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濕式報警閥
產品介紹
ZSFZ濕式報警閥
執行標準: GB5135.2-2003

型號規格:DN100、DN150、DN200、DN250
額定工作壓力:1.2MPa、1.6MPa
一、用 途:
濕式報警閥與延遲器、水力警鈴等連接組成濕式報警閥組。它是濕式自動噴水滅火系統中zui關鍵的部件之一,*處于伺應狀態,起著供水滅火、直接報警的作用。
二、工作原理和特點:
自動噴水滅火系統伺應狀態時,整個管網充滿設計要求的壓力水,濕式報警閥閥瓣因自身重量而關閉。在濕式系統保護區內,一旦發生火災,在火災溫度的作用下,使閉式噴頭感溫啟動,進行噴水滅火。這時濕式報警閥管網一側水壓下降,使閥瓣上、下腔形成壓差,待壓差達到一定值時,由于水流的沖擊作用,閥瓣開啟并供水滅火(平時,值班員可以定期使用末端試水閥或報警閥的放余水閥進行放水報警試驗)。同時一部分水流進入閥瓣開啟后顯露的環形槽內,通過報警管道和延遲器,進入警鈴,使水力警鈴發出響聲報警,同時使壓力開關動作將電信號傳至報警控制中心,發出聲光報警,并啟動消防水泵繼續向管網補充供水,進行滅火。
若灑水噴頭動作噴水或利用末端放水試驗時,流動水流可先使水流指示器動作并傳遞至
消防控制中心顯示報警。
本公司生產的報警閥,有1.2Mpa工作壓力和1.6Mpa工作壓力系列外平衡式報警閥,外平
衡技術更為*,是在內平衡的基礎改良過來的,它可以克服水質較差(如泥漿比例大)造成的報警閥間隙報警故障及方便報警閥因壓差平衡失敗的保養維護。外平衡式報警閥具有技*,密封性能好,動作靈敏可靠特點。外平衡閥體采用HT250或QT鑄鐵,閥座、閥瓣、連桿及所有控制閥門過濾器均采用黃銅、不銹鋼等耐腐蝕材料制成,使用壽命長。
三、主要構成及作用:
1、供水控制閥(序號☆):主要控制開啟或關閉水源,截流和截流信號顯示作用。
[如訂貨需配制供水閥時,本公司有消防信號蝶閥(僅指帶信號閥門)配套]
2、濕式報警閥(序號1):只允許水流入濕式滅火系統并在規定壓力、流量下驅動配套部件(警鈴、壓力開關)報警的一種單向閥。
3、報警管路閥(序號7):備用狀態和工作狀態時都處于常開位置,只有檢查、維護和修理時才可關閉此閥。
4、延遲器(序號8):其功能是zui大限度地減少因水源壓力波動或沖擊而造成的誤報警。
5、壓力開關(序號9):是當水力警鈴報警的同時,因水壓作用使壓力開關接通電觸點,遠
距離傳遞報警閥動作信息至控制中心。
6、水力警鈴(序號10):當濕式報警閥啟動后,由水力驅動能發出聲響的報警裝置。
7、放余水閥(序號5):備用狀態和工作狀態時此閥常閉,只有在檢修報警閥或更換閉式噴
頭時才借它排盡管網水,開啟此
閥還可進行動作報警試驗(閥瓣能開啟)。
8、壓力表(序號2,序號4):判斷報警閥水壓情況。
9、壓力表接頭(序號12):將公制螺紋轉換為英制螺紋,以安裝壓力表。
10、延遲器保壓接頭(序號11):是為水力警鈴和延遲器保持一定工作壓力及排水用的特定
接頭(不能丟失,不能隨意更換)。
11、報警試驗閥(序號6):當報警閥處于伺應狀態時,無須啟動閥瓣,手動開啟此閥門,
能夠利用供水測流水檢驗報警裝置(警鈴、壓力開關)功能是否正常的閥門(是產品新
標準中,新增加的部件,也是GB588-0-2005消防產品現場檢查判定規則的強制重點檢
查項目。
五、設計、安裝、調試須知:
1、設計:
