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YTA53 GYTS 市內通信電纜HYAT53
3.2直埋光纜與其他建筑物及地下管線的距離,應符合規定要求。
3.3同溝敷設的光纜,不得交叉、重疊,宜采用分別牽引同時布放的方式。
3.4直埋光纜敷設應符合下列要求:
1)光纜溝的深度應符合規定,溝底應平整無碎石;石質、半石質溝底應鋪10厘米厚的細土或沙土;
2)機械牽引時,應采用地滑輪;
3)人工抬放時,光纜不應出現小于規定曲率半徑的彎曲以及拖地、牽引過緊等現象;
4)光纜必須平放于溝底,不得騰空和拱起;
5)光纜敷設在坡度大于20°,坡長大于30米的斜坡上時,宜采用“S”形敷設或按設計要求的措施處理;
6)布放過程中或布放后,應及時檢查光纜外皮,如有破損應立即修復;直埋光纜敷設后應檢查光纜護層對地絕緣電阻。
7)光纜中光纖及銅導線必須經檢查確認符合質量驗收標準后,方可全溝回土。
3.5光纜溝回填土應符合下列要求:
1)先回填15厘米厚的碎土或細土,嚴禁將石塊、磚頭、凍土等推入溝內,并應人工踏平;
2)回填土應高出地面10厘米。
3.6埋式光纜的防護措施應按設計規定并符合下列要求:
1)光纜線路穿越鐵道以及不開挖路面的公路時,采取頂管方式。頂管應保持平直,鋼管規格及位置應符合設計要求,允許破土的位置可以采取埋管保護,頂管或埋保護管時管口應做堵塞。
2)光纜線路穿越機耕路、農村大道以及市區、居民區或易動土地段時,應按設計要求的保護方法施工。在光纜上方鋪紅磚時,應先覆蓋20厘米厚碎土再豎鋪紅磚,同溝敷設兩條光纜應橫鋪紅磚。
3)光纜線路穿越有疏竣和挖泥取肥的溝、渠、塘時,在光纜上方應覆蓋水泥板或水泥沙袋保護。
4)光纜穿越0.8米以上(含0.8米在內)的溝坎、梯田時應作護坡,護坡方式按設計要求。穿越0.8米以下的溝坎時除設計有特殊要求外,一般均不做護坡,但必須分層夯實恢復原狀。
5)光纜線路穿越白蟻活動區域應按規定作防蟻處理。
6)光纜線路的防雷措施,必須按設計規定處理。采用防雷排流線時,應在光纜上方30厘米處敷設單根或雙根排流線;當回填土后因故又挖出光纜重新敷設時,必須嚴格檢查排流線是否位于光纜上方,嚴禁出現顛倒現象。
7)特殊地段標志帶的敷設應符合設計要求。
3.7接頭點的預留光纜應妥善地置于接頭坑中,端頭必須做密封防潮處理,防止光纜浸水或人為損傷。
3.8光纜線路標石的埋設應符合下列要求:
1)光纜接頭、光纜拐彎點、排流線起止點、同溝敷設光纜的起止點、光纜特殊預留點、與其它纜線交越點、穿越障礙物地點以及直線段市區每隔200米,郊區和長途每隔250米處均應設置普通標石。
2)需要監測光纜內金屬護層對地絕緣、電位的接頭點均應設置監測標石。
3)有可以利用的標志時,可用固定標志代替標石。
4)標石埋深60厘米出土40厘米,標石周圍土壤應夯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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