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城市網 行業標準】2022年10月—2023年3月發布公安標準概覽。
2022年10月發布
▋《公共安全 生物特征識別 術語》(GB/T 41786-2022)
本標準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提出,全國安全防范報警系統標準化技術委員會(SAC/TC100)歸口。清華大學、公安部第一研究所、中國科學院自動化研究所、國防科技大學、香港中文大學(深圳)、中國科學院計算技術研究所、西湖大學、廣州像素數據技術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利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得意音通技術有限責任公司、上海芯靈科技有限公司起草。2022年10月14日發布,2023年5月1日實施。本標準規定了生物特征識別中的常用術語及其定義,適用于公共安全人體生物特征識別領域。
▋《公共安全 人臉識別應用 防假體呈現攻擊測試方法》(GB/T 41987-2022)
本標準由全國安全防范報警系統標準化技術委員會(SAC/TC100)提出并歸口。中國科學院自動化研究所、西湖大學、公安部第一研究所、廣州像素數據技術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眼神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寶(中國)網絡技術有限公司、國防科技大學、公安部第三研究所、北京中盾安信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北京海鑫科金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清華大學、北京澎思科技有限公司起草。2022年10月14日發布,2023年5月1日實施。本標準規定了公共安全人臉識別應用中防假體呈現攻擊的測試方法,適用于公共安全人臉識別系統防人臉完整照片、人臉摳洞照片、人臉去背景照片、人臉電子照片、人臉視頻、仿真人臉面具、仿真人臉頭模等攻擊方式的測試。
▋《公共安全 虹膜識別應用 圖像技術要求》(GB/T 41988-2022)
本標準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提出,全國安全防范報警系統標準化技術委員會(SAC/TC100)歸口。天津中科虹星科技有限公司、中國科學院自動化研究所、北京中科虹霸科技有限公司、公安部第一研究所、北京郵電大學、北京眼神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公安部第三研究所、天津中科智能識別有限公司起草。2022年10月14日發布,2023年5月1日實施。本標準規定了公共安全虹膜識別應用中虹膜圖像的技術要求,適用于公共安全虹膜識別應用中虹膜圖像的采集、存儲與識別。
▋《公共安全 虹膜識別應用 算法評測方法》(GB/T 41989-2022)
本標準由全國安全防范報警系統標準化技術委員會(SAC/TC100)提出并歸口。中國科學院自動化研究所、北京中科虹霸科技有限公司、天津中科虹星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郵電大學、北京眼神科技有限公司、天津中科智能識別產業技術研究院、公安部第一研究所、上海芯靈科技有限公司起草。2022年10月14日發布,2023年5月1日實施。本標準規定了公共安全虹膜識別應用中算法評測方法的測試庫建庫規則、測試環境、測試接口,描述了測試方法,適用于公共安全虹膜識別應用中算法的評測。
▋《公共安全 虹膜識別應用 采集設備》(GB/T 41990-2022)
本標準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提出,全國安全防范報警系統標準化技術委員會(SAC/TC100)歸口。北京中科虹霸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郵電大學、中國科學院自動化研究所、天津中科虹星科技有限公司、公安部第一研究所、北京眼神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公安部第三研究所、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天津中科智能識別有限公司、深圳職業技術學院起草。2022年10月14日發布,2023年5月1日實施。本標準規定了公共安全虹膜識別應用中采集設備的技術要求、試驗方法和檢驗規則,適用于公共安全虹膜識別應用中采集設備的設計、生產和檢驗。
▋《公安數據元(22)》(GA/T 543.22-2022)
GA/T 543的本部分由公安部經濟*偵查局提出,公安部計算機與信息處理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公安部經濟*偵查局、公安部第三研究所、中科金審(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中國電子科技集團第十五所起草。2022年10月19日發布,2023年1月1日實施。本部分規定了33個公安數據元,適用于公安信息化建設、應用和管理。
▋《公安信息代碼 第301部分:資金查控措施類型代碼》(GA/T 2000.301-2022)
GA/T 2000的本部分由公安部經濟*偵查局提出,公安部計算機與信息處理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公安部經濟*偵查局、公安部第三研究所、中科金審(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中國電子科技集團第十五所起草。2022年10月19日發布,2023年1月1日實施。本部分規定了公安機關依法辦理案件時的違法*資金查控措施類型代碼,適用于公安信息化數據的處理、交換和共享。
▋《公安信息代碼 第302部分:第三方支付交易類型代碼》(GA/T 2000.302-2022)
GA/T 2000的本部分由公安部經濟*偵查局提出,公安部計算機與信息處理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公安部經濟*偵查局、公安部第三研究所、中科金審(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中國電子科技集團第十五所起草。2022年10月19日發布,2023年1月1日實施。本部分規定了公安機關依法辦理案件時的第三方支付交易類型代碼,適用于公安信息化數據的處理、交換和共享。
▋《公安信息代碼 第303部分:銀行反饋證照類型代碼》(GA/T 2000.303-2022)
