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點:
1. 本產品外殼采用優質304不銹鋼材質焊接而成,表面鏡面處理,性能可靠、美觀;
2. 本產品為改進型防爆產品,內部可裝防爆按鈕、防爆指示燈、防爆電流表、防爆開關、防爆電壓表等各種儀表和控制需要的部分;
3. 采用國家標準設計,可選擇壁掛式、立柱式、平面式等;
4. 可按客戶要求加裝防護箱,能夠顯示內部控制部分的顯示,具有較高的戶外防護效果;
5. 所有緊固件均采用抗強腐蝕的304不銹鋼材質;
6. 布線方式,鋼管或電纜、防爆軟管均可;
7. 可根據用戶要求特殊定制;
適用范圍:
1.適用于爆炸性氣體環境1區、2區危險場所;
2.適用于IIA、IIB、IIC級爆炸性氣體環境;
3.適用于可燃性粉塵環境20區、21區、22區;
4.適用于溫度組別為T1—T6的環境;
5.適用于石油石化、化工、釀酒、醫藥、油漆、紡織、印染、設施等爆炸性危險環境;
1.1爆炸性氣體環境危險區域的劃分
不同的國家和地區,按各自的標準劃分爆炸危險區域。我國根據爆炸性氣體混合物出現的頻繁程度和持續時間,將爆炸性氣體環境分為O區、1區和2區。(與IEC國際電工委員會一致)
0區:連續出現或長期出現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的環境。
1區:在正常運行時可能出現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的環境。
2區:在正常運行時不可能出現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的環境或即使出現也僅是短時存在的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的環境。
0區一般只存在于密封的容器,貯罐等內部氣體空間,在實際設計過程中1區也很少存在,大多數情況屬于2區。
1.2防爆電器設備分為二類:
Ⅰ類煤礦井下用電氣設備
Ⅱ類除礦井以外的場合使用的電氣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