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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安防展覽網 企業關注】 第二屆中國(綿陽)科博會10月16日將在綿陽召開。為確保科博會期間綿陽城區道路安全通暢,四川市公安交警部門啟用了全息視頻,沿線路段天網、地網將全部接到指揮中心后臺,并利用北斗定位技術,使用智能交通誘導系統車輛行駛。
現階段,智能交通的發展可謂方興未艾。尤其是在國內,經過了十多年的發展,我國智能交通產業隨著經濟建設的快速推進而開展的如火如荼。但是,必須要指出的是,我國智能交通產業在未來相當長的時期內仍將處于發展期,面臨諸多問題。
1、產品魚龍混雜,質量不一
目前涉足智能交通領域的企業眾多,產品魚龍混雜。雖然很多智能交通產品的價格很低,但普遍存在性能不穩定、后期運維費用居高不下等缺陷。而且,很多廠商的前端產品與后端平臺難以兼容,專業化生產程度較低,這些都影響了智能交通產業的進一步發展。
2、發展不足,要看后期
從行業規模來看,我國智能交通行業尚不足400億,而美國智能交通行業的收入已達到1118億美元,我們的近鄰日本的智能交通行業的市場份額也達到了377億美元,是我國的6倍。而從智能交通的發展特征來看,我國以硬件投入為主,占投入總金額的80%以上,而歐美發達國家的智能交通投入主要集中于軟件與服務方面,因此我們在軟件方面還有巨大的發展空間。
3、車聯網發展不足
目前我國車聯網應用受用戶歡迎的主要是在車載導航和高速公路電子停車收費方面的功能。這是基于RFID(射頻識別技術)、DSRC(專用短程通信技術)等技術的識別系統和車載信息服務系統中的電子地圖、導航定位等服務,已經應用得比較成功。而在其他技術領域,由于種種原因,目前大多數還在試用階段,遲遲未能推廣應用。甚至有的用戶擔心車聯網技術發展在為人們駕駛提供了進一步安全保障的同時,也可能讓人們增加操控汽車的難度。同時,還有用戶認為,車內半導體數量增多會加大電磁干擾,進而增加了安全隱患。
此外,目前車聯網的商業模式不清晰、行業標準缺乏以及網絡覆蓋與帶寬等因素,又進一步拖累了車聯網技術發展的腳步。大多數汽車廠商并未用互聯網思維顛覆固有的汽車產業模式,互聯網元素只是汽車的附加功能。目前的車聯網系統大多選擇在Linux或Android系統基礎上重新開發,但是出于安全性等問題考慮,很多企業不愿開放自己的系統,各系統無法兼容,不同系統間無法訪問。
4、設備商與集成商之間的矛與盾
目前智能交通發展有兩個明顯的態勢:一方面,集成商開始設備產品自給化,紛紛投資成立專攻智能交通設施設備的子公司,通過多種方式以求多類別系列產品,降低項目成本;另外一方面,設施設備商越來越多的接手系統集成類的項目。
于是又出現了以下兩個問題:
設備商會不會集成化,成為集成商,搶占市場份額
以大華、海康為代表的設備供應商對外公開的口徑是:不做系統集成商,專心做設備供應商,甚至某家企業對內銷售人員的業績考核時,只計算系統集成項目中的硬件產品銷售額,集成部分的收入不算在考核業績內。但是我們也經常會在市場上看到兩家企業拿下大規模的以交通視頻為主要建設內容的系統集成類項目。
就現階段而言,我更相信“不做集成商”是兩家的真實表達。根據統計,2012年兩家企業重點開拓的交通業務領域電子警察、卡口、視頻監控等交通視頻細分行業,產品銷售量就已經排名。巨額的產品銷售收入;視頻類產品多年的銷售、維護維修經驗;相對簡單的采購支付流程和較短的回款周期讓系統集成項目不那么誘人,畢竟系統集成項目的回款狀況越來越差,項目驗收的日期越拖越久,項目的非技術性后續問題越來越多。只做硬件產品銷售遠比做系統集成項目省心,并且現金流更好,資金風險更小,雖然兩家上市公司都不缺錢。兩家企業對繼續拿集成項目,解釋是“不得不做”的項目,業主“強加”過來的項目,為了獲得項目中硬件產品的銷售,也“不情愿”的接手項目,為了在集成商項目中完善基于智能交通產品的整體解決方案。
集成商產品化,扶持不是長久之計有自己的銷售能力才是發展之本
除了在企業發展初期就以產品商為定位,后期逐漸開拓系統集成業務的南京萊斯、浙大中控、連云港杰瑞、上海寶康等公司外,早期以系統集成商為市場定位,現在開始加入產品供應商角色的企業,產品子公司或者部門發展大都會遇到市場、銷售的困境。依靠背后的集成商給與產品業務初期的支持,內部優先采購,產品團隊得以快速發展。但看上去一體經營的集成業務和產品業務,在公司內部核算也都是需要分開單獨進行,因此這種扶持只能是短期有效的。集成企業對外采購產品,也需要考慮成本和價格的控制。供集成業務部門采購選擇的產品,內部產品部門只是其中一個選項,市場上還有很多的選擇空間。初期發展階段,產品的核心技術掌握、成本優化等方面大多都不具備優勢,從這個角度看,集成商的支持并沒有給與產品團隊多大的利好。
從產品在市場中獲得其他客戶訂單的可能性角度看,有了背后集成商的控股或者參股烙印,如果產品在技術和成本上不具備較大的優勢,其他集成商客戶可能會以“同等條件下不購買競爭對手產品”的理由拒絕這個采購渠道。看上去在創業初期能獲得來自背后集成商給與的資源支持,并不持久,而且將可能會成為市場競爭的絆腳石。
從集成商產品化的收購產品類公司、完全自建產品類團隊等幾種方式來看,收購方式比自建團隊方式發展速度更快,市場適應性更好;收購既有技術能力也有市場銷售能力的方式比只收購有技術能力的企業方式更好。
集成商企業中的產品團隊創業發展困境如果從一個獨立企業的角度看,實為正常的企業發展軌跡。只是有時候我們對大型系統集成商旗下的產品寄予了更多希望,不自然的認為他也會比較快速的在行業站穩腳跟,獲得好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