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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城市網 政策法規】隨著道路測試與示范應用的持續推進,智能汽車正處于從測試示范到商業化部署的過渡階段,行業提出進一步放開商業化試點、無人測試等急迫需求。11月2日,工信部與公安部聯合發布
《關于開展智能網聯汽車準入和上路通行試點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意見稿》),加快推進智能網聯汽車“合規上路”,保障智能網聯汽車道路測試期間的交通安全。
其實,早在《意見稿》印發前,廣東、江蘇、重慶、吉林、湖南等多個省市就已結合地方實際出臺政策,積極推動智能網聯汽車道路測試、示范應用和商業化運營先行先試。今天,小編就來盤點一下2022年出臺的智能網聯汽車道路測試相關地方政策。
?北京市
11月7日,北京市高級別自動駕駛示范區工作辦公室發布《北京市智能網聯汽車政策先行區無人接駁車管理細則(道路測試與示范應用)》,這是全國首個針對不配備駕駛位和方向盤的短途載客類智能網聯新產品的規范性文件。
本次發布細則是政策先行區“2+5+N”政策體系的進一步完善與補充,豐富了載客類車型的管理規范,在國內率先以編碼形式給予無人接駁車相應路權,針對國內智能網聯汽車領域的新產品完成了又一關鍵性管理突破。
?上海市
11月7日,在第二屆智能交通上海論壇開幕式上,上海市交通委發布《上海市智能網聯汽車示范運營實施細則》?!秾嵤┓桨浮芬约铀佘嚶穮f同技術與智能交通體系融合為核心,以推進道路更智能、場景更豐富、服務更智慧、管理更精細、數據更開放為主線,以實現車路協同技術商業化應用為目標,重點推進18個各具特色的創新應用項目。
此次發布的《實施細則》,結合自動駕駛技術發展及本市智能網聯汽車測試應用實際,明確了管理機制及第三方機構職責,確定了申請主體開展示范運營的范圍、路徑、流程、條件等,為企業開展示范運營活動提供了具體的操作指引,對于支撐上海智能網聯汽車發展、助推智能交通體系建設具有重要意義。
?重慶市
3月1日,《重慶市智能網聯汽車道路測試與應用管理試行辦法》正式施行,為智能網聯汽車在開放道路開展道路測試與應用提供了制度支撐。10月9日,重慶市經信委、重慶市公安局、重慶市城管局、重慶市交通局聯合印發《重慶市智能網聯汽車道路測試與應用實施細則(試行)》,是對我國無人駕駛道路交通法律體系的一次積極探索,是逐步全域開放無人駕駛路權的一次積極嘗試。
?廣東省
4月7日,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會同省公安廳、省交通運輸廳研究起草《廣東省智能網聯汽車道路測試與示范應用管理實施意見(試行)》(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實施意見》針對道路測試與示范應用的申請、管理、交通違法及事故處理等方面制定規范細則,推動廣東省汽車智能化、網聯化技術應用和產業發展。
深圳市
8月1日,《深圳經濟特區智能網聯汽車管理條例》正式施行,作為全國首部智能網聯汽車法規,“條例”解決了智能網聯汽車無法準入、無法登記、無法合法上路、無法開展道路運輸等關鍵問題,對推動深圳智能網聯汽車產業集聚發展提供了強大的法規支持。
?江蘇省
蘇州市
6月30日,蘇州市制定并印發了《蘇州市智能網聯汽車道路測試與示范應用管理實施細則(試行)》,加快推動蘇州市智能網聯汽車技術研發及應用,支持智能網聯汽車企業開展規?;瘻y試運行和商業化探索,指導和規范智能網聯汽車道路測試與示范應用工作,控制智能網聯汽車道路測試與示范應用風險,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提高蘇州市交通運輸行業科技創新水平。
無錫市
9月22日,新版《無錫市智能網聯汽車道路測試與示范應用管理實施細則》正式發布。與2021年出臺的《實施細則》相比,新版將配備駕駛人的智能網聯汽車道路測試、示范應用、示范運營的范圍擴大到了全市,這意味著無錫成為全國首個全域測試與示范智能網聯汽車的城市。
?吉林省
