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線介電強度試驗儀電線介電強度試驗儀
膠粘劑信息
粘接試驗的結果取決于粘接過程中的執行條件,除非另有約定,粘接過程的條件由膠粘劑生產企業
提供。
為確保執行試驗的人能全獲得完整的信息,膠粘劑生產企業應提供下述所列數值及信息。
a)粘接所用木材的推薦含水率;
b)粘接所用木材的表面在粘接前是否要打磨;
c)膠粘劑混合的方向;
d)施膠條件,包括施膠率、涂膠遍數、一面涂膠還是兩個膠接面涂膠以及干燥條件;
e)施壓前的鋪裝條件,包括打開和閉合的陳放時間和溫度;
f)固化條件,包括固化的時間、粘接的溫度和壓力;
g)試件測試前的條件,包括時間、溫度和相對濕度。
如果由制膠企業提供的任何范圍的改變,要確保選值在以上范圍內或幾個變化的值是可以接受的。
D與板對應的每個試件的測試結果及試件數量;
m)每塊板上試件斷裂時的平均大載荷、平均拉伸剪切強度、木破率以及所有試件的對應值;
n)每塊板上試件斷裂時的大載荷、平均拉伸剪切強度的標準偏差以及所有試件的對應值;
。)
試驗過程中會對結果造成影響的任何改動。
源,帶有黑色不反光的燈罩)人射角為10°~15°。白熾燈泡光源和試件的距離在150mm~250 mm之
間,日光燈管光源和試件的距離為25 mm~75mm之間。測定木破的木頭覆蓋的面積(不考慮木破
的深度)。如全部測試面上不存在剪切破壞,則木破率的估算由斷裂面積確定。
8.4排除所有試件在膠接面外的木材破壞力。
9試驗結果
9.1試驗結果以每個試件破壞時的大破壞載荷(單位:N),剪切強度(單位:MPa)來表示。
9.2試件的剪切強度按式(1)計算,精確至0.01 MPa:
5.4固化
涂膠后的試件,參照附錄A規定的條件固化。

6試件的狀態調節
試件固化后,在溫度為(23士2)℃,相對濕度為(50士10)%環境下至少放置7d,至試件處于恒重狀
態時開始切割試件并測試拉伸剪切強度。如當事人雙方約定,測試條件可不受此條款的限制。
注:固化后的試件在相隔6h時稱重,其兩次測定的質量差不超過0.1%時即為恒重狀態。
7待測試件的切割
7.12層待測試件的切割按圖1a)所示進行:先在板上標記出合適的寬度及深度,用空心地面開槽鋸或
5.2.3試件的數量
對2層結構的試件,每種膠粘劑至少要制作12塊試件;對3層結構的試件,至少應分別從3塊板中
取樣,每塊板取樣4塊。
如要求更精確,2層結構的試件至少制作24個試件;3層結構的試件至少測試40個試件,從5塊
結構相似的板上取樣,每塊板上取8個試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