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更多的時候,人們是在無意識的情況下,將一些危險物品帶入人流密集的公共場合,因意外造成傷害和損失。例如放在包里的dao具,因為人流擁擠而刺傷周圍的人;例如一些易燃易爆品,因為自身質量原因,或偶然因素——如遇明火,而發生爆炸。
排除襲擊、意外事故的隱患,保障乘客安全,顯然是一個合理的目標。
但安全不是的目標。地鐵管理者和乘客還需要考慮的,是出行的便利與成本。
安全、便利的出行,自然是人們的期盼。但當二者難以兼顧時,人們需要協調對兩個目標的設定。如果對安全的期望,是杜絕安全風險,那對于便利的期望,就必須下調;如果目標是大程度的出行便利,那自然要容忍一定程度的安全風險。
3 當前形式是達成目標的有效手段嗎?
先看*種情形——排除襲擊的隱患。
對于蓄意的襲擊,當前的地鐵安檢可能形同虛設。
地鐵安檢要能有效防范襲擊,一個前提是——所有進入地鐵的物品都必須通過安檢。
現實遠非如此。中國城市地鐵站點,都是半封閉設計。從通道閘口、柵欄,輕而易舉能傳遞物品進入收費區。當前的安檢檢查漏洞重重,盡管不少城市要求大包小包一律安檢,但在人流量巨大的高峰時期,安檢員并沒有充分的時間判明包內可疑物品;而對人身的檢查更是隨意,通常安檢員只是象征性的揮舞兩下即放行,根本無法發現刻意隱藏的危險物。
不可否認的是,設置安檢環節,肯定會提高恐襲的成本和門檻——至少*分子無法大搖大擺的直接把qiang支放進行李箱就拉進車廂。(2016年7月17日,北京地鐵10號線公主墳站在安檢過程中真的發現一名女乘客在黑色密碼箱中放有長短qiang各一支、50發。)
但真正蓄意恐襲的人,為行動是不計成本的。安檢措施是否有效,由其薄弱的環節決定。只要有漏洞存在,即功虧一簣。
另一方面,安檢的限流效應,將人流大密度的滯留在閘口外,反而給*分子提供可乘之機,也帶來擁擠踩踏風險。那我們是否有可能通過改造站點(在所有半封閉處隨時派人站崗,或者干脆把它們都封起來)、規范安檢流程來改變當前“形同虛設”的狀態,讓安檢更有效,并降低其負面效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