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系列微機控制電液伺服礦車銷鏈臥式拉力試驗機
一、概述
1. LAW-系列微機控制電液伺服礦車銷鏈臥式拉力試驗機采用機架整體鋼板焊接框架結構,單出桿雙作用活塞油缸施加試驗力,負荷傳感器測力,根據試樣規格長度可有效調整拉伸空間,計算機屏幕顯示試驗力及試驗曲線,按試驗方法的要求自動處理試驗數據并打印試驗報告。
2. 本機主要用于礦用連接鏈、三環鏈等的力學檢測,滿足《AQ1112-2014煤礦在用窄軌車輛連接鏈檢驗規范》、《AQ1112-2014煤礦在用窄軌車輛連接插銷檢驗規范》的技術要求。
二、試驗技術標準
(一)試驗力的規定
1. 靜荷重:60kN;
2. 二倍靜荷重:120kN;
(二)三環鏈二倍靜荷重拉力試驗
1. 拉力試驗必須執行由國家的安全生產標準:《AQ1112-2014煤礦在用窄軌車輛連接鏈檢驗規范》。
2. 二倍靜荷重試驗方法詳見:《AQ1112-2014煤礦在用窄軌車輛連接鏈檢驗規范》中5.3節內容。根據《AQ1112-2014煤礦在用窄軌車輛連接鏈檢驗規范》中4.2節中要求的彎曲變形量不超過公稱直徑的0.2%的標準,計算機自動判定是否合格。4.2節中要求的是否有裂紋不要求計算機自動判定,應由用戶用探傷儀檢測判定。
3. 三環鏈在試驗過程中受力狀況應與實際使用工況相同。
4. 做三環鏈拉力試驗時需將三環鏈從礦車卸下放至試驗工位,礦車無需推入至試驗工位。
(三)插銷二倍靜荷重拉力試驗
1. 拉力試驗必須執行由國家的安全生產標準:《AQ1113-2014煤礦在用窄軌車輛連接插銷檢驗規范》。
2. 二倍靜荷重試驗方法詳見:《AQ1113-2014煤礦在用窄軌車輛連接插銷檢驗規范》中5.3節內容。根據《AQ1113-2014煤礦在用窄軌車輛連接插銷檢驗規范》中4.2節中要求的彎曲變形量不超過公稱直徑的0.2%的標準,計算機自動判定是否合格。4.2節中要求的是否有裂紋不要求計算機自動判定,應由用戶用探傷儀檢測判定。
3. 插銷在試驗中受力狀況應于實際使用工況相同。
4. 試驗時需將帶有插銷的整體礦車推入至試驗工位。
5. 插銷在做拉力試驗過程中應于專用高強度夾具連接,插銷不得插入原礦車底板中。
6. 原礦車三環鏈不得作為受力構件。
(四)礦車底盤二倍靜荷拉力試驗
1. 試驗方法:將礦車底盤連接到精度不小于±1%的試驗機上用夾具連接,并將變形測力儀調好,將試驗機勻速緩慢加載到60kN時保持,變形測量裝置測量礦車總長度變形量,然后以不大于9.8MPa/s的加載速率加載至二倍靜荷重120kN,再逐漸卸載至靜荷重保持,變形測量裝置測量此時礦車總長度變形量,計算機自動比較兩者差值,得出礦車底盤伸長率。當伸長率不超過0.2%時試驗機自動判定合格。
2. 試驗后底盤是否有裂紋由用戶用探傷儀檢測判定。
3. 底盤在試驗中受力狀況應于實際使用工況相同。
4. 原礦車三環鏈與插銷不得作為受力構件。
5. 試驗時需將整體礦車推入至試驗工位,用專用高強度夾具連接。
6. 礦車底盤做二倍靜荷重拉力試驗夾具應滿足緩沖器為新舊產品的需要。
三、規格參數
型號 | 型號 | LAW-600 | LAW-1000 | LLAW-2000 |
1 | 試驗力(可按照要求定制) | 600kN | 1000kN | 2000kN |
2 | 結構型式 | 單出桿雙作用油缸框架結構 | ||
3 | 控制方式 | 微機控制電液伺服 | ||
4 | 試驗類型 | 常溫拉伸 | ||
5 | 過載保護 | 105%過載保護(無變形、無機械損失) | ||
6 | 負荷示值精度 | 優于示值的±1% | ||
7 | 試驗力測量范圍 | 2%-99%FS | ||
8 | 負荷分辨率 | ±1/500000(全程不分檔) | ||
9 | 位移示值精度 | 優于示值的±1% | ||
10 | 活塞軸向移動速度范圍 | 0-100mm/min(滿負荷無極調速) | ||
11 | 活塞空載移動速度 | ≥200mm/min(可任意調節) | ||
12 | 活塞行程 | 800mm(可定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