GA/T 2000的本部分由公安部經濟*偵查局提出,公安部計算機與信息處理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公安部經濟*偵查局、公安部第三研究所、中科金審(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中國電子科技集團第十五所起草。2022年10月19日發布,2023年1月1日實施。本部分規定了公安機關依法辦理案件時的銀行反饋證照類型代碼,適用于公安信息化數據的處理、交換和共享。
▋《公安信息代碼 第304部分:第三方支付業務類型代碼》(GA/T 2000.304-2022)
GA/T 2000的本部分由公安部經濟*偵查局提出,公安部計算機與信息處理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公安部經濟*偵查局、公安部第三研究所、中科金審(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中國電子科技集團第十五所起草。2022年10月19日發布,2023年1月1日實施。本部分規定了公安機關依法辦理案件時的第三方支付業務類型代碼,適用于公安信息化數據的處理、交換和共享。
▋《公安信息代碼 第305部分:資金交易設備類型代碼》(GA/T 2000.305-2022)
GA/T 2000的本部分由公安部經濟*偵查局提出,公安部計算機與信息處理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公安部經濟*偵查局、公安部第三研究所、中科金審(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中國電子科技集團第十五所起草。2022年10月19日發布,2023年1月1日實施。本部分規定了公安機關依法辦理案件時的資金交易設備類型代碼,適用于公安信息化數據的處理、交換和共享。
2022年12月發布
▋《防盜安全門通用技術條件》(GB 17565-2022)
本標準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提出并歸口。國家安全防范報警系統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北京)、公安部第三研究所、國家安全防范報警系統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上海) 、王力安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盼盼安居門業有限責任公司、浙江步陽科技有限公司、群升門窗股份有限公司、春天集團有限公司、四川興事發門窗有限責任公司、南京東屋電氣有限公司、上海朗慶金屬門窗有限公司、湖北永和安門業有限公司、浙江星月安防科技有限公司、霍曼(北京)門業有限公司、浙江金凱德安防科技有限公司、重慶美心·麥森門業有限公司、新多集團有限公司、中山市樂可多制鎖有限公司、中國建筑金屬結構協會、浙江新巨力安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忠恒集團有限公司、德施曼機電(中國)有限公司起草。2022年12月1日發布,2024年1月1日實施,歷次版本號為GB 17565-2007。本標準規定了防盜安全門的分級、分類、標記與技術要求,描述了防盜安全門的試驗方法,確定了防盜安全門的檢驗規則,適用于防盜安全門及其他重要場所使用的具有類似防盜功能的戶門的設計、制造、檢測、驗收。
▋《摩托車、電動自行車乘員頭盔》(GB 811-2022)
本標準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共同提出并歸口。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學研究所、中國文教體育用品協會、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工業和信息化部電子工業標準化研究院、中國自行車協會、中國質量認證中心、國家道路交通安全產品質量檢驗檢測中心、寧波天旗科技有限公司、河北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怡豐運動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天祥質量技術服務有限公司、美聯運動器材(深圳)有限公司、上海和匯安全用品有限公司、肇慶博涵體育用品有限公司起草。2022年12月1日發布,2023年7月1日實施,歷次版本號為GB 811-2010。本標準規定了摩托車、電動自行車乘員頭盔的產品分類、要求、檢驗規則及標志、標識、產品使用說明書、包裝、運輸和貯存,描述了試驗方法,適用于摩托車、電動自行車駕駛人及乘坐人員佩戴的頭盔。不適用于自行車、滑板、輪滑運動者佩戴的頭盔,也不適用于職業用安全帽。
▋《國家戰略儲備庫*怖防范要求 第1部分:石油儲備庫》(GA 1801.1-2022)
GA 1801的本部分由全國安全防范報警系統標準化技術委員會(SAC/TC100)歸口。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公安部*怖局、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國家石油儲備中心、公安部第一研究所、公安部安全與警用電子產品質量檢測中心、舟山市公安局、舟山國家石油儲備基地有限責任公司、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儲備安全和應急物資保障中心起草。2022年12月28日發布,2023年7月1日實施。本部分規定了國家石油儲備庫*怖防范的重點目標和重點部位、總體防范要求、常態防范要求、非常態防范要求和安全防范系統技術要求,適用于國家石油儲備庫的*怖防范工作與管理。
▋《國家戰略儲備庫*怖防范要求 第2部分:通用倉庫》(GA 1801.2-2022)
GA 1801的本部分由國家*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公安部*怖局、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提出,全國安全防范報警系統標準化技術委員會(SAC/TC100)歸口。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儲備安全和應急物資保障中心、公安部*怖局、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公安部第一研究所、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標準質量中心、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直屬儲備物資管理處起草。2022年12月28日發布,2023年7月1日實施。本部分規定了國家戰略儲備通用倉庫*怖防范的重點目標和重點部位、總體防范要求、常態防范要求、非常態防范要求和安全防范系統技術要求,適用于國家戰略儲備通用倉庫的*怖防范工作與管理。
