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細介紹
畢節耳鼻喉專科醫院污水處理設備
醫院一體化設備原理
此裝置一般埋設于地表之下,運用二次生物接觸氧化處理工藝,它處理的效果超越全混合生物氧化池,對水質的適應性強度高,保證了水處理的穩定性。該設備在池中采用了新型強效彈性立體填料,對污水中的有機物質具有強效去除的功能。該設備通過氧化處理之后,產生的污泥量較少,僅需90天排放一次即可。為了避免放生病菌滋生、傳播的現象發生,必須對水質進行深度消毒處理。目前應用多的消毒工藝有:紫外線消毒、二氧化氯消毒、臭氧消毒。醫院需根據污水水質特點及排放量進行選擇。
根據醫院的規模、性質和處理污水排放去向,進行工藝選擇。根據醫院分類,分為傳染病醫院和綜合醫院。醫院污水處理后排放去向分為排入自然水體和通過市政下水道排入城市污水處理廠兩類。醫院污水處理所用工藝必須確保處理出水達標,主要采用的三種工藝有:加強處理效果的一級處理、二級處理和簡易生化處理。
醫院廢水處理流程工藝選擇原則為:
1、傳染病醫院必須采用二級處理,并需進行預消毒處理。
2、處理出水排入自然水體的縣及縣以上醫院必須采用二級處理。
3、處理出水排入城市下水道(下游設有二級污水處理廠)的綜合醫院采用二級處理,對采用一級處理工藝的必須加強處理效果。
對于經濟不發達地區的小型綜合醫院,條件不具備時可采用簡易生化處理作為過渡處理措施,之后逐步實現二級處理或加強處理效果的一級處理。不同處理工藝的應用情況考慮到以上原則,本方案設計的醫院污水處理工藝流程進行比較:隨著污水處理技術不斷地發展,近年開發的在國內外普遍應用的工藝有: (1)加強處理效果的一級處理工藝對于處理出水終進入二級處理城市污水處理廠的綜合醫院,應加強其處理效果,提高SS的去除率,減少消毒劑用量。加強一級處理效果宜通過兩種途徑實現:對現有一級處理工藝進行改造以加強去除效果和采用一級強化處理技術。工藝流程對于綜合醫院(不帶傳染病房)污水處理可采用“預處理→一級強化處理→消毒”的工藝。通過混凝沉淀(過濾)去除攜帶病毒、病菌的顆粒物,提高消毒效果并降低消毒劑的用量,從而避免消毒劑用量過大對環境產生的不良影響。一級強化處理工藝流程(略)醫院污水經化糞池進入調節池,調節池前部設置自動格柵,調節池內設提升水泵。污水經提升后進入混凝沉淀池進行混凝沉淀,沉淀池出水進入接觸池進行消毒,接觸池出水達標排放。調節池、混凝沉淀池、接觸池的污泥及柵渣等污水處理站內產生的垃圾集中消毒外運。消毒可采用巴氏蒸汽消毒或投加石灰等方式。
一體化污水處理設備結構材料說明
Ⅰ、設備本體
設備本體采用鋼制結構防腐。(鋼材厚8mm)
Ⅱ、管道
采用UPVC工程塑料,具有耐腐蝕、抗老化、使用壽命長等特點。
Ⅲ、水泵
選用WQ系列抗堵塞、撕裂型潛污泵,具有質量輕、使用壽命長等特點。
Ⅳ、風機
HC系列回轉式風機,主機為*。
風機置于特制風機房內,由于該風機裝備有消聲器及減震裝置,其噪聲低于65dB。
Ⅴ、自控
1、自動控制兩臺水泵的開、停,當超警界水位時,設置溢流直排管,低于起動液位自動停泵。
2、風機連續運行,當污水斷流時,風機自動間歇運行。
3、電磁閥的自動定時空氣提泥。
該控制柜主機PC機采用產品,交流接觸器、熱繼電器采用3TB、3TF、3DA系列產品,該控制柜有過流、缺相、過壓、欠壓等故障的自動報警功能,同時具有“五防"功能。
Ⅵ、填料
填料型狀為柱狀結構,比表面積大,易安裝。在運行過程中,內外形成不同的生物相,能適應不同的細菌生長。使用壽命達10年以上。
Ⅶ、曝氣系統
曝氣微孔曝氣器,該曝氣器材質為剛玉,使用壽命長;整體結構采用圓形結構,所受張力比盤式曝氣器大為減小;同時采用先導氣槽結構,曝氣組件無浮力;開孔均勻,數量多;各曝氣器采用ABS連接緊固件,接口不易漏氣,拆卸方便。
一體化污水處理設備正常操作運行
由于污水處理是利用微生物的合成、分解、反應作用,因此微生物培養直接影響整個處理系統的效果,生活污水其可生化性好,培養相對比較容易,具體步驟如下:
1、按正常操作步驟注滿接觸池。
2、啟動風機,對池內污水進行曝氣充氧連續運行6-8小時、停止3-5小時,排掉1/3上清液。
3、重新進水,繼續曝氣充氧6-8小時,停止3-5小時。
4、如此往復運行,每天進水時間相對延長,經過7-15天后,池內出現明顯絮狀體或上清液透時,表明生物菌基本培養成功。
5、同時也可觀察接觸池內填料情況,如填料上長出橙黃或橙黑色的一層膜即已培養好生物膜,此時出水清晰,感觀較好,此時微生物馴化基本完成,設備可轉入正常運轉。
6、微生物的馴化需較長時間,如有現成的活性污泥,則盡量用現成的活性污泥,這樣可加快生物膜的形成。
處理標準
醫院污水經處理與消毒后,應達到下列標準:一、連續三次各取樣500毫升進行檢驗,不得檢出腸道致病菌和結核桿菌。
總大腸菌群數每升不得大于500個。
當采用氯化法消毒時,接觸時間和接觸池出水中的余氯含量,應符合表2·02的要求:
污水處理構筑物中的污泥,必須經過無害化處理,污泥排放時應達到下列標準:
蛔蟲卵死亡率大于95%;二、糞大腸菌值不小于10-2;三、每10克污泥(原檢樣中),不得檢出腸道致病菌和結核桿菌。
當污泥采用高溫堆肥法進行無害化處理時,堆肥的溫度必須大于50℃,并應持續5天以上。
無上、下水道設備或集中式污水處理構筑物的醫院,對有傳染性的糞便,必須進行單獨消毒或其它無害化處理。第2.0.6條醫院污水經處理和消毒后,其所含的污染物質與有害物質的含量應符合現行的有關標準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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