懸掛式全氟己酮滅火裝置
一、概述
全氟己酮在常溫常壓下為液態(tài),無色無味,容易氣化,釋放后不留殘余物,具備有效滅火,環(huán)保、潔凈等優(yōu)良性能,不破壞大氣臭氧層(ODP=0),變暖潛能值低(GWP=1),常溫常壓下,全氟己酮屬于無腐蝕、高絕緣性液體,容易揮發(fā),短時間接觸是安全的。全氟己酮作為有效潔凈的氣體滅火劑,已被國際消防界認可并廣泛使用,是目前的可替代七氟丙烷等氫氟碳化物滅火劑的物質。
懸掛式全氟己酮滅火裝置不需安裝滅火劑輸送管道,不需設置專用的儲瓶間,采用懸掛或壁掛式安裝,當火災發(fā)生時,直接向防護區(qū)噴射滅火劑,滅火劑無管路損失,滅火速度更快、效率更高。裝置具有自動、手動兩種啟動方式。懸掛式全氟己酮滅火裝置可單獨設置用來保護較小空間的保護區(qū),也可多臺聯(lián)用保護較大空間的保護區(qū)。
二、滅火原理概述
:降溫滅火:全氟己酮液體高速霧化噴出后,遇熱氣化,由于氣化熱容量大,具有較強的吸熱能力,使火焰快速失去熱量,破壞火災四面體平衡。
第二:窒息滅火:全氟己酮比重大,在懸浮下落的過程中,在火焰周邊可以隔絕空氣中的氧氣。
第三:化學抑制滅火:可以捕捉燃燒鏈式反應的自由基,終止火焰?zhèn)鞑サ逆準椒磻?/p>
三、應用場所
1、可滅A、B、C類火災,對常用金屬材料無腐蝕,且絕緣性好,不會損壞電子部件和線路,不會造成二次損害。
2、特別適合于:數(shù)據(jù)處理中心、電子控制中心、高級精密儀器設備、通信基站、變電站、電網、檔案館、博物館等場所。
使試樣處于火災報警狀態(tài),觀察并記錄試樣聲、光報警信號情況。
5.5.1.2.2 在試樣正前方1m處,測量聲報警信號的聲壓級(A計權)。
5.5.1.2.3 操作試樣自檢,觀察并記錄試樣聲、光報警信號情況。
5.5.1.2.4 檢查并記錄試樣指示燈的顏色標識情況。
5.5.1.2.5 對非內部電池供電的報警器,將其外部供電電源線的極性反接,除非報警器發(fā)出故障或火災報警信號,這種狀態(tài)要保持2h。如果報警器使用時是互聯(lián)式,那么,他們之間的連接線也必須進行反接。
5.5.1.2.6 對于電池供電的報警器(包括備用電池),如報警器的結構允許,將電池與報警器上的電池連接端子之間互相反接,除非報警器發(fā)出故障或火災報警信號,這種狀態(tài)要保持2h。
5.5.1.2.7 電池供電的報警器(包括備用電池),以故障電壓供電,觀察報警器是否發(fā)出故障信號。
5.5.1.2.8 進行上述操作后,重新連接報警器供電電源,并且按5.5.1.2.1~5.5.1.2.6的要求檢查試樣的基本功能。
5.5.1.3 要求
探測器應滿足4.5.3規(guī)定。
5.5.2 氣體干擾試驗
5.5.2.1 目的
檢驗探測器暴露在特定濃度的非一氧化碳氣體中的防誤報能力。
5.5.2.2 方法
5.5.2.2.1 按4.5.1.2~4.5.1.3要求,使試樣處于正常監(jiān)視狀態(tài)穩(wěn)定工作至少15min。如果試樣響應閾值可調,應將試樣的響應閾值設定為最小。
5.5.2.2.2 按表11規(guī)定,將試樣暴露在規(guī)定濃度的氣體中保持lh。
5.5.2.3 要求
探測器應滿足4.5.4規(guī)定。
5.5.3 重復性試驗
5.5.3.1 目的
檢驗單只探測器多次報警時響應閾值的一致性。
5.5.3.2 方法
5.5.3.2.1 按4.5.1或4.5.2要求,在試樣正常工作位置的任意一個方位上連續(xù)6次測量試樣的響應閾值。
5.5.3.2.2 6個響應閾值中的值用Smax表示,最小值用Smin表示。
5.5.3.3 要求
探測器應滿足4.5.5規(guī)定。
5.5.4 方位試驗
5.5.4.1 目的
檢驗探測器在不同方位I的進氣性能,并確定探測器響應的“利”和“最不利”方位。
5.5.4.2 方法
5.5.4.2.1 按4.5.1或4.5.2要求測量響應閾值。每測完1次,試樣應按同一方向繞其垂直軸線旋轉45°,共測量8次。
5.5.4.2.2 記錄試樣響應閾值和最小響應閾值對應的方位。在以后的試驗中,這兩個方位分別稱“最不利”和“利”方位。
5.5.4.3 響應閾值用Smax表示,最小響應閾值用Smin表示。
5.5.4.4 要求
探測器應滿足4.5.6規(guī)定。
5.5.5 一致性試驗
5.5.5.1 目的
檢驗多只探測器響應閾值的一致性。