▋《國家戰略儲備庫*怖防范要求 第3部分:成品油庫》(GA 1801.3-2022)
GA 1801的本部分由國家*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公安部*怖局、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提出,全國安全防范報警系統標準化技術委員會(SAC/TC100)歸口。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公安部*怖局、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儲備安全和應急物資保障中心、公安部第一研究所起草。2022年12月28日發布,2023年7月1日實施。本部分規定了國家戰略儲備成品油庫*怖防范的重點目標和重點部位、總體防范要求、常態防范要求、非常態防范要求和安全防范系統技術要求,適用于國家戰略儲備成品油庫的*怖防范工作與管理。
▋《國家戰略儲備庫*怖防范要求 第4部分:火炸藥庫》(GA 1801.4-2022)
GA 1801的本部分由國家*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公安部*怖局、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提出,全國安全防范報警系統標準化技術委員會(SAC/TC100)歸口。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公安部*怖局、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儲備安全和應急物資保障中心、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標準質量中心、公安部第一研究所、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山西局九七二處起草。2022年12月28日發布,2023年7月1日實施。本部分規定了國家戰略儲備火炸藥庫*怖防范的重點目標和重點部位、總體防范要求、常態防范要求、非常態防范要求和安全防范系統技術要求,適用于國家戰略儲備火炸藥庫的*怖防范工作與管理。
▋《生物安全領域*怖防范要求 第1部分:高等級病原微生物實驗室》(GA 1802.1-2022)
GA 1802的本部分由國家*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科技教育司、農業農村部畜牧獸醫局、公安部*怖局、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提出,全國安全防范報警系統標準化技術委員會(SAC/TC100)歸口。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科技教育司、農業農村部畜牧獸醫局、公安部*怖局、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公安部第一研究所、北京市公安局*怖和特警總隊、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傳染病預防控制所、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病毒病預防控制所、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性病艾滋病預防控制中心、中國醫學科學院醫學生物學研究所、中國農業科學院哈爾濱獸醫研究所、中國科學院武漢病毒所、軍事科學院軍事醫學研究院、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中心、中國建筑科學研究院、吉林警察學院、上海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中山大學附屬第三醫院、北京聲迅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起草。2022年12月28日發布,2023年7月1日實施。本部分規定了高等級病原微生物實驗室*怖防范的重點目標和重點部位、總體防范要求、常態防范要求、非常態防范要求和安全防范系統技術要求,適用于高等級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的*怖防范工作與管理。
▋《生物安全領域*怖防范要求 第2部分:病原微生物菌(毒)種保藏中心》(GA 1802.2-2022)
GA 1802的本部分由國家*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科技教育司、農業農村部畜牧獸醫局、公安部*怖局、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提出,全國安全防范報警系統標準化技術委員會(SAC/TC100)歸口。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科技教育司、農業農村部畜牧獸醫局、公安部*怖局、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公安部第一研究所、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傳染病預防控制所、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病毒病預防控制所、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寄生蟲病預防控制所、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性病艾滋病預防控制中心、中國醫學科學院醫藥生物技術研究所、中國醫學科學院醫學實驗動物研究所、中國醫學科學院病原生物學研究所、中國醫學科學院皮膚病醫院(中國醫學科學院皮膚病研究所)、中國食品藥品檢定研究院、青海省地方病預防控制所、中國科學院武漢病毒研究所、中國科學院微生物研究所、廣東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湖北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浙江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北京聲迅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起草。2022年12月28日發布,2023年7月1日實施。本部分規定了病原微生物菌(毒)種保藏中心*怖防范的重點目標和重點部位、重點目標等級和防范級別、總體防范要求、常態二級防范要求、常態一級防范要求、非常態防范要求和安全防范系統技術要求,適用于病原微生物菌(毒)種保藏中心的*怖防范工作與管理。
