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項目編號:SDTANY2017-0038-00
2、項目名稱:寧陽縣城區電子警察抓拍監理項目
3、項目內容及建設標準:
3.1本項目為寧陽縣城區電子警察系統采購及安裝工程項目監理,該工程在20個路口安裝電子警察系統,分別是:寧磁南路、寧陽大道、華陽大街、文化路與郭臺路交叉口,清風路與欣街交叉口,文化路、寧陽大街與經四路交叉口、興隆街與七賢路、北關路、建設路、民生路交叉口,杏崗路、民生路、海力大道與欣街交叉口、東街、金陽大街與長壽路交叉口、金陽大街與民生路交叉口、華陽大街與杏崗路、民生路、海力大道。
4、招標控制價
本項目招標控制價為9.18萬元。
5、投標人資格要求
5.1符合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相關條件;
5.2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的獨立法人(已辦理“三證合一”的企業只需提供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不再提供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
5.3具有監理綜合資質或工信部頒發的信息系統工程監理丙級及以上資質的獨立法人;
5.4、具有投資參股關系的關聯企業,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的母子(分)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或法定代表人為同一個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均不得同時投標。相互之間具有經濟利益關系的投標人,不得同時投標。
5.5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6、評標辦法:綜合評分法
7、招標文件的獲取
7.1時間:自2017年5月26日起至2017年6月6日,每天上午8時00分至11時30分,下午2時30分至5時30分(北京時間,節假日除外,下同);
7.2地點:泰安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寧陽分中心;
7.3地址:寧陽縣政務服務中心3樓(寧陽縣城建設路北首);
7.4方式:來人購買,請持本單位營業執照副本、監理資質證書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提供被授權人本人身份證及投標企業為授權委托人繳納的近三個月(2017年1月-2017年3月)社會保險費的繳費證明、行賄犯罪檔案查詢證明(按寧政辦發【2015】47號文執行,由單位注冊地或項目所在地檢察院出具)等證件原件及加蓋公章復印件一套,到泰安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寧陽分中心報名并購買招標文件(注:已辦理“三證合一”的企業只需提供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不再提供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
7.5售價:每套人民幣400元整,售后不退。
8、投標文件遞交時間、截止時間、遞交地點及地址
8.1遞交時間:2017年6月21日8時30分起至9時00分止;
8.2截止時間:2017年6月21日9時00分;
8.3遞交地點:泰安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寧陽分中心;
8.4地址:泰安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寧陽分中心(縣政務服務中心南3樓)。
逾期遞交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不予接受。
9、聯系方式
9.1 招標人:寧陽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聯系人:張科長 地址:寧陽縣金陽大街576號
9.2 招標代理機構:泰安萬和建設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項目經理:王娜 地址:寧陽縣城東街201號(縣實驗中學南門)
10、公告媒體:中國山東政府采購網、泰安市政府采購、泰安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寧陽分中心網。
11、附件:招標文件電子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