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G100氮氣滅火系統概述
IG100氮氣滅火系統采用來源于大氣的純氮氣作為滅火劑,臭氧耗減潛能值為零,對環境沒有任何不良影響。氮氣無色、無味、無毒,不僅對人體無害,而且在滅火過程中不產生任何化學物質,不會對設備造成二次污染,噴放時無霧化現象,無妨視野,能確保人員有條不紊地安全撤離。IG100相對于空氣比重為0.97,使其能夠在保護區內釋放后保持恒定的滅火濃度,從而保證滅火效果,有效防止復燃。
IG100氮氣滅火劑,是新型哈龍替代物之一,具有環保、高效的特點,已經在國際上得到了普遍的認可,并廣泛應用于多種消防場所。氮氣與其他常用的哈龍替代物HFC227七氟丙烷和CO2等氣體滅火劑相比,具有較大的優勢和廣闊的應用前景。
IG100氮氣滅火系統優勢特點
IG100氮氣滅火劑,是新型哈龍替代物之一,具有環保、高效的特點,已經在國際上得到了普遍的認可,并廣泛應用于多種消防場所。氮氣與其他常用的哈龍替代物HFC227七氟丙烷和CO2等氣體滅火劑相比,具有較大的優勢和廣闊的應用前景。
1、環保,節能。氮氣是空氣中的主要氣體組份,不產生任何的溫室效應,也不破壞臭氧層,是環保的清潔氣體。HFC227七氟丙烷的ODP=0,也就是不破壞臭氧層,但是七氟丙烷在大氣中停留時間為31~42年,產生一定的溫室效應。CO2二氧化碳氣體雖然不破壞臭氧層,但溫室效應影響較大。氮氣清潔環保,實施滅火噴放后回歸大氣中,無殘留。而且,氮氣來源廣泛,價格低廉。
2、物理方式滅火。氮氣的滅火原理為降低氧氣濃度,使其不支持燃燒。不產生任何的化學反應,對防護區內的精密儀器和珍貴資料無腐蝕作用,不導電,火災后的現場易于清理。氮氣以氣態方式儲存,噴放時,不會使室內溫度急劇下降,這樣既不會出現存儲珍貴數據資料的紙張和磁盤發脆而損壞的現象,也不會產生冷凝水,影響電器設備和精密儀器的使用壽命。而HFC227七氟丙烷氣體,主要以化學作用滅火,滅火過程中產生HF氫氟酸,對防護區內的設施產生一定的腐蝕。二氧化碳的迅速冷卻作用則會對一些珍貴設備產生影響。
3、安全性高。氮氣滅火系統可以應用在有人員工作的場所,且噴放時,人員可以有足夠的時間逃離。二氧化碳的安全性較低,二氧化碳不但使人窒息,而且它的迅速冷卻效果,在防護區內產生大量白霧,嚴重影響人員逃生。
IG100氮氣滅火系統的滅火劑為氮氣,美國消防協會標準NFPA2001中,規定其代碼為IG100。氮氣是空氣中的組成部分,無色、無味、無腐蝕,不導電,噴放后無殘余。氮氣不但是環境友好氣體,其他優點如下:
(1)氮氣不改變空氣的化學性質;其GWP和ODS的值均為0,換句話說,就是不破壞臭氧層,不引起溫室效應。氮氣不與其它物質或混合物發生化學反應,使用后仍保持自身化學性質,不會對其它物質造成二次污染。(在任何環境下,化學性質均不變)。備注:GWP-溫室效應潛能值;ODP-臭氧層損耗潛能值
(2)氮氣并非合成品;氮氣在生產過程不使用化學試劑,無化學試劑殘渣,均從絕干空氣中提取,通過過程塔進行濃縮和液化。
(3)生產氮氣的耗電成本是可接受的;濃縮和液化的耗電成本大約為每立方米耗電1千瓦時,所生產的N2純度較高,無需額外的提純成本。
6.3.1 陰極保護電絕緣裝置的安裝及測試應符合現行行業標準《陰極保護管道的電絕緣標準》SY/T 0086的有關規定。
6.3.2 棒狀犧牲陽極的安裝應符合下列規定:
1 陽極可采用水平式或立式安裝;
2 犧牲陽極距管道外壁宜為0.5m~3.0m。成組布置時,陽極間距宜為2.0m~3.0m;
3 犧牲陽極與管道間不得有其他地下金屬設施;
4 犧牲陽極應埋設在土壤冰凍線以下;
5 測試裝置處,犧牲陽極引出的電纜應通過測試裝置連接到管道上。
6.3.3 陰極保護測試裝置應堅固耐用、方便測試,裝置上應注明編號,并應在運行期間保持完好狀態。接線端子和測試柱均應采用銅制品并應封閉在測試盒內。
6.3.4 測試裝置的安裝應符合下列規定:
1 每個裝置中應至少有2根電纜或雙芯電纜與管道連接,電纜應采用顏色或其他標記法區分,全線應統一;
2 采用地下測試井安裝方式時,應在井蓋上注明標記。
6.3.5 電纜安裝應符合下列規定:
1 陰極保護電纜應采用銅芯電纜;
2 測試電纜的截面積不宜小于4m㎡;
3 用于犧牲陽極的電纜截面積不宜小于4m㎡,用于強制電流陰極保護中陰、陽極的電纜截面積不宜小于16m㎡;
4 電纜與管道連接宜采用鋁熱焊方式,并應連接牢固、電氣導通,且在連接處應進行防腐絕緣處理;
5 測試電纜回填時應保持松弛。6.4.1 陰極保護參數的測試方法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埋地鋼質管道陰極保護參數測量方法》GB/T 21246的有關規定,陰極保護電位應采用消除IR降的方法進行測試。