▋《生物安全領域*怖防范要求 第3部分:高生物安全風險疫苗生產單位》(GA 1802.3-2022)
GA 1802的本部分由國家*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科技教育司、公安部*怖局、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提出,全國安全防范報警系統標準化技術委員會(SAC/TC100)歸口。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科技教育司、公安部*怖局、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中國生物技術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責任公司、北京科興中維生物技術有限公司、公安部第一研究所、軍事科學院軍事醫學研究院、中國建筑科學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聲迅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富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鼎安科技發展有限公司、浙江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北京傲能瑞德科技有限公司起草。2022年12月28日發布,2023年7月1日實施。本部分規定了高生物安全風險疫苗生產單位*怖防范的重點目標和重點部位、總體防范要求、常態防范要求、非常態防范要求和安全防范系統技術要求,適用于高生物安全風險疫苗生產單位的*怖防范工作與管理。
▋《城市中心廣場*怖防范要求》(GA 1803-2022)
本標準由國家*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公安部*怖局、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提出,全國安全防范報警系統標準化技術委員會(SAC/TC100)歸口。公安部*怖局、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中國人民公安大學、中國政法大學、北京郵電大學、北京市公安局*怖和特警總隊、天安門廣場管理委員會、中國聯通北京市分公司、中星微技術股份有限公司、博信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安透可智能系統有限公司起草。2022年12月28日發布,2023年7月1日實施。本標準規定了城市中心廣場*怖防范的重點目標和重點部位、重點目標等級和防范級別、總體防范要求、常態三級防范要求、常態二級防范要求、常態一級防范要求、非常態防范要求以及安全防范系統技術要求,適用于城市中心廣場的*怖防范工作與管理。
▋《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怖防范要求》(GA 1804-2022)
本標準由國家*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應急管理部危化監管一司、公安部*怖局、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提出,全國安全防范報警系統標準化技術委員會(SAC/TC100)歸口。應急管理部危化監管一司、公安部*怖局、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應急管理部化學品登記中心、上海德梁安全檢測有限公司、上海廣拓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北京聲迅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起草。2022年12月28日發布,2023年7月1日實施。本標準規定了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怖防范重點目標和重點部位、重點目標等級和防范級別、總體防范要求、常態三級防范要求、常態二級防范要求、常態一級防范要求、非常態防范要求和安全防范系統技術要求,適用于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的*怖防范工作與管理。
▋《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怖防范要求》(GA 1805-2022)
本標準由國家*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公安部*怖局、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應急管理部危化監管二司提出,全國安全防范報警系統標準化技術委員會(SAC/TC100)歸口。公安部*怖局、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中國安全生產科學研究院、上海德梁安全檢測有限公司、上海廣拓信息技術有限公司起草。2022年12月28日發布,2023年7月1日實施。本標準規定了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怖防范重點目標和重點部位、重點目標等級和防范級別、總體防范要求、常態三級防范要求、常態二級防范要求、常態一級防范要求、非常態防范要求和安全防范系統技術要求,適用于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的*怖防范工作與管理。
▋《核設施單位*怖防范要求》(GA 1806-2022)
本標準由國家*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國家國防科技工業局八司、國家國防科技工業局二司、公安部*怖局、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提出,全國安全防范報警系統標準化技術委員會(SAC/TC100)歸口。國家國防科技工業局八司、國家國防科技工業局二司、公安部*怖局、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國家核安保技術中心、中國核電工程有限公司、北京艾克塞斯科技發展有限責任公司起草。2022年12月28日發布,2023年7月1日實施。本標準規定了核設施單位*怖防范的重點目標和重點部位、重點目標等級和防范級別、總體防范要求、常態防范要求、非常態防范要求和安全防范系統技術要求,適用于核設施單位的*怖防范工作與管理,不適用于核能發電企業。