A、濕式報警閥系統管網中不允許有空氣存在,否則報警閥放水試驗時會產生斷斷續續的間隙報警現象;因此設計人員在設計系統時應盡量設置自動排氣閥等措施。
B、報警閥系統的放余水閥和水力警鈴、延遲器排水口均可根據環境單獨加接排水管、施工單位往往為了美觀把它們互相連接在同一排水管進行排水,這是不允許的。因為循環壓力水容易造成警鈴漏水或損壞。
2、安裝:
A、安裝前,對報警閥相連的給水管段,必須進行沖洗,清除管內雜質,直至流出清水為止。沖洗流量不應小于系統設計流量。
B、報警閥系統應集中在建筑物底層或地下室,其環境溫度4-70℃,主閥高度應距地面1.2m左右。兩側距墻不小于0.5m,正面距墻1.2m,以便于操作。
C、用戶采購到達目的地(公司或工地)的報警閥組,凡屬廠家已將閥體裝配固定的管件,出廠*%已進行過2.4MPa密封試驗,用戶不得自行拆卸裝配。
D、本公司報警閥采用*的外部平衡方式,嚴禁用戶擅自拆卸用于維持閥組上下壓力平衡的止回閥(外平衡閥)。
3、調試:
打開供水閥(序號☆),向系統管道緩慢進水達設計壓力后。此時,系統處于伺應狀態。報警管路閥(序號7)處于常開位置。打開放水閥(序號5)進行持續放水,待報警閥瓣因壓差形成而自動打開后,水流入延遲器(序號8),延遲5-90s后,水力警鈴應發出報警聲,壓力開關動作,控制系統收顯示報警信號。確認工作正常,再關閉放水閥,整個系統就算調試完畢。
六、試驗檢查和故障判斷:
濕式報警閥應定時打開放水閥(序號5)進行報警試驗,每個季度至少進行一次放水試驗,如果*不使用,報警閥及系統其它產品因死水原因有可能出現異常狀況。如果僅檢查警鈴和壓力開關的功能狀況,可打開報警試驗球閥(序號6)進行。
報警閥調試及使用中常見問題:
1、長報警現象:當報警閥在沒有進行放水減壓且報警管路閥(過濾球閥)在開啟狀態的情況下,自動發生報警,且不間斷,這異常狀況均是由于管道沖洗不清,有垃圾或雜物殘留使閥瓣不能密封,解決的辦法是清除垃圾雜物。
2、間隙報警現象:在進行放水試驗時,有時碰到濕式報警閥產生斷斷續續的間隙報警現象,這是消防管網內存在過量空氣的原因,只要盡可能排除空氣就能消除這種現象。
3、報警時間慢:在進行放水試驗時,有時碰到不能馬上報警,有的出現長達十幾分鐘甚至二、三十分鐘才能產生報警。這種情況往往出現于控制樓層多,噴淋管網系統偏大的工程,壓差不容易形成的原因,一般系統越大,噴頭越多,報警閥動作越慢,因此這屬于正常現象.很多人員認為報警閥延遲時間是5-90秒,這是指報警閥動作(閥瓣打開)后,水流從報警口通過報警管路進入延遲器后警鈴和壓力開關開始動作的時間(是標準所規定要求的)。
4、不能報警現象:在進行報警閥放水試驗時,如果報警閥不能報警,*必須確認是否有足夠的恒壓水源及控制閥門是否暢通無阻;第二報警管路(尤其是報警口延遲器進水口),警鈴進水口等小也是否有雜質堵塞。當發現管網側壓力表比進水側壓力大時,因壓差不能迅速形成就更加難使報警閥發出報警。
七、維護與保養:
1、如果有異常情況,應當檢查密封環槽孔,過濾器,延遲器進水口,溢流口,水力警鈴 進水口,等部位是否有泥沙,鐵屑,污物等堵塞,如有堵塞應及時清除。
2、報警閥及其附件應該利用放水閥,每季至少進行一次實地檢查試驗,以確保安全可靠地運行。每三個月應利用末端進行一次放水試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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