6.4.2 陰極保護系統竣工后,應進行下列參數的測試:
1 強制電流陰極保護系統測試應包括下列參數:
1) 管道沿線土壤電阻率;
2) 管道自腐蝕電位;
3) 輔助陽極接地電阻;
4) 輔助陽極埋設點的土壤電阻率;
5) 絕緣裝置的絕緣性能;
6) 管道極化電位;
7) 管道保護電流;
8) 電源輸出電流、電壓。
2 犧牲陽極陰極保護系統測試應包括下列參數:
1) 陽極開路電位;
2) 陽極閉路電位;
3) 管道自腐蝕電位;
4) 管道極化電位;
5) 單支陽極輸出電流;
6) 組合陽極聯合輸出電流;
7) 單支陽極接地電阻;
8) 組合陽極接地電阻;
9) 陽極埋設點的土壤電阻率;
10) 絕緣裝置的絕緣性能。
6.4.3 陰極保護系統竣工后,應提供下列竣工資料:
1 竣工圖應包括下列內容:
1) 平面布置圖;
2) 陽極地床結構圖;
3) 測試裝置接線圖;
4) 電纜連接和敷設圖。
2 設計變更;
3 產品制造廠家提供的說明書、產品合格證、檢驗證明、安裝圖紙等技術文件;
4 安裝技術記錄;
5 調試試驗記錄;
6 隱蔽工程記錄;
7 本規程第6.4.2條規定的各項參數測試數據記錄。
7.1.1 當管道和電力輸配系統、電氣化軌道交通系統、其他陰極保護系統或其他干擾源接近時,應進行實地調查,判斷干擾的主要類型和影響程度。
7.1.2 干擾防護應按以排流保護為主,綜合治理、共同防護的原則進行。
7.1.3 受干擾管道采取防護措施后,應在后期運行維護中做好監測、檢測工作。
7.1.1 本條文中“接近”指的是管道與干擾源的相對位置足以使管道上產生危險影響或干擾影響。
直流干擾和交流干擾的實地調查測試項目及方法可分別參考我國現行行業標準《埋地鋼質管道直流排流保護技術標準》SY/T 0017和現行國家標準《埋地鋼質管道交流干擾防護技術標準》GB/T 50698的具體規定。
7.1.2 排流保護是交、直流干擾防護的主要措施,但對于干擾嚴重或干擾狀況復雜的場合,應以排流保護為主并采取其他相應措施進行綜合治理。
共同防護是指處于同一干擾區域的不同產權歸屬的埋地管道、地下電力和通信、軌道交通等構筑物,宜由被干擾方、干擾源方及其他有關方的代表組成的防干擾協調機構,聯合設防、仲裁、處理并協調防干擾問題,以避免在獨立進行干擾保護中形成相互間的再生干擾。
防護目標包括兩方面:在施工、運行過程中與管道密切接觸的人員安全防護;管道施工、運行過程中的腐蝕控制防護。
7.3.1 管道交流干擾的調查、測試、防護、效果評定、運行及管理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埋地鋼質管道交流干擾防護技術標準》GB/T 50698的有關規定。
7.3.2 交流干擾防護工程實施前,應進行干擾狀況調查測試。測試數據不得少于1個干擾周期。
7.3.3 對同一條或同一系統中的管道,可根據實際情況采用直接接地、負電位接地、固態去耦合器接地等一種或多種防護措施。但所有干擾防護措施均不得對管道陰極保護的有效性造成不利影響。
7.3.4 管道實施干擾防護應達到下列規定:
1 在土壤電阻率不大于25Ω·m的地方,管道交流干擾電壓應小于4V;在土壤電阻率大于25Ω·m的地方,交流電流密度應小于60A/㎡;
2 在安裝陰極保護電源設備、電位遠傳設備及測試樁位置處,管道上的持續干擾電壓和瞬間干擾電壓應小于相應設備所能承受的抗工頻干擾電壓和抗電強度指標,并應滿足安全接觸電壓的要求。
7.3.2 除突發性事故外,城市地上、地下軌道交通形成的干擾源具有周期性變化的規律,周期一般不小于24h。要求干擾腐蝕數據測試至少包括一個周期,目的是使數據全面、真實反映干擾情況。
7.3.4 此處根據土壤腐蝕性強弱的不同,提出了干擾防護的交流干擾電壓和交流電流密度指標。25Ω·m的土壤電阻率界限值,參考了歐洲標準《Evaluation of a.c.corrosion likelihood of buried pipelines-Application to cathodically protected pipelines》CEN/TS 15280和《埋地鋼質管道交流干擾防護技術標準》GB/T 50698的條文規定。
管道實施排流保護后,這兩款應同時滿足。從技術角度來講,款在應用中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在土壤電阻率很高的時候,交流電流密度小于60A/㎡,可管道上感應電壓可能遠超過人體能夠接受的15V的交流安全電壓。第二款從人身安全及設備安全角度考慮,對公眾或維護操作人員所允許的安全接觸電壓,及瞬間干擾電壓應滿足有關安全規范、條例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