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灰固化的必要性
我國的《危險廢物污染防治技術政策》中規定,生活垃圾焚燒時產生的飛灰必須單獨收集,不得與生活垃圾、焚燒殘渣等其他廢物混合,也不得與其他危險廢物混合;焚燒飛灰不得在產生地*貯存,不得進行簡易處置,不得排放,焚燒飛灰在產生地必須進行必要的固化和穩定化處理之后方可運輸,運輸需使用運輸工具,運輸工具必須密閉。
根據《生活垃圾衛生填埋處理技術規范》(GB50869-2013),焚燒飛灰屬于危險廢物,不能直接進入生活垃圾填埋場進行填埋處置。焚燒飛灰需進行固化、穩定化處理,滿足《生活垃圾填埋場污染控制標準》(GB16889-2008)中6.3節的要求,才能進入生活垃圾填埋場,且需要設置與生活垃圾 填埋庫區有效分隔的獨立填埋庫區。
飛灰固化的現狀
隨著垃圾處理資源化和多元化處理政策的實施,原生垃圾填埋將逐漸減少,目前部分發達地區正逐步實現原生垃圾的零填埋,垃圾焚燒量急劇增加,與之相應的固化飛灰填埋量也相應隨著增加。
隨著*對固化飛灰終處置要求的提高,固化飛灰轉變為單獨分區填埋或專門的飛灰 填埋場。因此,配套的飛灰填埋場的設計、建設與運營也相應增加。由于國內飛灰填埋場的建設剛剛起步,對此尚缺乏專門的研究,更無專門的設計標準與規范, 目前大都參考生活垃圾填埋場工程相關標準與規范。
固化飛灰是生活垃圾焚燒后的殘余物,其在化學成分、土工特性與生活垃圾有著顯著的不同,根據生活垃圾填埋相關規范進行固化飛灰填埋處置必然會造成設計、建設與運營缺少針對性,同時也引發固化飛灰填埋處置中一些新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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