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城市網 市場分析】現將2023年6月全市各衛星定位運營商服務能力考核結果通報。
福州市道路運輸事業發展中心關于2023年6月衛星定位運營商服務能力情況的通報
福州市各衛星定位運營商:
根據《福建省道路運輸車輛動態監督管理考核辦法》(閩交運〔2017〕25號)和《福州市社會化衛星定位運營服務商新增登記和服務考核管理暫行辦法》(榕道運〔2021〕238號)要求,由福建省衛星定位公共服務平臺自動計算考核得分,并結合日常運營管理、應急處置、制度執行、配合管理部門等實際情況,形成福州轄區衛星定位運營服務商月考核結果,現將2023年6月全市各衛星定位運營商服務能力考核結果通報如下:
一、考核情況
2023年6月福州市衛星定位運營商考核報表
(兩客一危)
2023年6月福州市衛星定位運營商考核報表
(重載、半掛牽引車、農村客運)
二、考核結果應用
一年內累計三個月及以上月考核排名最后三名的衛星定位運營商,我中心將對其進行重點約談和整改,督促其提升運營服務能力。
對月考核不合格的衛星定位運營服務商,依法責令整改,整改期不少于一個月。整改期內,衛星定位運營商的監控平臺不得提供新增和轉入車輛服務。
對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衛星定位運營商,依法責令整改。整改期限不少于考核期限。整改期內,衛星定位運營商的監控平臺不得提供新增和轉入車輛服務。
對嚴重違規、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我中心將依相關規定責令其退出福州轄區衛星定位運營服務市場,取消登記并將其違法違規情況抄報有關部門。
6月運營商未及時完成中心交辦工作及扣基本分情況:福建鑫犇在線大數據有限公司4次扣0.8分,福建航天星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3次扣0.6分,福建凱氏電子科技有限公司有2次扣0.4分,福州創想科技有限公司1次扣0.2分、廈門意誠源電子科技有限公司1次扣0.2分、福建麥星電子有限公司1次扣0.2分。
三、考核指標分析
(一)兩客一危
1.上線率:福建鑫犇在線大數據有限公司99.99%,其他6家運營商均100%。
2.軌跡重復車輛最多的三家運營商為:福建航天星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90輛次,福州創想科技有限公司15輛次,福建凱氏電子科技有限公司7輛次。
3.數據合格率:福建東車智能科技有限公司99.89%,福建鑫犇在線大數據有限公司99.92%,其他5家運營商100%。
4.軌跡完整度:遠望(福建)物聯網科技有限公司100%,福建東車智能科技有限公司100%,福建鑫犇在線大數據有限公司99.99%,福建車載寶電子科技有限公司99.99%,福州創想科技有限公司99.98,福建凱氏電子科技有限公司99.85%,福建航天星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99.46%。
5.衛星定位漂移率:福建航天星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1.26%,福建車載寶電子科技有限公司0.03%,福建凱氏電子科技有限公司0.01%,其他4家運營商均0%。
6.離線位移次數:離線位移10公里以上的共1035輛次,其中福建凱氏電子科技有限公司595輛次、福州創想科技有限公司356輛次、福建航天星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54輛次、福建鑫犇在線大數據有限公司22輛次、福建車載寶電子科技有限公司4輛次、福建東車智能科技有限公司4輛次。
(二)重載、半掛牽引車和農村客運
1.上線率:最高的三家運營商是福建大道成物流科技有限公司97.69%、福建凱氏電子科技有限公司90.16%、福建航天星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87.93;最低的三家運營商是福建泰庚物聯網科技有限公司43.68%、福建車載寶電子科技有限公司76.33%、福州創想科技有限公司81.05%。
2.數據合格率:最高的三家運營商是福建凱氏電子科技有限公司100%、遠望(福建)物聯網科技有限公司100%、福建車載寶電子科技有限公司100%;最低的三家運營商是福建東車智能科技有限公司99.61%、福州創想科技有限公司99.86%、福建鑫犇在線大數據有限公司99.87%。
3.軌跡完整度:最高的三家運營商為福建鑫犇在線大數據有限公司100%、廈門意誠源電子科技有限公司100%、福建東車智能科技有限公司100%;最低的三家運營商為福建晴恩科技有限公司99.01%、福建智慧北斗科技有限公司98.81%,福建星通物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98.44%。
4.衛星定位漂移率:最高的三家運營商為福建麥星電子有限公司4%、福建大道成物流科技有限公司1.8%、福建航天星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0.94%;最低的三家運營商為福建東車智能科技有限公司0%、廈門銳訊網絡科技有限公司0%、福建泰庚物聯網科技有限公司0%。
5.離線位移次數:離線位移嚴重(位移超過10公里以上)的車輛中,最多的三家運營商為漢納森(廈門)數據股份有限公司3178輛次、福建智慧北斗科技有限公司1941輛次、福建航天星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1653輛次。
四、工作要求
(一)各運營商要認真對照通報內容,開展自查自糾,針對入網率、上線率、衛星定位漂移率、軌跡正常、軌跡完整度、超速、疲勞駕駛等考核項目逐一排查,立即整改。考核分數低于80分合格線的運營商,應于每月30日前將整改情況以書面形式報送我中心。
(二)根據《福建省道路運輸車輛動態監督管理標準化手冊》(閩交運〔2017〕26號)規定,落實衛星定位監控平臺各類報警處置標準化流程,加強監控人員的業務培訓;要對動態監控問題數據加強分析,對衛星定位終端設備加強排查,及時維護并做好維護臺賬;要加強動態監控臺賬標準化管理,不斷提高衛星定位動態監控運營服務能力。
(三)各運營商要充分運用《福州市重點營運車輛衛星定位數據統計分析服務-運營商子系統》的系統通知和統計分析功能,做好每日實時監測工作。一是要第一時間處理鏈路中斷、車輛離線報警、車輛未入網、夜間運營、疲勞駕駛、車輛超速等警情提醒;二是要對違規警情較多的道路運輸企業車輛,加強動態監控,進一步提高科技安全保障能力;三是要認真排查離線位移的車輛原因,立整立改,確保車輛運營軌跡真實完整。
福州市道路運輸事業發展中心
2023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