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用防爆照明燈 礦用燈具煤礦燈DGS50/127L(A),礦井里用的特制照明燈具的統稱。通明電器研發銷
售的礦燈適用于煤礦井下有瓦斯(甲烷族)煤塵爆炸危險的場所;井底采區巷道,亦可在有淋
水較大的基建礦井巷道及硐室中使用。
礦業、隧道工程、夜間電力通訊、公路、鐵路的施工與搶修,夜間外出作業割膠燈以及
抗洪救災及海洋船舶使用,通明電器研發礦燈適用于煤礦行業有甲烷、煤塵等爆炸性混合物
氣體的危險環境;適用煤礦井下巷道及硐室內作固定泛光照明。
適用于煤礦井下有瓦斯(甲烷族)煤塵爆炸危險的場所;井底采區巷道,亦可在有淋水較
大的基建礦井巷道及硐室中使用

礦用防爆照明燈 礦用燈具煤礦燈DGS50/127L(A)外殼采用鋁合金壓鑄,強度高。
驅動采用高精度超寬恒流恒壓電源,寬電壓設計,在輸入電壓80V—260V之間能正常工作,且亮度不發生任何變化,有效解決井下電壓波動大易燒燈管的現象。
光源采用高品質大功率正白光LED固體冷光源,能耗底,光效高,照射值高
采用直流,底壓供電,無頻閃和電磁干擾。
光源與散熱性良好的散熱片緊貼,自然散熱,具有導熱可靠,散熱性良好的特點。
a、周圍環境溫度不高于-20℃~40℃,氣壓為0.8~1.1×105Pa;
b、海拔高度不超過2000m;
c、周圍空氣月平均相對濕度不大于95%(25℃);
d、使用在有瓦斯(甲烷)和煤塵**性危險的場所。
e、在無損壞絕緣的氣體或蒸汽環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