▋《核技術利用單位*怖防范要求》(GA 1807-2022)
本標準由國家*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生態環境部輻射源安全監管司、生態環境部核設施安全監管司、公安部*怖局、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提出,全國安全防范報警系統標準化技術委員會(SAC/TC100)歸口。生態環境部輻射源安全監管司、生態環境部核設施安全監管司、公安部*怖局、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生態環境部核與輻射安全中心起草。2022年12月28日發布,2023年7月1日實施。本標準規定了核技術利用單位*怖防范的重點目標和重點部位、總體防范要求、常態防范要求、非常態防范要求以及安全防范系統技術要求,適用于被確定為防范恐怖襲擊重點目標的核技術利用單位的*怖防范工作與管理。
▋《軍工單位*怖防范要求》(GA 1808-2022)
本標準由國家*怖工作領導辦公室、國家國防科技工業局、公安部*怖局、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提出,全國安全防范報警系統標準化技術委員會(SAC/TC100)歸口。國家國防科技工業局、公安部*怖局、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公安部第一研究所、中國航空工業集團有限公司、中國兵器工業集團引信研究院有限公司起草。2022年12月28日發布,2023年7月1日實施。本標準規定了軍工單位*怖防范的重點目標及等級、總體防范要求、常態防范要求、非常態防范要求和安全防范系統技術要求,適用于軍工單位的*怖防范與管理。
▋《城市供水系統*怖防范要求》(GA 1809-2022)
本標準由國家*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城市建設司、公安部*怖局、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提出,全國安全防范報警系統標準化技術委員會(SAC/TC100)歸口。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城市建設司、公安部*怖局、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中國城鎮供水排水協會、北京市自來水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起草。2022年12月28日發布,2023年7月1日實施。本標準規定了城市供水系統*怖防范的重點目標和重點部位、重點目標等級和防范級別、總體防范要求、常態三級防范要求、常態二級防范要求、常態一級防范要求、非常態防范要求和安全防范系統技術要求,適用于城市供水系統的*怖防范工作與管理。
▋《城鎮燃氣系統*怖防范要求》(GA 1810-2022)
本標準由國家*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城市建設司、公安部*怖局、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提出,全國安全防范報警系統標準化技術委員會(SAC/TC100)歸口。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城市建設司、公安部*怖局、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華潤燃氣控股有限公司、鄭州華潤燃氣股份有限公司、廈門華潤燃氣有限公司、北京市燃氣集團研究院、上海天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起草。2022年12月28日發布,2023年7月1日實施。本標準規定了城鎮燃氣系統*怖防范的重點目標和重點部位、重點目標等級和防范級別、總體防范要求、常態三級防范要求、常態二級防范要求、常態一級防范要求、非常態防范要求和安全防范系統技術要求,適用于城鎮燃氣系統的*怖防范工作與管理。
▋《傳媒設施*怖防范要求 第1部分:媒體機構》(GA 1811.1-2022)
GA 1811的本部分由國家*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中宣部新聞局、國家廣播電視總局安全傳輸保障司、公安部*怖局、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提出,全國安全防范報警系統標準化技術委員會(SAC/TC100)歸口。國家廣播電視總局安全傳輸保障司、中宣部新聞局、公安部*怖局、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國家廣播電視總局廣播電視規劃院、中央廣播電視總臺、人民日報社、新華通訊社、國家廣播電視總局廣播影視信息網絡中心起草。2022年12月28日發布,2023年7月1日實施。本部分規定了媒體機構*怖防范的重點目標和重點部位、重點目標等級和防范級別、總體防范要求、常態三級防范要求、常態二級防范要求、常態一級防范要求、非常態防范要求和安全防范系統技術要求,適用于媒體機構的*怖防范與管理。
▋《傳媒設施*怖防范要求 第2部分:廣播電視傳輸覆蓋網設施》(GA 1811.2-2022)
GA 1811的本部分由國家*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中宣部新聞局、國家廣播電視總局安全傳輸保障司、公安部*怖局、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提出,全國安全防范報警系統標準化技術委員會(SAC/TC100)歸口。國家廣播電視總局安全傳輸保障司、中宣部新聞局、公安部*怖局、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國家廣播電視總局廣播電視規劃院、國家廣播電視總局無線電臺管理局、國家廣播電視總局監管中心、中國有線電視網絡有限公司、國家廣播電視總局廣播電視衛星直播管理中心、國家廣播電視總局廣播影視信息網絡中心起草。2022年12月28日發布,2023年7月1日實施。本部分規定了廣播電視傳輸覆蓋網設施*怖防范的重點目標和重點部位、重點目標等級和防范級別、總體防范要求、常態三級防范要求、常態二級防范要求、常態一級防范要求、非常態防范要求和安全防范系統技術要求,適用于廣播電視傳輸覆蓋網設施的*怖防范與管理。
▋《水利系統*怖防范要求》(GA 1813-2022)
