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現廳堂混響時間可變的兩種方式
廳堂的混響時間,通常是對中頻500 Hz和1 000 Hz而言的。它是依據對大量的廳堂進行主觀音質評價,結合聲學測定結果,經統計分析確定的經驗值,因此,在國內外有關文獻中所推薦的值會有一定的出入,常給出一個范圍。需要注意的是,混響時間是廳堂音質評價的重要指標,但不是的指標。其他聲學屬性還包括:明晰度、空間感、親切感和溫暖感等。
為了保證各類節目演出具有的視覺和聽覺效果,國內外建造了許多"專業型"劇場,如戲劇場、歌劇院和音樂廳等。這些"專業型" 劇場需要進行專門的建筑聲學設計以獲得良好的音質效果,譬如廳內混響時間可以分別是1.2s,1.6s和2.0s等。除單一功能的專業型劇場外,還有眾多的能滿足音樂、歌舞、戲劇演出乃至會議使用的多功能劇場。
中國絕大多數的 "多功能劇場"僅僅是使用意義上的
多功能廳,而不是真正意義上的多功能劇場。所謂真正意義上的多功能劇場是指觀眾廳的混響時間必須是可變的,只有聲學環境與使用目的相適應才能保證良好的音質效果。
實現劇場觀眾廳混響時間可變基本上有兩種方式:"建聲方式"與"電聲方式"。
1、 建聲方式
建聲方式是一種傳統的技術措施,它是通過改變室內的容積或改變墻壁、天花板等部位的吸聲材料與結構,亦即改變室內的總吸聲量來實現調整混響時間的目的。這種方式的優點是"全建聲"效果;缺點是費用高,可調混響時間的范圍小(一般觀眾廳要改變0.5 s需要付出很大努力),而且還存在使用中的安全性、可靠性和方便性的問題。
2、 電聲方式
電聲方式是采用電聲系統設備,通過電聲聲場控制技術來控制室內的混響時間和其他聲學特性。這種方式的優點是所花費用較低,混響時間可調范圍大(可以是2~3倍),可預先設定,使用方便。它不僅實現了混響時間可變,而且還可以對室內聲場進行"修正或優化",如增加近次反射聲、聲擴散,調整直達聲、反射聲和混響能量的比例,以及對混響時間頻率特性進行調整等。
需要指出的是,有人把這種方式混同于"歌舞廳的混響效果器",這是不對的。電聲可變混響系統是以優化室內聲學環境為目的,它所建立的聲場具有*自然的時間特性和空間特性,是真正意義的三維聲學空間,可以說是用現代的電聲技術來創造一個忠實自然的"人造"聲學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