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門市生活污水處理設備生產配置

采樣容器
采樣容器應由惰性物質組成,抗破裂、清洗方便、密封良好和啟閉容易。采樣容器必須確保樣品免受吸附、蒸發和外來物質的污染。
樣品瓶可用硬質(硼酸)玻璃瓶或高壓聚乙烯瓶。在選擇樣品瓶時應考慮水樣與容器可能產生的問題,以確定容器的種類和洗滌方法。
樣品采集
在采樣地點將采用容器(水桶或瓶子)浸入要取樣的廢水中,使注滿水或泥水混合物,取出后倒進事先準備的合適的樣品容器中即可。有時也可直接將樣品容器浸入水中取樣。取樣時,應注意不能混入漂浮于水面上的物質,正式采樣前要用水樣沖洗容器2~3次。洗滌完的廢水不得重新倒入溝渠中,以免攪起水中懸浮物。采集的樣品應及時貼上標簽。填寫采樣現場記錄單。若為用戶出口采樣應由被采樣單位有關人員簽字。
樣品采集過程中的注意事項:對于性質穩定的污染物,可將分別采集的樣品混合后一次測定。對于不穩定的污染物,可在分別采樣和分別測定后,以平均值表示污染物濃度。廢水中某些組分的分布很不均勿,如油和懸浮物,某些組分在分析中很易變化,如溶解氧和硫化物等。
如果從全分析采樣瓶中取出一份廢水子樣進行這些項目的分析,必將產生錯誤的結果。因此,這類監測項目的水樣應單獨采集,有的還應在現場作固定,分別進行分析。采樣完成后應按要求填寫樣品現場數據表(見附錄三,樣表6-2-1)和樣品保存登記卡(見附錄三,樣表6-2-3),水樣標簽要與以上兩樣表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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