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爆水袋、水槽型號齊全*
一、技術要求
1、水袋、水槽應符合本標準的規定,并應按規定程序審批的圖樣和文件制造。外購材料應有合格證,經檢驗合格后才能使用。
2、水袋、水槽的規格尺寸應符合表1的要求,實際容水量不得小于公稱容積。

隔爆水袋的特點:
本品以玻璃纖維、玻棉織物、合成纖維織物為骨架材料, 余覆橡膠、塑料或橡膠合成物, 熱風熱合、高頻熱合等工藝制作或具有抗拉強度高, 耐磨性好, 阻燃、抗靜電、耐熱、耐寒。
適用范圍:
其主要用于煤炭開采, 隧道工程, 水利工程、地鐵、人防工程等。
注意事項:
為預防煤塵b炸控制煤塵b炸災害擴大, 保證每一個采區內的煤和半煤巖, 握進面的上下
出口, 有足夠的水量, 以防止瓦斯、煤塵b炸事故擴大, 隔絕煤塵b炸傳播。
隔爆水袋涂覆布特點
本產品具有色澤鮮艷、多樣、體輕, 阻燃, 抗靜電, 耐透水性能強, 表面無疙瘩、無死折、無氣、泡, 耐熱、耐寒等特點。
水分布特性應滿足下列要求:
(1)、水槽破碎所需b炸壓力(以靜壓表示)不得大于16 kPa;水袋動作所需b炸壓力(以靜壓表示)不得大于12kPa;
(2)、形成z佳水霧的動作時間不得大于150ms;
(3)、z佳水霧持續時間:對水槽不得小于250ms,對水袋不得小于160ms;
隔爆性能應符合下列要求:從爆源算起,b炸火焰不得超過140m。
二我公司嚴格按MT157-1996標準進行生產和檢驗的**產品,具有阻燃、抗靜電、承載力好、不滲漏、便于安裝之功能,隔爆水袋,隔爆水槽是煤礦井下有效阻止可燃氣體、煤塵**傳播的可靠產品,規格齊全。
隔爆水袋產品說明:
礦用隔爆水袋是用于煤礦井下的安裝容器,按安裝技術要求組成的水袋棚能有效地隔絕瓦斯、煤塵**的傳播;制作水袋的材料具有阻燃、防靜電等安全性能。
隔爆水袋主要技術指標:
容積:20、30、40、50、60L、80L
阻燃性能:符合MT113-1995標準要求
表面電阻值:≤3×108Ω
形成**水霧所需時間:<150ms
**水霧持續時間:>160ms
**水霧柱長度:>5m
**水霧柱擴散寬度:>3.5m
隔爆水袋主要技術指標:
容積:20、30、40、50、60L、80L
隔爆水袋、水槽型號齊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