本標準由國家*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水利部運行管理司、公安部*怖局、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提出,全國安全防范報警系統標準化技術委員會(SAC/TC100)歸口。水利部運行管理司、公安部*怖局、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中國水利水電科學研究院、公安部第一研究所起草。2022年12月28日發布,2023年7月1日實施。本標準規定了水利系統*怖防范的重點目標和重點部位、重點目標等級和防范級別、總體防范要求、常態三級防范要求、常態二級防范要求、常態一級防范要求、非常態防范要求和安全防范系統技術要求,適用于水利系統的*怖防范與管理。
▋《安全防范報警設備 安全要求和試驗方法》(GB 16796-2022)
本標準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提出并歸口。國家安全防范報警系統產品質量檢驗檢測中心(北京)、中國海關科學技術研究中心 、國家安全防范報警系統產品質量檢驗檢測中心(上海)、北京易華錄信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霍尼韋爾安防(中國)有限公司、杭州海康威視數字技術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大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宇視科技有限公司起草。2022年12月29日發布,2024年1月1日實施,歷次版本號為GB 16796-2009。本標準規定了安全防范報警設備的安全防護設計原則,規定了防電擊要求、防機械傷害要求、防熱灼傷要求、防著火要求、防輻射要求、安全防護的指示性要求、標志和說明書要求,并描述了各相應要求的試驗方法,適用于安全防范系統中各類設備的設計、制造、檢驗和應用等。
▋《公共安全視頻監控聯網系統信息傳輸、交換、控制技術要求》(GB/T 28181-2022)
本標準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提出,全國安全防范報警系統標準化技術委員會(SAC/TC100)歸口。公安部第一研究所、視頻圖像信息智能分析與共享應用技術國家工程實驗室、國家信息中心、杭州海康威視數字技術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大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宇視科技有限公司、華為技術有限公司、中星微技術股份有限公司起草。2022年12月30日發布,2023年7月1日實施,歷次版本號為GB/T 28181-2016。本標準規定了公共安全視頻監控聯網系統(以下簡稱“聯網系統”)的互聯結構,傳輸、交換、控制的基本要求和安全性要求,以及控制、傳輸流程和協議接口等技術要求,適用于公共安全視頻監控聯網系統的方案設計、系統檢測、驗收以及與之相關的設備研發、生產。其他視頻監控聯網系統可參照執行。
2023年1月發布
▋《互聯網交互式服務安全管理要求 第6部分:移動應用軟件分發服務》(GA 1277.6-2023)
GA 1277的本部分由公安部網絡安全保衛局提出,公安部信息系統安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公安部網絡安全保衛局、公安部第三研究所、廣東省公安廳網絡警察總隊、天津市公安局網絡安全保衛總隊、華為技術有限公司、深圳市騰訊計算機系統有限公司起草。2023年1月11日發布,2023年3月1日實施。本部分規定了移動應用軟件分發服務安全管理要求,適用于互聯網交互式服務提供者落實移動應用軟件分發服務安全保護管理制度和安全保護技術措施
▋《互聯網交互式服務安全管理要求 第7部分:云服務》(GA 1277.7-2023)
GA 1277的本部分由公安部網絡安全保衛局提出,公安部信息系統安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公安部網絡安全保衛局、公安部第三研究所、浙江省溫州市公安局網絡安全保衛支隊、北京網絡行業協會、阿里云計算有限公司、華為云計算技術有限公司起草。2023年1月11日發布,2023年3月1日實施。本部分規定了云服務安全管理要求,適用于互聯網交互式服務提供者落實云服務安全保護管理制度和安全保護技術措施。
▋《互聯網交互式服務安全管理要求 第8部分:電子商務服務》(GA 1277.8-2023)
GA 1277的本部分由公安部網絡安全保衛局提出,由公安部信息系統安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公安部網絡安全保衛局、公安部第三研究所、上海市公安局網絡安全保衛總隊、北京網絡行業協會、北京京東世紀貿易有限公司、浙江淘寶網絡有限公司起草。2023年1月11日發布,2023年3月1日實施。本部分規定了電子商務服務安全管理要求,適用于互聯網交互式服務提供者落實電子商務服務安全保護管理制度和安全保護技術措施。
▋《互聯網交互式服務安全管理要求 第9部分:搜索服務》(GA 1277.9-2023)
GA 1277的本部分由公安部網絡安全保衛局提出,公安部信息系統安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公安部網絡安全保衛局、公安部第三研究所、四川省公安廳網絡安全保衛總隊、安徽省公安廳網絡安全保衛總隊、北京網絡行業協會、北京百度網訊科技有限公司起草。2023年1月13日發布,2023年3月1日實施。本部分規定了搜索服務安全管理要求,適用于互聯網交互式服務提供者落實搜索服務安全保護管理制度和安全保護技術措施。
2023年2月發布
▋《互聯網交互式服務安全管理要求 第10部分:互聯網約車服務》(GA 1277.10-2023)
GA 1277的本部分由公安部網絡安全保衛局提出,公安部信息系統安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公安部網絡安全保衛局、江蘇省公安廳網絡安全保衛總隊、北京網絡行業協會、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優行科技有限公司起草。2023年2月8日發布,2023年5月1日實施。本部分規定了互聯網約車服務安全管理要求,適用于互聯網交互式服務提供商落實互聯網約車服務安全保護管理制度和安全保護技術措施。
▋《互聯網交互式服務安全管理要求 第11部分:互聯網短租房信息服務》(GA 1277.11-2023)
GA 1277的本部分由公安部網絡安全保衛局提出,公安部信息系統安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公安部網絡安全保衛局、公安部第三研究所、廣東省公安廳網絡警察總隊、北京網絡行業協會、貝殼找房(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攜程商務有限公司起草。2023年2月8日發布,2023年5月1日實施。本部分規定了互聯網短租房信息服務安全管理要求,適用于互聯網交互式服務提供者落實互聯網短租房信息服務安全保護管理制度和安全保護技術措施。
