。
在防火封堵板材與貫穿物的連接部位要根據貫穿物的類型以及封堵部位的彈性和膨脹性需要,采用與之相適應的有機防火封堵材料進行封堵。
3.0.10 泡沫封堵材料為有機防火封堵材料,具有較好的流動性,適用于電纜及各種管道的組合貫穿等復雜工況和封堵操作空間較小的貫穿孔口的防火封堵。泡沫封堵材料要填滿貫穿孔口,其厚度需與貫穿孔口的厚度一致。
3.0.11 阻火圈或阻火包帶安裝時,是將阻火圈或阻火包帶套在或纏繞在硬聚氯乙烯等塑料管道外壁上?;馂臅r,阻火圈或阻火包帶的阻燃膨脹芯材受熱迅速膨脹后擠壓管道,使貫穿孔口被封堵,起到阻止火勢和煙氣沿燒蝕的管道蔓延的作用。阻火圈或阻火包帶有明裝和暗裝兩種安裝方式,但水平貫穿墻體等的孔口的封堵應在墻的兩側都設置阻火圈或阻火包帶,豎向貫穿樓板等的孔口的封堵,則宜在樓板下側設置阻火圈或阻火包帶。
3.0.12 防火封堵組件及貫穿物的剛性不足時,需要采取加固措施,如設置支架、承托板等。當采用防火封堵板材進行封堵時,要確保貫穿物、被貫穿體及防火封堵板材的整體性和剛性良好。蓋板式防火封堵板材的錨固件、加固支架等輔助材料,均要根據材質情況采取涂防火涂料等防火保護措施。
3.0.13 被貫穿體的類型大多是混凝土樓板、磚石砌塊墻體等實體結構,也有些是防火板或石膏板與輕鋼龍骨或木龍骨、內部填塞巖棉等構造的輕質墻體等,有的還具有一定的空腔結構,包括預制空心板等。對于具有空腔結構的構件,要采取防止防火封堵材料或組件因脫落、變形后降低封堵效果的措施,如在輕質隔墻貫穿孔口部位增設內部支撐、設置穿墻套管等。
3.0.14 防火封堵材料或組件與被貫穿體之間的連接不是結構上的強連接,雖具有一定承載力,但構造上只考慮承受其自身的重量。因此,樓板上的貫穿孔口,無論尺寸大小,都要采取防護措施,防止防火封堵組件因外部荷載的作用而發生脫落、位移和開裂等現象,從而影響封堵效果。對于面積較小的封堵部位可采用設置蓋板等防護措施;對于面積較大的封堵部位需考慮采用設置欄桿等防護措施。此外,要設置必要的警示標志。
3.0.15 防火封堵組件的耐火性能受縫隙(間隙)寬度和深度、貫穿物類型和孔口尺寸、被貫穿體類型及特性等諸多因素的影響,其耐火性能要按照與實際使用工況對防火封堵組件進行測試,以確保安全。防火封堵組件的耐火性能試驗方法和試驗條件要符合國家現行標準《防火封堵材料》GB23864、《塑料管道阻火圈》GA304等標準,并測試合格。
防火封堵組件的耐火性能以測試數據為基礎。一般情況下,測試工況復雜的防火封堵組件的耐火性能可以代替工況簡單的情況,但需經評估認定。如果難以做出準確的評定,則該防火封堵組件的耐火性能須經測定來確定。對于工況復雜的防火封堵,如貫穿物中含有直徑大于40mm的管道、電纜填充率大于45%等,其耐火性能都要經過專門測試來確定。目前,國內已有一些相關防火封堵組件按照實際使用工況進行測試的耐火性能實驗數據。本標準有關貫穿孔口的防火封堵組件和建筑縫隙防火封堵組件的做法,參考了國內外一些測試列表、評估報告和產品使用要求手冊等資料。國外有關貫穿孔口防火封堵組件耐火性能試驗方法的標準有:美國材料試驗協會的《貫穿防火封堵耐火測試》ASTME814、《耐火連接系統的試驗方法》ASTME1966,美國保險商實驗室的《貫穿防火封堵耐火測試》UL1479、《建筑縫隙防火封堵耐火測試》UL2079和歐盟的《設備安裝耐火測試第3部分:貫穿封堵》EN1366-3、《設備安裝耐火測試第4部分:縫隙封堵》EN1366-4等。
