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滅火防護套裝A,含消防頭盔1頂(半盔)、佩戴式防爆照明燈1具、滅火防護靴1雙、消防手套1雙、應急逃生自救安全繩1套、消防安全腰帶1條、消防腰斧1把、消防員滅火防護頭套1個 技術性能符合《消防頭盔》XF44-2015的要求。 消防頭盔應由帽殼、緩沖層、舒適襯墊、佩戴裝置、面罩、披肩等組成,設調節紐,調節方便的下頜帶;配備耐高溫阻燃支架,與頭盔配套使用,方便消防員佩戴“佩戴式防爆照明燈"等
滅火防護套裝A,含消防頭盔1頂(半盔)、佩戴式防爆照明燈1具、滅火防護靴1雙、消防手套1雙、應急逃生自救安全繩1套、消防安全腰帶1條、消防腰斧1把、消防員滅火防護頭套1個 技術性能符合《消防頭盔》XF44-2015的要求。 消防頭盔應由帽殼、緩沖層、舒適襯墊、佩戴裝置、面罩、披肩等組成,設調節紐,調節方便的下頜帶;配備耐高溫阻燃支架,與頭盔配套使用,方便消防員佩戴“佩戴式防爆照明燈"等裝備,并提供配件一套。
帽殼材料和結構應符合以下要求:
采用質地堅韌,具有阻燃、防水、絕緣、耐熱、耐寒、耐沖擊、耐熱輻射性能的材料制成;帽頂可制成無筋或有筋的加強結構;帽殼內表面不應有高度超出2mm且寬度小于2mm的突出物及尖銳物體;帽殼外表面不應有高度超過5mm的外部突出物,但不包括帽殼外翻轉的面罩、帽箍調節裝置和安裝在頭盔外部的附件。
佩戴裝置材料和結構:帽箍、帽托和下頦帶應采用體感舒適,對人體無毒、無刺激性的材料制成;下頦帶的寬度不應小于20mm;下頦帶應具有快速調節功能,能靈活方便地調節長短,保證佩戴頭盔牢靠舒適,解脫方便;帽箍應能在525mm~597mm的頭圍尺寸范圍內靈活方便地調節大小;帽箍對應前額的區域應有吸汗性織物或增加吸汗帶,吸汗帶寬度不應小于帽箍的寬度;在施加負載的情況下,能用一只手解開佩戴裝置。
阻燃性能:下頦帶和披肩的損毀長度不應大于100mm,續燃時間不應大于2s,且不應有熔融、滴落現象;面罩續燃時間不應大于5s,且不應有熔融、滴落現象。 經高溫、低溫、浸水、輻射熱預處理后進行沖擊吸收性能試驗,頭模所受到的沖擊力的值不應大于3780N,帽殼不應有碎片脫落,帽托不應有損壞或斷裂,帽箍與帽殼的連接機構不應有損壞或斷裂。 帽頂部:沖擊加速度150g;帽前部:沖擊加速度400g;帽側部沖擊加速度400g;帽后部:沖擊加速度400g。帽殼泄漏電流不應超過3mA。 帽殼表面應色澤鮮明、光潔,無污漬、氣泡、缺損及其他有損外觀的缺陷。
面罩表面應無明顯擦傷或打毛痕跡,周邊光滑,無棱角。
披肩縫制應平整,不應有脫線、跳針以及破損、污漬等缺陷。
頭盔各部件的安裝應牢固、端正,無松脫、滑落現象。
頭盔顏色為黃色或紅色(具體由使用單位確定),兩側印字根據用戶需求粘貼,外觀及字體符合統型要求;半盔式頭盔的質量(不包括披肩及附件)≤1300g。 提供所投產品消防產品認證證書、第三方有權機構出具的型式試驗報告(完整樣頁)或全項檢測報告(完整樣頁);合同簽訂前提供相關資料原件供查驗(應與投標文件中的一致)。 技術性能符合《消防員照明燈具》GB30734-2014的要求。
適用于1區、2區爆炸性環境,防爆標志:ExibIICT4Gb隔爆、本質安全型防爆。
防護等級≥IP66/IP68。 燈具內部帶電觸點應全部焊接在線路板上,防止拆開燈具及線路板后觸點與線路板分離。
