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防展覽網 焦點新聞】目前,我國大多數地方政府都愿意為城市智慧化買單。智慧城市建設所必需的監控攝像頭、出入口控制等設備使得安防企業具有不可撼動的地位,而通過與傳統安防巨頭不斷合作與投資,互聯網企業則在賣出自身云服務產品的同時又與各地省市政府達成了戰略合作,通過在泛安防領域的深入布局一路在智慧城市當中攻城掠地。
然而,智慧城市作為一個復雜的系統工程,實際建設過程中困難重重。就在今年(2019年)7月,武漢智慧生態狀告微軟的案件宣判。武漢智慧生態認為,微軟智慧城市規劃設計及配置方案的安全性與兼容性存在較大問題,無法達到使用目的與效果。隨著法院駁回原告請求,這投入達1.75 億元的智慧城市項目也終宣告爛尾。
在我國,由于智慧城市建設還沒有標準化解決方案,項目建設投資超過預期,計算中心的堆砌在短期內甚至成為了一個普遍現狀。智慧城市的不同業務場景有不同買單方,例如公共安全系統是政府、公安、交警等來買單,樓宇安防是企業買單,社區是物業公司或房地產商,這些交易場景具有不同的建設模式,形成”數據孤島“幾乎是必然的。
而數據孤島也并非一朝一夕所能打破:是否有法律能夠支撐數據所有權、使用權?當信息基礎設施像水、電、氣一樣成為公共資源,政企共建的邊界又在哪里?數據能否解決現實空間的矛盾?數據使用的合法性問題需要界定,而這一方面的法律卻是缺位的。
那么,建設好智慧城市數據系統是否就可以*?”中國工程院院士、深圳大學智慧城市研究院院長、地理信息工程專家郭仁忠認為:”有些問題,用信息技術是可以解決的,但有些問題在網絡空間還解決不了,還得回到現實世界當中來。”
誠然,智慧城市不單純是一個信息化的問題。以城市交通為例,面對擁堵,人們往往會借助導航系統規劃路徑,但這一路徑往往比正常路徑更長,看似加速了通行效率,實則增加了城市整體交通流量。因此,智慧城市建設還需要更科學合理的規劃,通過信息技術發現并解決問題,優化城市建設。
一言以蔽之,智慧城市項目建設可謂“項項看來皆是血,十年辛苦不尋常。“當前智慧城市還處于起步階段,無論是安防企業還是BAT等其他企業都處于爭奪門票的階段,尚未鎖定核心方向。傳統安防企業擁有落地和硬件建設上的優勢,這是其余企業無法替代的,與長于數據運營及分析的互聯網企業優勢互補不失為一個良好策略。
而從智慧城市發展的長遠議程來看,政府不僅是”買單者“,更是一個總召集人,不同政府部門內部需要實現互聯互通,要設置并推動議程的進行,完成信息交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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