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廣告法》要點解讀 凈化網絡環境安防行動起來
2015年09月07日 18:28:12來源:中國安防展覽網點擊量:61425
導讀9月1日,被稱為“*嚴”的新廣告法正式發布并實施,一時掀起軒然大波,不少企業徹夜修改文案。中國安防展覽網作為互聯網網絡媒體平臺,也是企業網絡廣告宣傳平臺,應時發布《廣告用語注意說明函》。[點擊下方資料下載]
【中國安防展覽網 本站速遞】9月1日,被稱為“*嚴”的新廣告法正式發布并實施,一時掀起軒然大波,不少企業徹夜修改文案。中國安防展覽網作為互聯網網絡媒體平臺,也是企業網絡廣告宣傳平臺,應時發布《廣告用語注意說明函》。點擊下方資料下載
在數字化網絡時代,互聯網為我們提供了便捷快速的傳播途徑,網絡營銷成為新時代的營銷手段,得以廣泛應用,并取得良好效果。然而,信息泛濫的同時,不乏虛假信息,給消費者帶來不少困擾,對社會網絡環境造成不良影響。本次新《廣告法》的發布無疑是對互聯網廣告環境的一次有力整治,得到不少廣大網民大力支持。
1994年10月27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舊法);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修訂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新法);2015年9月1日新法正式施行……一次次的更新發布,是時代的需求,是法規的完善。此次廣告法修改的幅度非常大,其中包括明確虛假廣告的定義和典型形態、新增廣告代言人的法律義務和責任、強化對大眾傳播媒介廣告發布行為的監管力度等多個方面。作為安防行業人士,新實施的《廣告法》有兩點值得注意。
,廣告中出現化用語罰款20萬存誤讀。目前,部分網絡媒體傳播的“注意了!9月1日,廣告里再有這些詞,罰款20萬起!”“新廣告法違禁詞匯總”等信息其實存誤讀之嫌。新《廣告法》并未擴大禁止廣告中使用化用語的范圍,除已明確規定禁止使用的“”“”“佳”等用語外,其他新增的大量詞匯,有近似含意的廣告用語是否違法,還是會由執法機關結合廣告個案的語義、語境和事實依據,進行綜合判定。例如“”“”“”等用語,如有事實依據且能完整清楚表示,不致引人誤解的,則允許使用。
第二,新《廣告法》將互聯網廣告一視同仁,納入管理中。這表明國家對互聯網廣告的高度重視,同時意味著互聯網廣告將迎來管理嚴格期,互聯網廣告凈化勢在必行,未來互聯網廣告環境將有大變化。
新規不僅在廣告化用詞上進行了規范,對互聯網廣告傳播也進行了一定規范,如“不得以彈出等形式發布的廣告,應當顯著標明關閉標志,確保一鍵關閉,不得影響用戶正常使用網絡”,“未經當事人同意或者請求,不得以電子信息方式向其發送廣告”等。這對不少新媒體而言,也是巨大的挑戰,不少企業都必須迎來改變以適應新的環境。
后記:在新媒體環境下,網絡媒體間的競爭也十分激烈。新《廣告法》的實施,無論對媒體還是企業都造成了重要影響。在挑戰之下,中國安防展覽網將認真做好監督、糾察工作。同時也在此呼吁廣大企業用戶行動起來,做好自查工作,讓我們一起為樹立良好的網絡傳播環境而努力,這也是廣大用戶樹立良好用戶體驗的重要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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