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體場所分為三個區域:0區、1區和2區:
0勻:爆炸性環境中的爆炸混合物以氣體、蒸氣或薄霧形式連續出現或長時間存在的場所。
1區:在正常運行時,爆炸性環境中可能出現氣體、蒸氣或薄霧形式的爆炸性混合物的場所。1區是防爆電氣設備的典型應用場所。
2區:在正常運行時,爆炸性環境中不太可能出現氣體、蒸氣或薄霧形式的爆炸性混合物,如果出現也只是偶爾發生并且短時間存在的場所。通常情況下,“短時間”是指持續時間不多于2個小時。
粉塵場所分為三個區域:20區、21區和22區:
20區:在正常運行過程中可燃性粉塵連續出現或經常出現,其數量足以形成可燃性粉塵與空氣混合物和/或可能形成無法控制和極厚的粉塵層的場所及容器內部。
21區:在正常運行過程中,可能出現粉塵數量足以形成可燃性粉塵與空氣混合物但未劃入20區的場所。該區域包括,與充入或排放粉塵直接相鄰的場所、出現粉塵層和正常操作情況下可能產生可燃濃度的可燃性粉塵與空氣混合物的場所。
22區:在異常條件下,可燃性粉塵云偶爾出現并且只是短時間存在、或可燃性粉塵偶爾出現堆積或可能存在CZ0534 全塑防爆負荷隔離開關廠家
粉塵層并且產生可燃性粉塵空氣混合物但未劃入21區的場所。如果不能保證排除可燃性粉塵堆積或粉塵層時,則應劃分為21區。
適應范圍:
適用于爆炸性氣體環境1區、2區;
適用于ⅡA、ⅡB、ⅡC級爆炸性氣體環境;
適用于溫度組別為T1~T6/T4的環境;
適用于石油采煉、儲存、化工、醫藥、紡織、印染、*及軍事設施等爆炸性危險環境;
用于接通或分斷電路,換接電源或負載,也可控制小容量電動機
注:1、訂貨時請注明產品防爆等級;
2、帶到順功能產品內裝元件有所不同,訂貨時請注明
產品特點:
本產品均嚴格按照《爆炸性氣體環境使用電氣設備》標準及其他相關的標準要求,可在易燃易爆危險場所安全可靠工作。
外殼采用鋁合金鑄造成型,經拋丸處理后高壓靜電噴塑
本系列產品為復合型結構,主腔采用隔爆型結構,接線腔采用增安型結構
用于交流50Hz,額定電壓為220或380V的電氣線路的不頻繁的接通或分斷
可用作換接電源或負載,測量電路等,也可控制小容量電動機
可根據客戶要求選配帶到順功能
鋼管或電纜布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