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范圍:
1.顯示屏及機箱、微處理機、門架、設備機箱、電源、光端機等設備的運輸、安裝、調試和運行;
2.與監控分中心的通信連接;
3.基礎、龍門架、設備機箱、防雷器及接地等;
4.所必需的電力電纜及信號電纜等輔助設施和材料;
5.其他沒有規定但對完成工程必需的材料、設備和工作。
功能要求:
(1)顯示的信息
應可存儲一些固定顯示內容(100條以上,應包含分車道限速、各車道的開閉、車道狀況提示等顯示方案),并可根據監控分中心的命令進行調用。可變信息標志可輪流播放所設置的顯示畫面,顯示時間及播放方式可設置。
顯示信息由漢字、英文字母、阿拉伯字母、特殊符號和交通圖案組成。信息顯示從左向右讀。
對監控分中心下發顯示指令的響應時間≤1秒。
(2)CPU控制功能
監控分中心控制計算機根據值班員的編排命令,或將值班員選擇的信息發送給門架式可變信息標志終端微處理器;可變信息標志終端微處理器執行控制臺的命令和CPU中預置的自動程序;監控分中心計算機接收大型可變信息標志運行狀態的數據,并向控制臺終端發送。
(3)監測
除非執行另外的命令,監控分中心計算機定期監測每一塊門架式可變信息標志。如果程序監測命令與發送到一特定的可變信息標志的其它命令發生沖突,那么取消這一周期發送到這一可變信息標志的程序監測命令。這一程序監測加到其它指令的監測請求上。
在收到程序的或非程序的監測請求命令以后,微處理器根據命令要求發送下列監測信號中的一種。
已顯示的信息確認:監控分中心計算機將某一已顯示的信息與zui初在控制臺上形成的信息進行比較; 自檢故障數據:自檢程序檢出的故障傳送到監控分中心計算機;不正常數據:在微處理器本身正常情況下,對微處理器中貯存的數據不能辨認,這些數據與故障報警信息一起送到監控分中心計算機。
(4)亮度參數上傳
可把檢測到的亮度參數信息定時上傳到監控分中心服務器數據中,供監控系統應用軟件使用。
產品技術參數:
(1)門架式情報板
a.LED雙基色顯示,三基色(紅、綠、藍);*個顯示模塊采用全彩,其余采用琥珀色;
b.平均*時間(MTBF): ﹥ 50,000h;
c.超長可換幅顯示,可顯示漢字、西文、數字及特殊符號,其字體(黑體、楷體、宋體等)、字號(32點陣、24點陣及16點陣等漢字大小)和出字方式均可控制,具有國標GB23121-80二級字庫;
d.發光強度:﹥ 8000cd/m2
e.顯示內容更換時間:﹤ 1s;
f.環境溫度:-40℃~+65℃,相對濕度95%;
g.可視距離:靜態≥250m,動態≥200m以遠(車速80km/h);可視角度:110度(水平±55度、垂直上仰10度、下俯30度);
h.失控點:≤1/1000,且為離散型; ——抗風速:≥40m/s;
i.通信接口:具有串口和網口兩種方式,可以通過設備參數設置進行選擇。
(2)電子設備
a.微處理器應采用高可靠的工業級PC總線控制機,安放在設備機箱內,微處理器可執行下列功能:
b.通過綜合通信網接收監控分中心計算機發來的顯示數據,校驗有效性和精確性,并向分中心計算機發送確認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