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2016年8月本公司參加福建華電永安發電有限公司輸煤系統防爆燈具更換招標,現我公司協同附件華電永安發電有限公司采購招標信息公開發布,現公告如下:
一、招標人:福建華電永安發電有限公司
二、招標編號:
三、招標內容:輸煤系統防爆燈具更換,更為詳細的內容請見招標文件。
四、招標設備清單:
序號 | 招標編號 | 標段名稱 | 單位 | 數量 | 所屬專業 | 備注 |
1 | YAWZ-2016-18 | 輸煤系統防爆燈具更換 | 套 | 150 | 燃料 | 具體見技術規范 |
注:表格中設備具體臺套數或數量及技術要求以技術規范書為準。
五、項目概況
福建華電永安發電有限公司本期工程建設2×300MW循環流化床、中間再熱、亞臨界發電機組,機組編號分別為7、8號機組。機組三大主機均采用東方電氣(集團)總公司的產品。鍋爐為東方鍋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DG1025/17.4循環流化床、中間再熱自然循環汽包爐、露天布置。汽輪機為東方汽輪機有限公司生產的D300W型,單軸、雙缸雙排汽、高中壓合缸、低壓缸雙流程、抽凝式汽輪機。發電機為東方電機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QFSN-300-2-20B型,勵磁系統為自并勵靜止勵磁。。
六、投標人資格審查方法:資格后審
七、合格投標人應具備的資質條件
合格的投標人應具有相應資質和圓滿履行合同的能力,具體應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企業法人。其注冊資金必須達300萬元人民幣及以上且必須獲得品牌制造企業就此項目的合法書面*投標人應具有圓滿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和獨立簽訂合同的權利。
2、投標人應具有設計、制造相應設備、設施的經驗(附有說明或證明文件)投標人在專業技術、加工制造、質量控制、經營管理等方面具有相應的資格和能力。
3、具有機構頒發的ISO系列認證書或等同的質量保證體系認證書。如是中外合資(合作)企業且是由外方提供的,應出具外方的質量保證的書面文件(復印件)。
4、有設計、制造與招標設備相同、相近設備設施的能力,且近五年有電力行業單位有5套以上類似工程業績并成功運行3年以上,以證明安全可靠。投標方應提供同類項目業績資料(包括用戶檢定意見書)。如發現有失況,招標方有權拒絕該投標。。
5、投標人未同時與其他方組成聯合體或作為其他投標人的分包商參加投標。法定代表人為同一個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項目同時投標。
6、未發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資質或業績的情況。
7、具有良好的銀行資信和商業信譽,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財產被凍結、接管,狀態,沒有發生過向招標人*等廉潔問題。投標人在近5年內不曾在任何合同中違約,或被逐,或因投標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8、無在*公司不良供貨劣跡。近五年在電力行業或其它行業所供設備設施及分包的工程無責任事故(包括人身事故)發生。
9、在近三年內沒有騙取中標、嚴重違約,所供貨設備未發生重大及以上質量安全責任事故。
10、投標人不存在尚未了結的重大訴訟案件。
11、投標人必須滿足輸煤系統防爆燈具更換技術規范書的所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