▋《公安機關機構代碼維護管理規范》(GA/T 2010-2023)
本標準由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提出,公安部計算機與信息處理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公安部人事訓練局、公安部第一研究所、格爾軟件股份有限公司起草。2023年2月14日發布,2023年5月1日實施。本標準規定了公安機關機構代碼管理的總體要求、代碼維護和使用要求,適用于公安機關機構代碼的日常維護和應用。
▋《手機中錄音文件提取技術規范》(GA/T 2011-2023)
本標準由公安部刑事偵查局提出,全國刑事技術標準化技術委員會(SAC/TC179)歸口。北京市公安局刑偵總隊、陜西省公安廳刑偵局、山東省公安廳物證鑒定中心、黑龍江省公安廳刑事技術總隊、遼寧省公安廳刑事技術總隊、福建省公安廳刑技總隊、貴州省公安司法鑒定中心、濱海市公安局、廣州市公安局、浙江省公安廳刑偵總隊、廣東省公安廳刑事技術中心、南京市公安局、唐山市公安局起草。2023年2月20日發布,2023年3月1日實施。本標準規定了iOS系統和Android系統手機中錄音文件提取的技術方法,適用于法庭科學中語音同一認定、錄音的真實性檢驗、降噪及語音增強處理、語音人身分析等檢驗鑒定工作中對iOS系統和Android系統手機中錄音文件的提取。
▋《公安視頻圖像信息系統運維管理規范》(GA/T 2016-2023)
本標準由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提出,全國安全防范報警系統標準化技術委員會(SAC/TC100)歸口。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公安部第一研究所、河北公安警察職業學院、太原市公安局、北京中盾安全科技集團有限公司、北京華創方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國家安全防范報警系統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北京)、東方網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武漢東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翔科技(杭州)有限公司、北京曠視科技有限公司、金鵬電子信息機器有限公司、河南省公安廳、安徽省公安廳、江西省公安廳、合肥市公安局、武漢市公安局、蘇州市公安局、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陜西龍輝視頻監控運行管理有限公司、浙江遠望信息股份有限公司、陜西炬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起草。2023年2月23日發布,2023年8月1日實施。本標準規定了公安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的運維管理模型、運維技術、運維業務、保障機制等要求,適用于公安視頻圖像信息系統運維管理工作。
▋《公安視頻圖像信息系統運維管理平臺技術要求》(GA/T 2017-2023)
本標準由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提出,全國安全防范報警系統標準化技術委員會(SAC/TC100)歸口。公安部第一研究所、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北京中盾安全科技集團有限公司、東方網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公安警察職業學院、國家安全防范報警系統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北京)、北京華創方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公安廳、武漢東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翔科技(杭州)有限公司、北京曠視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力維智聯技術有限公司、金鵬電子信息機器有限公司、太原市公安局、陜西龍輝視頻監控運行管理有限公司、杭州海康威視數字技術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大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山東華軟金盾軟件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欣博電子科技有限公司、華為技術有限公司、北京捷諾視訊數碼科技有限公司、浙江遠望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蘇州科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陜西炬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正榮網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起草。2023年2月23日發布,2023年8月1日實施。本標準規定了公安視頻圖像信息系統運維管理平臺的系統結構和功能要求,適用于公安視頻圖像信息系統運維管理平臺的總體規劃、方案設計、軟硬件開發和檢驗驗收。
▋《公安視頻圖像信息系統運維管理平臺軟件測試規范》(GA/T 2018-2023)
本標準由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提出,全國安全防范報警系統標準化技術委員會(SAC/TC100)歸口。國家安全防范報警系統產品質量檢驗檢測中心(北京)、公安部第一研究所、武漢東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華為技術有限公司、重慶紫光華山智安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宇視科技有限公司、國家安全防范報警系統產品質量檢驗檢測中心(上海)起草。2023年2月23日發布,2023年8月1日實施。本標準規定了公安視頻圖像信息系統運維管理平臺軟件的測試環境與工具、測試綜合評價、功能測試和其他測試的相關要求,適用于公安視頻圖像信息系統運維管理平臺軟件的設計、開發及質量評定。