配備專用卡扣,可佩帶在消防頭盔上使用,卡口配備不少于兩種(通用型)。
可用在帽邊為0-10mm的滅火頭盔和搶險救援頭盔上;卡扣型:根據甲方實際需要提供。
燈具可手持,開關按鍵尺寸大,方便穿戴防護裝備后正常啟閉開關。 燈具需有強光、工作光、頻閃光等工作狀態,工作光可隨意切換,尾部帶有紅色方位指示燈。
燈具外殼采用鋁合金材質,整燈重量≤0.15kg(150g)。
光源選用特制超高亮度暖白LED,光源功率:強光3W工作光1W,平均使用壽命:≥5年。
連續放電時間:強光≥4小時,工作光≥8小時。 燈具的散熱器與電池有效隔離,防止因光源高溫影響電池壽命、損壞電池。
燈具電池應具有緩沖防震措施,有效提升燈具高處掉落、碰撞、沖擊的保護性能。
燈具充電接口為Type-C標準,適用USB輸出端口充電范圍廣。
燈具或充電器應設置充、放電保護電路,充電時間≤3h。
電池使用壽命循環使用≥1000次。額定電壓:≥3.7v,電池額定容量≥1.9Ah。
電源類型:高性能鋰電池組。 兩米處照度值:強光≥450lx、工作光≥200lx。
LED芯片要求采用高性能芯片,保證工作的穩定性、可靠性及高效性。 燈具應具有充電顯示等功能。
燈具應有電量檢測功能、具備電量顯示,可直觀掌握燈具電量狀態。 提供所投產品防爆認證證書。合同簽訂前提供相關資料原件供查驗(應與投標文件中的一致)。
提供所投產品第三方檢驗機構出具的全項檢測報告(完整樣頁),出具報告的檢驗檢測機構應取得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的資質認定。合同簽訂前提供相關資料原件供查驗(應與投標文件中的一致)。 技術性能符合《消防員滅火防護靴》XF6-2004的要求。
整靴為皮制或橡膠制,靴子內側有復合柔軟舒適層,便于消防員快速穿著,用于消防員小腿部和足部防護。滅火防護靴在進行防滑性能試驗時,始滑角不得小于15°。
整靴防水性能:滅火防護靴在防水性能試驗時不應出現滲水現象。
防砸性能:滅火防護靴靴頭分別經10.78kN靜壓力試驗和沖擊錘質量為23kg、落下高度為30mm的沖擊試驗后,其間隙高度均不應小于15mm。 靴口有防磨設計、鞋底內緩沖設計。靴內采用抗菌防臭緩沖鞋墊。 整雙靴總重量質量≤2.55kg。 滅火防護靴靴面經輻射熱通量為(10±1)kW/m2,輻照1min后,其內表面溫升應不大于16℃。 滅火防護靴在隔熱性能試驗中被加熱30min時,靴底內表面的溫升應不大于18℃。 滅火防護靴外底的抗刺穿力不應小于1100N。 提供所投產品第三方檢驗機構出具的全項檢測報告(完整樣頁),出具報告的檢驗檢測機構應取得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的資質認定。合同簽訂前提供相關資料原件供查驗(應與投標文件中的一致)。 用于消防員手部及腕部防護,技術性能符合《消防手套》XF7-2004。
阻燃性能:手套和袖筒外層和隔熱層材料的損毀長度不應大于100 mm,續燃時間和陰燃時間均不應大于2.0s,且不應有熔融、滴落現象;襯里材料不應有熔融、滴落現象。 顏色要求與部局服裝統型要求一致、黃銀黃反光帶,立體裁剪,翻指式指尖合縫,各層厚薄均勻,手指握緊時無顆粒感,有靈巧舒適、防割、耐磨、、防火阻燃、抗菌除臭等功能。 