10月26日,《吉林省智能網聯汽車道路測試與示范應用管理實施細則(試行)》印發。實施細則中明確提及提及測試互認相關細則;在測試場景上,強調了冬季低溫、冰雪路面等場景附加項目;在商業化方面,提出具備出行運營或道路運輸經營資質的示范應用主體,可依法依規創新探索商業化示范運營模式。
?湖南省
9月6日,湖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湖南省公安廳 湖南省交通運輸廳聯合印發《《湖南省智能網聯汽車道路測試與示范應用管理實施細則(試行)》。湖南省此次發布的《實施細則》最大看點是支持示范應用,允許開展高速公路測試。增加了高速公路測試內容,明確了高速公路測試的具體申請條件,滿足了自動駕駛企業高速公路測試需求,拓寬了自動駕駛測試范圍,進一步豐富了自動駕駛測試場景,推動了自動駕駛高速應用場景落地。
長沙市
6月6日,《長沙市智能網聯汽車道路測試與示范應用管理細則(試行)V4.0》發布,明確了從道路測試、示范應用到示范運營的推進路徑。2018年4月,長沙在國內率先出臺了城市級《智能網聯汽車道路測試管理實施細則(試行)》。近幾年,這份《管理細則(試行)》陸續升級至V3.0、V4.0版。V4.0版增加了不同測試區之間的互認流程機制等內容,旨在進一步規范長沙智能網聯汽車道路規?;瘻y試與示范應用活動,助力長沙智能網聯千億級產業集群加速崛起。
?浙江省
紹興市
6月9日,紹興市發布《紹興市智能網聯車輛道路測試和示范應用管理實施細則(試行)》,明確了智能網聯車輛適應范圍和定義、道路測試與示范應用主體、道路測試申請、高速公路測試申請、遠程測試申請、示范應用申請、道路測試與示范應用管理、交通違法和事故處理等方面的要求。
?四川省
成都市
6月17日,成都市經信局、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聯合出臺《成都市智能網聯汽車道路測試與示范應用管理規范實施細則(試行)》。《實施細則》涉及九章三十七項內容,主要規范了智能網聯自動駕駛汽車在成都市開展道路測試與示范應用的相關事項,旨在有效控制智能網聯汽車潛在風險,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同時優化汽車產業創新發展環境,促進成都市智能網聯汽車產業發展。
?安徽省
合肥市
3月18日,《合肥市智能網聯汽車道路測試與示范應用管理規范》印發實施。該《管理規范》在道路測試基礎上增加了示范應用,允許經過一定時間或里程道路測試、安全可靠的車輛開展載人載物示范應用,還增加了擬商業化運營準入條件及擬商業化運營主體要求,在應用方面的嘗試也更多元,未來可能會有低速售賣車、物流車等。
蕪湖市
8月31日,蕪湖市經信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印發《蕪湖市智能網聯汽車道路測試與示范應用管理辦法(試行)》。該管理辦法從9個方面,明確了蕪湖市道路測試與示范應用申請條件、道路測試申請、示范應用申請、道路測試與示范應用管理、事故處理等,旨在鼓勵開展智能網聯汽車道路測試與示范應用,推動蕪湖市首位產業高質量發展。
?湖北省
武漢市
今年年初,武漢發布全國首個城市級智能網聯道路建設標準——《智能網聯道路建設規范(總則)》,為武漢全市智能網聯道路的風險評估和開放測試提供了指導依據。6月,武漢市在2018年制定的《武漢市智能網聯道路測試和示范應用管理辦法(試行)》基礎上,進一步修訂發布了《武漢市智能網聯汽車道路測試和示范應用管理實施細則(試行)》(2022版),為智能網聯測試和商業化應用營造了更為寬松和創新的環境。
?遼寧省
大連市
10月24日,《大連市智能網聯汽車道路測試與示范應用管理實施細則(試行)》正式發布。該實施細則在《大連市智能網聯汽車道路測試管理實施細則(試行)》基礎上進行了修改完善。新版實施細則除以自我安全性聲明取代測試通知書、降低道路測試里程要求外,還著重明確了示范應用的定義和范圍,對于促進大連市智能網聯汽車從道路測試到示范應用的順利推進,盡早實現市場化運營提供了規范指引。
以上僅是小編根據各地方網站及網絡資料進行的整理統計,如有遺漏,歡迎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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