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標準物質領域,標準物質是一個通用術語,有多種形式:國家標準物質、國家標準樣品、參考品、國內外廠家生產的標準樣品。國家標準物質經過全國標準物質管理委員會審查,由國家質檢總局計量行政部門批準發布;國家標準樣品由全國標準樣品技術委員會實施、監督和管理,經過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評審、審批和發布,標準物質和標準樣品都是有證標準物質。
研制標準物質、標準樣品的定值方法:
標準物質、標準樣品的定值方法分為基準測量方法、參考方法和國內外*的有效方法3種。基準測量方法是具有最高計量學特性的方法,其操作可以被完整地描述和理解,可以用SI單位對不確定度進行完整表述,測量結果不依賴被測量的測量標準。
基準方法有:同位素稀釋質譜法、庫侖法、重量法、滴定定法、凝固點下降測定法。參考方法是經過系統地研究,確切而清晰地描述了準確測量特定化學成分量所必需的條件和過程的方法,其準確度和精密度能滿足評價其他方法準確度和給一級標準物質賦值的要求。國內外*的有效方法是已被證明技術性能可以滿足其應用目的的方法。
標準樣品的定值模式有4種,標準物質的定值模式有5種,分別是:
(1)在單個實驗室中用單個(基準)方法測量;
(2)由一個或幾個實驗室用兩種或多種獨立的參考方法定值;
(3)使用一種或者多種已證明準確性的方法,由多個實驗室合作定值;
(4)利用特定的方法定值;
(5)與一級標準物質進行比較測量定值(僅對二級標準物質)。
對于*標準物質,由于其準確度要求具有國內最gao水平,大多數采用基準方法或參考方法測量定值。用基準方法測量可以在單個實驗室中完成,當定值結果基于制備數據(如重量法配制值)得到時,還應采用一種獨立、準確的測量方法核對定值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