手背由間位芳綸和對位芳綸混紡梭織布,手掌阻燃處不低于翻毛牛二層皮;手掌內層隔熱層為對位芳綸與高強度纖維混織布,防水透氣層為高阻燃TPU防水透氣膜,手掌舒適層為對位芳綸與抗菌纖維混織布,手背舒適層為間位芳綸等混紡針織布;接縫補強材料不低于阻燃處理反絨牛二層皮,手指關節處有保護設計。 配備手套掛扣,手套具有防水功能,30s內3次拾取鋼棒直徑≤6.5mm。 耐熱性能、耐磨性能、耐切割性能、耐撕破性能、耐機械穿刺性能、防水性能達到二類以上性能。采取人體工學設計,手套與手指貼合性要好,可自然彎曲。 整體熱防護性能≥35(cal/cm2),手背縫合有反光標志帶。 提供所投產品消防產品認證證書、第三方有權機構出具的型式試驗報告(完整樣頁)或全項檢測報告(完整樣頁);合同簽訂前提供相關資料原件供查驗(應與投標文件中的一致)。整套應不少于:安全繩1根、繩包1個、輕型安全鉤2個(合金鋁質)、輕型下降器(帶防慌亂裝置)、連接扁帶等組件。安全繩直徑為8mm±0.5mm,長度≥16m。輕型安全鉤和下降器應要求并應與8mm安全繩使用配套。
安全繩應為包芯繩結構,安全繩索外皮、內芯均為阻燃耐高溫材質(投標文件中具體明確外皮、內芯材質),整繩粗細均勻、結構一致,繩體柔軟,主承重部分由連續纖維制成,材質等級應不低于芳綸,繩體上設連續反光標識,在安全繩上4m、8m、12m處設定寬不小于2cm的標識。
繩包材質應阻燃耐高溫,本體耐260℃高溫不應有明顯變化,繩包應設計有安全繩防止纏繞、垂降墻角保護等功能,應有防水或泄水功能,應能合理放置安全鉤、下降器,方便攜帶于安全腰帶上,操作便捷,使用安全,繩包內側有產品銘牌,其內容為產品型號、生產廠名、裝備明細清單及安全使用范圍等。
整套裝備款式、標識、器材配置、繩索長度等應符合統型標準。 安全繩最小破斷強度應≥20kN;線密度≤50g/m;延伸率應大于1%且不大于10%(承重達到最小破斷強度的10%時);經204℃±5℃的耐高溫性能試驗后,不應出現融熔、焦化現象;在600℃±5℃,1.33kN負荷環境下的承載40s,在400℃±5℃,1.33kN負荷環境下承載300s,不應出現斷裂現象。
安全繩采用繩環結構收尾,并用同種材料的細繩扎縫50mm,在扎縫處熱封并包以裹緊的橡膠或塑料套管,能夠一次性展開。
安全繩環下方應設置性標志,且至少應包括下列內容:生產者和/或生產企業名稱,采用以下五種方式之一表示:中文全稱、英文或拼音全稱、中文簡稱、英文或拼音簡稱、注冊商標圖案;生產者和/或生產企業名稱,應當使用中文全稱;產品名稱及型號;產品批號或編號(前6位為生產年、月);法律法規要求標注的其它內容。 下降器材質為鋁合金或同等材質;應能承受不小于5kN的工作負荷,破斷負荷≥13.5kN,具備離手掣停功能,可空中懸停,具備防慌亂功能,下降器可與安全繩配合快速便捷使用并回收。
在下降器的顯著位置應有性的標志,其內容為:產品型號、用途、商標(或生產廠名)、批號以及生產日期等。下降器外部標注穿繩方向、操作說明和安全提醒。
下降器經GB/T10125規定的48h中性鹽霧試驗后,外觀應符合GB/T6461外觀等級評定輕微級的要求,并應保持原有性能。 用于消防人員與繩索的自身連接和固定錨點,采用自動鎖,安全鉤材質為鋁合金或同等材質。
在開口閉合狀態時,輕型消防安全鉤長軸的破斷強度≥27kN,輕型消防安全鉤短軸的破斷強度≥7kN;在開口打開狀態時,輕型消防安全鉤長軸的破斷強度≥7kN。
在安全鉤的顯著位置應有性的標志,其內容為:產品型號、破斷強度、商標(或生產廠名)等。
