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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頂山市開展秋季揚塵污染治理攻堅行動
閱讀:1609 發布時間:2018-9-17為強化揚塵污染管控,根據全省環境污染防治攻堅戰第二次推進電視電hua會議精神,平頂山市開展了2018年秋季揚塵污染治理攻堅行動,此次行動將持續至10月底。
行動方案要求,有關單位要嚴格施工工地揚塵污染管控。落實“六個”揚塵污染防治要求,嚴格執行開復工驗收、“三員”管理、在線監測監控、揚塵防治預算管理等制度;各類長距離的市政、公路、水利等線性工程,全面實行分段施工;城市拆遷工程全面落實申報備案、會商研判、會商反饋、規范作業、綜合處理“五步工作法”。
強化建筑垃圾清運處置監管。明確建筑垃圾排放主體、厘清申報程序、完善收費制度;強化清運車輛核準,嚴格“三項準入”、落實“四統一”;開展聯合執fa,嚴厲打擊拋撒遺漏、私拉亂倒等違fa違規行為。
加強道路揚塵污染防治。持續推行“以克論凈、深度保潔”的作業模式,加強對城市建成區、城鄉接合部、背街小巷、慢車道、人行道、廣場、游園和繞城高速公路、國省干線公路的環境衛生保潔力度,繞城區國省高速公路每兩日至少清掃1次,繞城區國省干線公路每日至少清掃1至2次。
推進露天礦山綜合整治。以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水源保護區、主要交通干線兩側和城市建成區周邊為重點,對全市露天礦山按照“一礦一策”制定整治方案,進行綜合整治。
持續開展城市清潔行動。每周至少開展一次全城大掃除,全面清理整治各類衛生死角、盲點,確保城市清潔全覆蓋。
此次行動采取企業自查、縣(市、區)排查、市級抽查等方式,對各地揚塵污染源進行全面治理。重點檢查參建單位主體責任是否落實、“三員”是否到位、施工現場是否符合“六個”等揚塵污染防治標準要求,對存在問題的一律實施停工整治,經核查合格后方可開工、復工。
各縣(市、區)揚塵污染防控辦公室及市直各成員單位將組織相關部門對轄區及監管的揚塵污染源進行再排查,按照“誰審批、誰監管”的原則,完善揚塵污染源動態臺賬;無主管部門的揚塵污染源,由各縣(市、區)政府負責,確保監管無盲區。揚塵管理工作不到位的不良信息將被納入建筑市場信用管理體系,情節嚴重的列入建筑市場主體“黑名單”,通報一批、曝光一批、約談一批、處罰一批、追責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