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火管自動滅火裝置是一種全新的探測火災、撲救火災的消防設備。它是由一根與滅火劑儲瓶連接在一起經充壓的探火管進行探火,并將滅火劑介質通過探火管本身(直接式)或噴嘴(間接式)釋放到被保護區域,實施滅火。它可以彌補現有的固定式氣體自動滅火裝置的不足,而用于某些特殊的場所的消防保護。在這些場所,由于空間狹小、環境特殊,而無法安裝管網、噴嘴或火災報警系統,致使自動滅火系統不能發揮作用,而使用普通的滅火器又不能將火患撲滅在萌芽狀態,會導致很大的經濟損失。利用探火管自動滅火裝置的滅火方式,可妥善地解決這一難題。
滅火系統優勢:
1.安全性能優勢:釋放氣體對人員影響小,無需人員緊急疏散,滅火劑用量少,環境污染小。
2.技術優勢:無電源,全自動操作;火探管為非金屬軟管,不受油煙、灰塵、電磁干擾等誤報滅火劑釋放及時,滅火速度快滅火的針對性強,直接將滅火劑噴到火源部位。
3.施工安裝優勢:安裝簡便,工期短; 管線簡單,布裝方便無需儲瓶間;無需安裝專門的煙、溫感探測器可伸進各種窄小和復雜易燃的空間和設備中;在安裝期間對外部環境不產生影響。
4.造價優勢:無需儲瓶間、無需防爆設置,工程造價和維護成本低
5.使用成本優勢:滅火劑用量少,滅火成本低;滅對性強,設備損失小。
5.4.1 熱力站循環水泵應設置變頻調速裝置。
5.4.2 熱力站應采用氣候補償系統或設置其他供熱量自動控制裝置。
5.4.3 熱力站水系統應進行阻力平衡優化。
5.4.4 熱力站應對熱量、循環水量、補水量、供回水溫度、室外溫度、供回水壓力、電量及水泵的運行狀態進行實時監測。
5.4.5 當二次側的循環水、補水水質不符合現行行業標準《城鎮供熱管網設計規范》CJJ 34的規定時,應對水處理設施進行改造。
5.4.6 熱力站換熱器宜選用板式換熱器。
5.4.7 開式凝結水回收系統應改造為閉式凝結水回收系統。
條文說明
5.4.2 “氣候補償系統”是一種供熱量自動調節技術,可在整個供暖期間根據室外氣象條件的變化調節供熱系統的供熱量,保持熱力站的供熱量與建筑物的需熱量一致,達到的運行效率和穩定的供熱質量。熱力站的熱力系統控制方式是指熱力站熱源側的調節方式和用戶側負荷的調節方式。“氣候補償系統”應具備的功能,見附錄C。
5.4.4 熱力站對熱量、循環水量、補水量、供回水溫度、室外溫度、供回水壓力、電量及水泵的運行狀態進行實時監測,方便進行供熱量調節。
5.4.6 板式換熱器相比其他方式換熱器具有傳熱系數高、換熱效果好、結構緊湊、體積小等優點,便于供熱系統的運行調節。
5.5.1 當供熱管網輸送效率不符合本規范第4.3.4條的規定時,應根據管網保溫效果、非正常失水控制及水力平衡度三方面的查勘結果進行節能改造。
5.5.2 當系統補水量不符合本規范表4.2.4的規定時,應根據查勘結果分析失水原因,并進行節能改造。
5.5.3 當供熱管網的水力平衡度不符合本規范第4.4.2條的規定時,應進行管網水力平衡調節和管網水力平衡優化,管網水力平衡優化應符合本規范附錄F的規定。
5.5.4 當供熱管網進行更新改造時,應按現行行業標準《城鎮供熱系統節能技術規范》CJJ/T 185和《城鎮供熱管網設計規范》CJJ 34的規定執行。
5.5.5 供熱系統的中繼泵站水泵的節能改造應符合本規范第5.3.12條的規定。
5.5.6 根據檢測結果,在一級供熱管網、熱力站、二級供熱管網、熱力人口處應安裝水力平衡裝置。
5.5.7 供熱管網宜采用直埋敷設方式。
條文說明
5.5.1 供熱管網輸送效率受管網保溫效果、非正常失水控制及水力平衡度的影響,當供熱管網輸送效率低于90%時,要通過查勘結果,從以上三方面分析耗能因素進行節能改造。
5.5.2 供熱管網補水有兩個原因:正常失水和非正常失水。供熱設備、水泵等運行中的排污、臨時維修和少量閥門不嚴的滴漏屬于正常失水;用戶私自放水屬于非正常失水。本規程供熱管網補水量按第4.2.4條兩個指標考核。
5.5.3 水力失衡現象是造成供熱系統能耗過高的主要原因之一。水力失衡造成近端用戶過熱開窗散熱、遠端用戶溫度過低投訴。熱計量、變流量、氣候補償系統、鍋爐房集中臨控技術、室溫調控、水泵變頻控制等節能技術的實施及高效運行都離不開水力平衡技術,水力平衡是保證其他節能措施可靠實施的前提。當供熱系統的循環水泵集中設在鍋爐房或熱力站時,設計要求各并聯環路之間的壓力損失差值不應大于15%。現場可采用檢測熱力站或樓棟的流量與設計流量的比值或供回水平均溫度來判斷平衡度,當水力平衡度不滿足要求時應首先通過的水力平衡調節來解決,只有當僅通過調節仍無法解決問題時,才需要進一步采取其他管網水力平衡措施。
5.5.4 供熱管網使用多年,由于原設計缺陷、負荷變化等原因,管網一般都存在水力不平衡現象。可借供熱管網更新改造的機會,優化管網布局及調整管徑,可能消除水力不平衡現象。
現行行業標準《城鎮供熱系統節能技術規范》CJJ/T 185第3.6.4規定:新建管網和既有管網改造時應進行水力計算,當各并聯環路的計算壓力損失差值大于15%時,應在熱力入口處設自力式壓差控制閥。
