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1 起動器的基本參數應符合表1的規定。
3.3.2 起動器適用于以下額定工作制
a) 八小時工作制;
b) 不間斷工作制;防爆自耦啟動器
c) 斷續周期工作制;
d) 短時工作制。
是根據國家標準GB3836.1、GB3836.2、GB3836.3設計與制造。起動器適用于ⅡB級T4組及以下級別的爆炸性氣體環境(1區或2區)場所,在交流50Hz,電壓至380V的線路中,作為三相鼠籠型異步電動機作不頻繁減壓起動和停止。并對電動機的操作過載、斷相和失壓進行保護。
起動器在下列情況下能可靠工作
1周圍空氣溫度上限值不超過+40℃,下限值不低于-20℃,且24h內的平均值不超過+35℃;
2安裝地點的海拔不超過2000m;
3安裝地點的空氣相對濕度在zui高溫度為+40℃時不超過50%,在較低的溫度下可允許有較高的相對濕度,zui濕月的月平均zui低溫度不超過+25℃,該月的月平均zui大相對溫度不超過90%;
4污染等級為3級;
5安裝類別為Ⅱ、Ⅲ;防爆自耦啟動器
6防護等級為IP54;
防爆自耦減壓啟動器結構概述
起動器隔爆外殼由鋼板焊接而成,殼內裝有自耦變壓器、交流接觸器、中間繼電器、時間繼電器(自動操作時)、熔斷器等電器元件,通過外殼上的隔爆結構按鈕進行操作,有自動、手動和自動-手動三種操作方式。時間繼電器可以在5~120S保留。自耦變壓器電壓變比有60%或80%額定電壓抽頭,出廠時按60%接線,如需要較大的起動轉矩,可改接在80%抽頭上。
接通電源后,綠色指示燈亮,按起動按鈕"ST1",綠色指示燈滅,黃色指示燈亮,同時時間繼電器KT開始工作,經過一定的時間(即KT整定時間)后,KT的延時動合觸頭閉合,中間繼電器KA開始工作,KA觸頭關合,KM2和KM3分斷,KM1接通,電動機正常運轉,同時黃色指示燈滅,紅色指示燈亮,進入正常工作。按停止按鈕STP,電動機停止工作,紅色指示燈滅而綠色指示燈亮,準備下一次起動。
接通電源,綠色指示燈亮,按起動按鈕"ST1",電動機開始起動,綠色指示燈滅,黃色指示燈亮,待電動機轉速接近同步轉速(即電流表所指電流降至接近電動機額定電流)時,再按運行按鈕ST2,中間繼電器KA工作,其觸頭閉合,KM2和KM3釋放,KM1閉合,電動機開始正常運轉。同時黃色指示燈滅而紅色指示燈亮。按停止按鈕"STP",電動機即停止工作,紅燈滅而綠燈亮。準備下一次起動。
自動-手動操作
自耦變壓器連續負載時間應不大于表1規定,(包括一次或連續數次起動時間的總和),在正常一次或連續次負載的情況下,當變壓器負載時間過到表1時,則再次負載的間隔時間冷卻時間應不少4h。
允許從冷態連續起動兩次,起動時間為15S,時間間隔為30S。
動器引入裝置的密封圈采用具有一定邵爾氏硬度的制造,接線后應壓緊,在維修時若發現其老化應與制造廠購買,并及時更換。
維修時須妥善保護隔爆面,并在清理后涂204-1置換型防銹油。
維修時必須斷開前級電源后開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