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纜施工要求
電纜施工一般規定適用于電壓為10KV及以下新建擴建的一般工業與民用建筑電纜、橋架安裝和橋架內電纜敷設。電纜橋架安裝和橋架內電纜敷設,應按已批準的設計文件施工。3 由支、吊、托架支撐的托盤(槽)或梯架直線段、彎通非直線段組合而成,敷設電纜具有連續性的剛性結構系統,為電纜橋架。金屬電纜橋架及其支架和引入或引出的金屬電纜導管必須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
敷設時應注意下列規定:
1.金屬電纜橋架及支架全長應不少于2處與接地(PE)或接零(PEN)干線相連接;
2.非鍍鋅電纜橋架間連接板的兩端跨接線銅芯接地線,接地線最小允許截面積不小于4mm2;
3.鍍鋅電纜橋架間連接板的兩端不跨接接地線,但連接板兩端不少于2個有防松螺帽或防松墊圈的連接固定螺栓。
5 電纜敷設嚴禁有絞擰、鎧裝壓扁、護層斷裂和表面嚴重劃傷等缺陷。
6 電纜橋架處如有防火要求的場所,應采取防火隔離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