4.0.1 建筑縫隙的防火封堵應根據建筑縫隙的位置、伸縮率、寬度和深度以及使用防火封堵材料或組件的環境溫度和濕度條件、防水要求等,選用合適的防火封堵材料或組件。
4.0.2 樓板之間、樓板與防火分隔墻體之間、防火分隔墻體之間的建筑縫隙防火封堵應符合下列規定:
1 對于使用時無振動或伸縮的縫隙,宜采用礦物棉等背襯材料填塞,并應在背襯材料外覆蓋有機防火封堵材料;
2 對于使用時有振動或伸縮的縫隙,應采用礦物棉等背襯材料填塞,并應在背襯材料外覆蓋彈性有機防火封堵材料。
4.0.3 建筑幕墻的層間封堵應符合下列規定:
1 幕墻與建筑窗檻墻之間的空腔應在建筑縫隙上、下沿處分別采用礦物棉等背襯材料填塞且填塞高度均不應小于200mm;在礦物棉等背襯材料的上面應覆蓋具有彈性的防火封堵材料,在礦物棉下面應設置承托板。
2 幕墻與防火墻或防火隔墻之間的空腔應采用礦物棉等背襯材料填塞,填塞厚度不應小于防火墻或防火隔墻的厚度,兩側的背襯材料的表面均應覆蓋具有彈性的防火封堵材料。
3 承托板應采用鋼質承托板,且承托板的厚度不應小于1.5mm。承托板與幕墻、建筑外墻之間及承托板之間的縫隙,應采用具有彈性的防火封堵材料封堵。
4 防火封堵的構造應具有自承重和適應縫隙變形的性能。
4.0.4 建筑外墻外保溫系統與基層墻體、裝飾層之間的空腔的層間防火封堵應符合下列規定:
1 應在與樓板水平的位置采用礦物棉等背襯材料填塞,且背襯材料的填塞高度不應小于200mm;
2 在礦物棉等背襯材料的上面應覆蓋具有彈性的防火封堵材料;
3 防火封堵的構造應具有自承重和適應縫隙變形的性能。
4.0.5 沉降縫、伸縮縫、抗震縫等建筑變形縫在防火分隔部位的防火封堵應符合下列規定:
1 應采用礦物棉等背襯材料填塞;
2 背襯材料的填塞厚度不應小于200mm,背襯材料的下部應設置鋼質承托板,承托板的厚度不應小于1.5mm;
3 承托板之間、承托板與主體結構之間的縫隙,應采用具有彈性的防火封堵材料填塞;
4 在背襯材料的外面應覆蓋具有彈性的防火封堵材料。
4.0.1 在選用防火封堵材料或組件進行建筑縫隙封堵時,需要考慮縫隙位置及伸縮率、縫隙寬度和深度、使用環境等因素。
(1)縫隙位置及伸縮率:對于沉降縫、伸縮縫、抗震縫等功能性縫隙的封堵,要考慮建筑變形對封堵有效性的影響,不僅要選用彈性良好的防火封堵材料或組件進行封堵,而且要在構造上采取防脫落、變形或開裂的措施。
(2)縫隙寬度和深度:防火封堵的寬度取決于縫隙寬度,因此防火封堵材料的用量及封堵形態隨縫隙的寬度而變化。對寬度一定的縫隙,封堵材料的耐火性能隨封堵深度而異,封堵深度越大,防火封堵部位的耐火性能就越高。
(3)使用環境:防火封堵材料除具有耐火性能外,還要具有適應環境變化的特性,如伸縮性、隔音性、化學兼容性、防腐性、防水性、抗機械沖擊性、溫度和濕度變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