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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救生筏的存放及保養
閱讀:1145 發布時間:2018-5-17 救生筏是指船上供救生用的無自航能力的舟具。救生筏內備有一定數量的食品和淡水,供乘員在海上漂流待援使用。平時如何存放、保養救生筏,直接影響其使用壽命。
存放:
(1)救生筏及其存放裝置,應不影響存放在其他任何位置的救生設備的使用。
(2)在安全可行的情況下,盡可能靠近水面。除需要拋出舷外降落的救生筏以外的救生筏應處于這樣的位置:即在登乘位置上的救生筏,當滿載船舶在不利縱傾10°情況下并向任何一舷橫傾達20°或橫傾到船舶露天甲板的邊緣浸人水中的角度時(以兩者中較大角度者為準),應離水線不少于2 m。
(3)可吊式救生筏處在即可使用狀態時,應使2名艇員能在5min內完成登乘和降落準備工作。
(4)存放在安全和遮蔽的地方并加以保護,免受火災和爆炸引起的損害。尤其是油船上的救生艇筏。不應存放在貨油艙、污油艙或其他含有爆炸性或危險性貨物艙的上方。
檢查與保養:
(1)每周對救生筏及其存放和降放設備進行目視檢查,以確保立即可用,并要做好記錄。
(2)每個月要對救生筏存放架上的快速脫鉤、固定索具、首纜、繩塞、連接卸扣、救生筏容器上的封條檢查一次,發現有損壞的或不是處于立即可用狀態的,應該立即修復,使之處于良好的技術狀態,并要做好記錄。
(3)救生筏檢修的時間間隔不超過12個月,經主管機關的同意可以展期到17個月。
(4)救生筏必須到主管機關認可的檢修站檢修,或者由主管機關經考核認可的持證人員在船上按要求對救生筏系統進行檢查。檢修的主要項目有:筏體的表面質量(粘貼牢固、破損等)檢查,盛裝筏體容器的檢查,對筏的舾裝件的檢查,救生筏屬具備品的清點、檢查,對充氣鋼瓶的檢查,啟動撞針、啟動拉繩的檢查,進行充氣試驗和檢查。總之,這些檢查不應該疏忽任何一個細小部位、任何一個零部件、任何一個舾裝件、任何一件屬具備品。發現短缺、損壞、霉變等一切不良的情況,必須補充、修理或更換,保持其處于良好的技術狀態。
(5)在一般的存放和使用情況下,救生筏的筏體使用年限為10~15年,超過使用年限,必須更換。
(6)如果靜水壓力釋放器是可以在船上自行調換的,船上要有合格的備件,使用到期后,要及時更換。
(7)靜水壓力釋放器(可自行調換的除外),檢修的時間間隔為12個月;經主管機關認可,可以展期到17個月。
(8)救生筏的容器表面絕不可以涂漆,容器上標明的標志、技術數據一定要清楚明顯。在容器上不可以格外加蓋,不可以格外再添加固定索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