5.5.5.2 方法
5.5.5.2.1 按4.5.1或4.5.2要求,依次測量16只試樣的響應閾值。
5.5.5.2.2 計算出16只試樣響應閾值的平均值,用Srep表示。
5.5.5.2.3 16只試樣中,響應閾值用Smax表示,最小響應閾值用Smin表示。
5.5.5.3 要求
探測器應滿足4.5.7規(guī)定。
5.5.6 長期穩(wěn)定性
5.5.6.1 目的
檢驗探測器在正常大氣條件下長期運行的穩(wěn)定性。
5.5.6.2 方法
5.5.6.2.1 在5.1.1規(guī)定的大氣條件下,按5.1.2要求使試樣處于正常監(jiān)視狀態(tài),保持3個月。
5.5.6.2.2 按4.5.1或4.5.2要求,測量試樣的響應閾值,并與該試樣在一致性試驗中的響應閾值相比較,其中大的響應閾值用Smax表示,小的響應閾值用Smin表示。
5.5.6.3 要求
探測器應滿足4.5.8規(guī)定。
5.5.7 高濃度淹沒試驗
5.5.7.1 目的
檢驗探測器在高濃度一氧化碳氣體工作的適應性。
5.5.7.2 方法
5.5.7.2.1 試樣按5.1.2要求安裝在氣體檢驗裝置中。
5.5.7.2.2 試驗前,氣體試驗裝置和試樣內部一氧化碳的濃度應低于5μL/L。使試樣在正常監(jiān)視狀態(tài)下穩(wěn)定工作至少15min。
5.5.7.2.3 按(5μL/L)/min的速率將氣體檢驗裝置中一氧化碳濃度增加至500μL/L,保持2h。
5.5.7.2.4 將試樣在正常大氣條件下恢復4h后,按4.5.1或4.5.2要求,測量試樣的響應閾值,并與該試樣在一致性試驗中的響應閾值相比較,其中大的響應閾值用Smax表示,小的響應閾值用Smin表示。
5.5.7.3 要求
探測器應滿足4.5.9規(guī)定。
5.5.8 一氧化碳響應敏感度試驗
5.5.8.1 目的
檢驗探測器在一氧化碳氣體與其他氣體共存時的響應敏感度。
5.5.8.2方法
5.5.8.2.1試樣按5.1.2要求安裝在氣體檢驗裝置中。
5.5.8.2.2 試驗前,氣體試驗裝置和試樣內部一氧化碳的濃度應低于5μL/L。使試樣在正常監(jiān)視狀態(tài)下穩(wěn)定工作至少15min。
5.5.8.2.3 將氣體檢驗裝置中一氧化碳濃度增至70μL/L,其他干擾氣體濃度分別按表10給定的濃度,保持1h。
5.5.8.3 要求
探測器應滿足4.5.10規(guī)定。
5.5.9 電源參數(shù)波動試驗
5.5.9.1 目的
檢驗探測器在電源參數(shù)波動條件下響應閾值的穩(wěn)定性。
5.5.9.2 方法
5.5.9.2.1 供電電源為恒壓的探測器
按制造商規(guī)定的供電參數(shù)上、下限值(如未規(guī)定,則上、下限參數(shù)分別為額定參數(shù)110%和85%)給試樣供電,按4.5.1或4.5.2要求分別測量響應閾值。與該試樣在一致性試驗中的響應閾值相比較,三者中響應閾值用Smax表示,最小響應閾值用Smin表示。
5.5.9.2.2 供電電源為脈動電壓的探測器
將試樣通過長度為1000m,截面積為1.0mm2的銅質雙絞導線(或按照制造商提供的條件)與配套的控制和指示設備連接,使其處于正常監(jiān)視狀態(tài)。調節(jié)試驗裝置,使控制和指示設備的輸入電壓分別為187V(50Hz)、242V(50Hz),按4.5.1或4.5.2要求分別測量試樣響應閾值。與該試樣在一致性試驗中的響應閾值相比較,三者中響應閾值用Smax表示,最小響應閾值用Smin表示。
5.5.9.3 要求
探測器應滿足4.5.11規(guī)定。
5.5.10 氣流試驗
5.5.10.1 目的
檢驗探測器抗氣流干擾的能力和在氣流干擾條件下響應閾值的穩(wěn)定性。將試樣及其底座放在高溫試驗箱中,接通控制和指示設備,使其處于正常監(jiān)視狀態(tài)。
5.6.2.2 在溫度23℃±5℃的條件下,以不大于0.5℃/min的升溫速率,將溫度升至55℃±2℃,在此條件下保持2h。試驗期間,觀察并記錄試樣的工作狀態(tài)。
5.6.2.3 試驗后,取出試樣,在正常大氣條件下放置1h。然后按相應的5.2.1.3、4.3.3.2、5.4.1.2、4.5.1、4.5.2規(guī)定方法測量響應閾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