▋《公安視頻監控視頻存儲技術要求》(GA/T 2019-2023)
本標準由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提出,全國安全防范報警系統標準化技術委員會(SAC/TC100)歸口。公安部安全與警用電子產品質量檢測中心、杭州海康威視數字技術股份有限公司、蘇州科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安部第一研究所、浙江大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宇視科技有限公司、華為技術有限公司、東方網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廣東紫晶信息存儲技術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國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星震同源數字系統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疊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濟南浪潮數據技術有限公司起草。2023年2月23日發布,2023年8月1日實施。本標準規定了公安視頻監控存儲設備(存儲數據包括視音頻)的聯網結構和技術要求,描述了測試方法,確立了檢驗規則,適用于公安視頻監控存儲設備的規劃設計、檢驗驗收、運行維護以及與之相關的研發、生產和質量控制。
▋《交通運輸系統*怖防范要求 第7部分:公路橋梁》(GA/T 1815.7-2023)
GA/T 1815的由國家*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公安部*怖局、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提出,全國安全防范報警系統標準化技術委員會(SAC/TC100)歸口。公安部*怖局、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交通運輸部公路科學研究院、港珠澳大橋管理局起草。2023年2月28日發布,2023年7月1日實施。本部分規定了公路橋梁*怖防范的重點目標和重點部位、重點目標等級和防范級別、總體防范要求、常態三級防范要求、常態二級防范要求、常態一級防范要求、非常態防范要求和安全防范系統技術要求,適用于公路橋梁的*怖防范工作與管理。
▋《交通運輸系統*怖防范要求 第8部分:公路隧道》(GA/T 1815.8-2023)
GA/T 1815的本部分由國家*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公安部*怖局、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提出,全國安全防范報警系統標準化技術委員會(SAC/TC100)歸口。公安部*怖局、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交通運輸部公路科學研究院、港珠澳大橋管理局起草。2023年2月28日發布,2023年7月1日實施。本部分規定了公路隧道*怖防范的重點目標和重點部位、重點目標等級和防范級別、總體防范要求、常態三級防范要求、常態二級防范要求、常態一級防范要求、非常態防范要求和安全防范系統技術要求,適用于公路隧道的*怖防范工作與管理。
▋《安防線纜應用技術要求》(GA/T 1406-2023)
本標準由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提出,全國安全防范報警系統標準化技術委員會(SAC/TC100)歸口。公安部安全與警用電子產品質量檢測中心、公安部第一研究所、北京聲迅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富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愛譜華頓電子科技(集團)有限公司、湖北宇洪光電實業有限公司、深圳市南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萬馬天屹通信線纜有限公司、深圳秋葉原實業有限公司、江蘇天誠智能集團有限公司、蘇州永科電子設備有限公司、內蒙古安防中心、東莞碩達檢測技術股份有限公司起草。2023年2月28日發布,2023年9月1日實施。本標準規定了安防線纜應用的總體要求以及線纜選型、布線設計、線纜敷設、線纜連接、線纜工程標識等要求,描述了線纜檢驗要求,適用于安全防范工程建設中安防線纜的設計、施工、檢驗及驗收。
2023年3月發布
▋《竊照專用器材鑒定技術規范》(GA/T 2012-2023)
本標準由公安部刑事偵查局提出,全國刑事技術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照相檢驗分技術委員會(SAC/TC179/SC5)歸口。公安部鑒定中心、上海市公安局、重慶市公安局、吉林省公安廳、安徽省公安廳、貴州省公安廳物證鑒定中心、廣東省公安廳、貴陽市公安司法鑒定中心、德州市公安局起草。2023年3月2日發布,2023年3月2日實施。本標準規定了竊照專用器材鑒定過程中涉及的檢驗設備、鑒定內容、鑒定方法及鑒定意見的表述,適用于竊照專用器材的鑒定。
▋《竊聽專用器材鑒定技術規范》(GA/T 2013-2023)
本標準由公安部刑事偵查局提出,全國刑事技術標準化技術委員會(SAC/TC179)歸口。公安部鑒定中心、上海市公安局刑事科學技術管理中心、安徽省公安廳、德州市公安局、吉林省公安廳起草。2023年3月2日發布,2023年3月2日實施。本標準規定了竊聽專用器材的鑒定步驟、判斷依據及鑒定意見的表述,適用于竊聽專用器材的鑒定。
▋《智能手機型移動警務終端 第3部分:檢測方法》(GA/T 1466.3-2023)
GA/T 1466的本部分由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提出,公安部通信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公安部安全與警用電子產品質量檢測中心、公安部第一研究所、公安部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鼎橋通信技術有限公司、中興通訊股份有限公司、蘇州科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起草。2023年3月3日發布,2023年6月1日實施。本部分規定了智能手機型移動警務終端的檢測方法,適用于智能手機型移動警務終端及其安全監控組件的選型、設計參考和檢測等,類似軟硬件形態的其他移動警務終端的檢測可參照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