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涉揮發性有機物排放企業負責人:
你們好!
時至立夏,萬物繁茂,氣溫逐漸升高,臭氧污染已悄然而至。近年來,在全市各級各部門和相關企業的共同努力下,全市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改善,優良天數顯著增多。但藍天下的臭氧污染日益凸顯,已成為影響我市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改善最重要的因素。作為臭氧生成的兩大重要前體物,揮發性有機物(VOCs)和氮氧化物,在高溫、強紫外線的照射下,極易發生化學反應生成臭氧,并在近地面快速積累形成污染,危害人體健康,因此加大前體物減排迫在眉睫。
工業企業是污染物減排的主力軍,也應當成為綠色發展的先鋒隊。在此,我們倡議全市涉揮發性有機物排放的企業落實以下減排措施:
1、加強源頭管理。實施源頭治理,是減少污染產生的根本之策。企業在選用含VOCs原輔材料時,優先采購、使用標注符合《低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含量涂料產品》(GB/T38597-2020)《建筑用墻面涂料有毒有害物質*》(GB18582-2020)等標準的合格產品。如采用自動化、智能化噴涂設備,選用粉末、水性、高固體分、輻射固化等低VOCs含量的涂料或清洗劑、膠黏劑,從源頭減少VOCs產生。
2、加強過程管控。全面的收集,是實施有效治理的前提。在VOCs物料儲存、輸送、使用、處置等環節實施全過程控制,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加強VOCs廢氣全過程密閉、收集(不能實施密閉的也要采取有效的局部收集措施),確保“應收盡收”。石化行業按照不低于“動四靜二”頻次,其他行業按照“動二靜二”頻次要求規范實施動靜密封點LDAR泄漏檢測與修復,確保按期修復。逸散出去的是生產原料更是污染因子,收集得到的是經濟效益更是環境效益!
3、強化末端治理。末端治理設施,是VOCs廢氣排入環境的道關卡,規范運行十分重要。推薦采用燃燒法等高效治理設施,如蓄熱式燃燒(RTO)、催化燃燒(RCO)、直接燃燒(To)等,抓緊淘汰單一活性炭吸附、光氧催化、低溫等離子等治理技術。使用活性炭吸附工藝的要對活性炭進行及時、足量更換,盡量配套活性炭再生裝置。強化設施維護管理,確保穩定高效運行,與生產設施“先啟后停”。末端治理設施要發揮減排效益,守好道門。
4、開展錯時生產、檢修。有條件的企業盡可能安排在夜間生產,避開日間高溫時段。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將停產檢修時間盡可能安排在4月至10月之外的時間段內。只要進行停產檢修,就要保證有揮發性有機物管控措施,將排放的揮發性有機物盡可能收集*并及時處理。治理設施因故障、定期檢修等原因停止使用的,生產設施應同步停止。
5、提升精細化管理水平。做好污染防治,是每個企業應盡的主體責任。請規范完善各項大氣管理制度,持續提升大氣治理績效和評級,完善管理制度和臺賬資料,臺賬記錄應包括原輔材料種類、用量,治污設施運行管理記錄等。
各位企業負責人,潔凈的空氣是我們共同的需求,臭氧防控需要我,更需要你!讓我們一起努力,堅決遏制夏季臭氧污染,讓空氣更清新!我們將繼續做好服務,積極組織交流培訓,持續開展指導幫扶,嚴格實施監督檢查,幫助大家提升治氣能力水平!
感謝您對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支持與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