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安防展覽網 政策法規】 近日,天津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委員發布第99號地方標準公告,正式批準發布強制性地方標準《中小學校和幼兒園安全防范技術規范》(DB12/428-2017)。
據了解,《中小學校和幼兒園安全防范技術規范》(DB12/428-2017)由天津市公安局提出,由天津市社會公共安全產品與防范報警系統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主要起草單位為天津市社會公共安全產品與防范報警系統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標準編制協作單位包括天津栢柯信息技術有限公司、上海廣拓信息技術有限公司。 該標準將于2018年1月5日正式實施。
天津市《中小學校和幼兒園安全防范技術規范》(DB12/428-2017)標準規定了天津市中小學校和幼兒園安全防范技術規范的術語和定義、技術要求、建設要求及工程檢驗與工程審驗等。適用于天津市各級各類中小學、幼兒園及中等職業學校、中等技術專業學校(以下統稱校園)安全技術防范系統的新建與改建。教育系統所屬校外教育活動中心及其他社會教育培訓機構參照本標準執行。由于該標準屬于條文強制性標準,因此天津市校園安防建設必須嚴格按照此標準執行。
此次標準對校園重點部位安全技術防范設施羅列了基本配置要求,相較2010版本標準,此次2017新版標準順應現今嚴密的校園安防需求建設,結合當下新安防產品技術,強調了校園周界入侵報警系統需全面更新升級,明確要求在校園周界應采用張力式電子圍欄入侵探測器,并要求張力圍欄安裝應符合GA/T 1032-2013的規定,產品系統功能應符合 GA/T 1032-2013中B級功能類別的規定,符合新一代校園周界防范系統高安全防范性的需求。
《中小學校和幼兒園安全防范技術規范》(DB12/428-2017)的出臺對于規范天津市中小學校和幼兒園安全技術防范系統建設,提高中小學校和幼兒園安全技術防范管理工作水平,維護校園正常教學和生活秩序,為青少年和兒童人身安全提供技術支持和保障,而技防、人防、物防結合的安防體系已經成為校園安防建設的標配,將在校園安全防范中發揮顯著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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