5.5.6 一個鍋爐房與多個熱力站組成的一次水供熱系統中,各熱力站可能相距較遠、阻力相差懸殊,為穩定各熱力站的一次水的供水壓差,宜在各環路干、支管道及熱力站的一次水入口設性能可靠的水力平衡閥門,最不利的熱力站無必要設。
一個熱力站與多個環路組成的二次水供熱系統中,可在各環路干、支管道及樓棟二次水入口總供水管上設水力平衡閥門;為盡量減少供熱系統的水流阻力,熱源出口總管上、熱力站出口總管上不應再串聯設置自力式流量控制閥,最不利的樓棟無必要設。
5.6.1 室內供暖系統應設置用戶分室(戶)溫度調節、控制裝置及分戶熱計量的裝置或設施。
5.6.2 住宅室內供暖系統熱計量改造應符合現行行業標準《供熱計量技術規程》JGJ 173的有關規定。
5.6.3 室內供暖系統應在建筑物內安裝供熱計量數據采集和遠傳系統,樓棟熱量表、分戶計量裝置、室溫監測裝置等的數據采集應在本地存儲,并應定期遠傳至熱計量集控平臺。
5.6.4 室內垂直單管順流式供暖系統應改為垂直單管跨越式或垂直雙管式系統。
5.6.5 室內供暖系統進行節能改造時,應對散熱器配置、水力平衡進行復核驗算。
5.6.6 樓棟內由多個環路組成的供暖系統中,應根據水力平衡的要求,安裝水力平衡裝置。
5.6.7 樓棟熱力人口可采用混水技術進行節能改造。
5.6.8 供暖系統宜安裝用戶室溫監測系統。
條文說明
5.6.1 本條是根據《嚴寒和寒冷地區居住建筑節能設計標準》JGJ 26中第5.3.3條的規定。熱計量裝置包括熱量表、熱分攤裝置。
5.6.3 在建筑物內安裝供熱計量數據采集和遠傳系統的優點非常明顯:不僅能實時了解熱量分配情況,還可以幫助供熱管理部門實時了解供熱效果,同時它還是供熱計量得到實施的關鍵步驟。因此建議有條件的場合爭取安裝供熱計量數據集控中心。
5.6.4 垂直單管順流式供暖系統改為垂直單管跨越式或垂直雙管式系統,由于干管、立管、支管及散熱器配置的變化,需要進行水力平衡復核驗算,以保證節能改造后的室溫并避免垂直和水平失調。
5.6.6 實行熱計量后,戶內或室內設有溫控設施,用戶流量可自行調節,水力平衡閥門的類型要適應所采用的熱計量分攤、溫控的方式。水力平衡閥門的選用按“附錄F”規定。
5.6.7 目前混水技術得到了靈活應用,該技術對緩解水力、熱力失調,匹配同一系統不同供暖末端等有很大作用。
5.6.8 檢驗供熱效果就是保證用戶室溫達到要求,即使是實行熱計量后,用戶室溫也需要實時了解。用戶室溫監測是一個實時系統,可以對典型用戶進行連續監測。
6.2.1 供熱系統自動化儀表工程施工及驗收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自動化儀表工程施工及質量驗收規范》GB 50093及本規范附錄A的規定。
6.2.2 供熱系統自動化儀表工程安裝完畢后,應進行單機試運行、調試及聯合試運行、調試。
6.2.3 自動化儀表工程的調試應按產品的技術文件和節能改造設計文件進行。
6.2.4 供熱系統調節控制裝置的節能測試應在室內溫控調節裝置驗收合格、系統水力平衡調節符合要求后進行。
條文說明
6.2.1 供熱系統自動化儀表工程施工及驗收包括“供熱系統集中自動控制”、“鍋爐房集中監控”、“氣候補償系統”、“分時分區控制系統”、“煙氣冷凝回收裝置”、“水泵風機變頻裝置”及“熱計量裝置”等各項節能技術的自動化儀表安裝調試。
6.2.2 “單機試運行及調試”和“聯合試運行及調試”是《建筑節能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 50411的要求。“聯合試運行及調試”是指在供熱系統的熱源、管網及室內采暖系統帶負荷試運轉情況下,進行調試。
6.2.3 自動化儀表工程的調試應按產品的技術文件和節能改造設計文件進行,一般按下列要求進行:
1 電氣設備檢查:
1) 電氣回路和控制回路的接線是否正確、牢固;
2) 電氣系統是否可靠接地;
3) 在通電狀態下,電氣元件動作是否正常;
2 現場控制系統性能試驗:
1) 控制系統整機試驗;
2) 在控制器人機界面上讀溫度、壓力等參數,并直接在控制器人機界面上按手動方式啟停補水泵、循環水泵、電磁閥等,增加或減少變頻器的頻率,增加或減少電動調節閥的開度,應符合工藝要求;
3) 直接在控制器人機界面上設定溫度、壓力等參數的上下限,超壓、超溫及停電等相關參數,應符合工藝要求;
3 監控中心的功能測試:
1) 監控中心功能試驗包括:顯示、處理、操作、控制、報警、診斷、通信、打印、拷貝等基本功能檢查試驗;
2) 控制方案、控制和連鎖程序的檢查;
4 帶負荷熱態試驗:
1) 控制系統應在帶負荷熱態運行過程中,滿足168h運行要求;
2) 控制系統節能效果試驗應符合《建筑節能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 50411-2007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