安全鉤經GB/T10125規定的48h中性鹽霧試驗后,外觀應符合GB/T6461外觀等級評定輕微級的要求,并應保持原有性能。 材質性能應不低于芳綸,阻燃耐高溫,縫合扁帶寬度12mm,周長1m,最小破斷強度應大于35kN;經600℃±5℃的耐高溫性能時,連接扁帶不出現融熔、焦化現象。
具備高溫環境承載性能的連接扁帶在600℃±5℃、1.33kN負荷環境下的承載40s,在400℃±5℃、1.33kN負荷環境下承載300s,不出現斷裂現象,每條連接扁帶做防散處理。提供所投產品或產品核心部件的生產廠家網站產品信息資料截圖(及)或生產廠家發布的產品或第三方檢驗機構出具的檢測報告(完整樣頁)或其他相關證明材料;合同簽訂前提供相關資料原件供查驗(應與投標文件中的一致)。 消防員滅火救援作業時登梯作業和逃生自救的安全防護裝備。技術性能符合《消防用防墜落裝備》XF 494-2004的要求,主體顏色為藏藍色。 消防員滅火救援作業時登梯作業和逃生自救的安全防護裝備,漸進式,具有強度高、重量輕(0.5-0.85公斤)、耐磨損、耐腐蝕等性能,工作拉力≥4.5KN,極限拉力≥12KN不破斷。所有金屬件耐腐蝕,防靜電。 織帶寬度為70mm±1mm。安全腰帶的縫線與織帶相匹配,用肉眼易于檢查;縫合接口及縫合末端回縫≥13mm;線路、針跡順直、整齊,無明顯彎曲或堆砌,無跳針、開線、斷線。腰帶的帶扣使用排插形式,使安全帶長度調節方便、佩戴快速且無松脫、滑落現象。高溫下不出現熔融、焦化現象。 提供所投產品消防產品認證證書、第三方有權機構出具的型式試驗報告(完整樣頁)或全項檢測報告(完整樣頁);合同簽訂前提供相關資料原件供查驗(應與投標文件中的一致)。 技術性能符合《消防腰斧》XF630-2006的要求。 多功能腰斧為高強度特鋼和高強度工程塑料制成。 由斧、刀鋸、斧套組成,具有攜帶方便、多功能、絕緣等特點。 腰斧各刃部及撬口均經熱處理,硬度達到48HRC-56HRC,平刃能砍斷直徑6.5mm的Q235A圓鋼,尖刃和柄刃能鑿擊Q235A鋼平板,無缺刃、卷邊和裂紋等損傷。 具備抗沖擊、耐腐蝕性能。 重量≤1kg 斧套由頭層牛皮制作,堅實耐用。 產品具備性標志, 提供所投產品消防產品認證證書、第三方有權機構出具的型式試驗報告(完整樣頁)或全項檢測報告(完整樣頁);合同簽訂前提供相關資料原件供查驗(應與投標文件中的一致)。 技術性能符合《消防員滅火防護頭套》XF869-2010的要求。 用于消防滅火時頭部、側面及頸部保護。頭套裙邊加長設計,確保佩戴空氣呼吸器面罩后,頭套的前部和后部與領口內重疊部分的長度≥20厘米,頭套側部與領口內重疊部分的長度不小于13厘米,對消防員頸部有效保護。 頭套應使用采用芳綸等本質阻燃材料制成,原材料采用原漿染色,洗滌不脫色。 甲醛含量≤75mg/kg,無異味。 阻燃性能,毀損長度不應大于100mm,續燃時間不應大于2s,且不應有熔融、滴落現象。阻燃性能:經向、緯向損毀長度不大于7mm,續燃時間0s,無熔融、滴落現象。 經260℃熱穩定性能試驗后沿經、緯方向尺寸變化率≤2%,試樣表面無變色、熔融和滴落等明顯變化。 面料抗起球等級3級;水洗尺寸變化率直向、橫向≤3.5%。 開口的彈性適度,滿足佩戴舒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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