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卷簾是在一定時間內,連同框架能滿足耐火穩定性和完整性要求的卷簾,由簾板、卷軸、電動機、導軌、支架、防護罩和控制機構等組成。
一、防火卷簾分類
1、按材質分:
鋼質防火卷簾:指用鋼質材料做簾板、導軌、座板、門楣、箱體等,并配以卷門機和控制箱所組成的能符合耐火完整性要求的卷簾。
無機纖維復合防火卷簾:指用無機纖維材料做簾面(內配不銹鋼絲或不銹鋼絲繩),用鋼質材料做夾板、導軌、座板、門楣、箱體等,并配以卷門機和控制箱所組成的能符合耐火完整性要求的卷簾。
特級防火卷簾:指用鋼質材料或無機纖維材料做簾面,用鋼質材料做導軌、座板、夾板、門楣、箱體等,并配以卷門機和控制箱所組成的能符合耐火完整性、隔熱性和防煙性能要求的卷簾。
2、按型式分:
卷軸式:簾面通過卷軸卷動卷起來的防火卷簾。
折疊提升式:簾面通過折疊型式收縮的防火卷簾。
側移式:簾面為側向移動的防火卷簾。
二、防火卷簾的設置
防火卷簾一般設置在電梯廳、自動扶梯周圍,中庭與樓層走道、過廳相通的開口部位,生產車間中大面積工藝洞口以及設置防火墻有困難的部位等。
除中庭外,當防火分隔部位的寬度不大于30m時,防火卷簾的寬度不應大于10m;當防火分隔部位的寬度大于30m時,防火卷簾的寬度不應大于該部位寬度的1/3,且不應大于20m。
三、防火卷簾性能要求
防火卷簾應具有火災時靠自重自動關閉功能。
防火卷簾的耐火極限不應低于本規范對所設置部位墻體的耐火極限要求。
當防火卷簾的耐火極限符合現行國家標準《門和卷簾的耐火試驗方法》GB/T 7633有關耐火完整性和耐火隔熱性的判定條件時,可不設置自動噴水滅火系統保護。
當防火卷簾的耐火極限僅符合現行國家標準《門和卷簾的耐火試驗方法》GB/T 7633有關耐火完整性的判定條件時,應設置自動噴水滅火系統保護。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的設計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設計規范》GB 50084的規定,但火災延續時間不應小于該防火卷簾的耐火極限;
防火卷簾應具有防煙性能,與樓板、梁、墻、柱之間的空隙應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
需在火災時自動降落的防火卷簾,應具有信號反饋的功能。
四、防火卷簾的控制
設置在疏散通道上的防火卷簾,主要用于防煙、人員疏散和防火分隔,因此需要兩步降落方式。
地下車庫車輛通道上設置的防火卷簾也應按疏散通道上設置的防火卷簾的設置要求設置。
非疏散通道上設置的防火卷簾大多僅用于建筑的防火分隔作用,建筑共享大廳回廊樓層間等處設置的防火卷簾不具有疏散功能,僅用作防火分隔。
防火卷簾的升降應由防火卷簾控制器控制。
1、疏散通道上設置的防火卷簾的聯動控制設計,應符合下列規定:
聯動控制方式,防火分區內任兩只獨立的感煙火災探測器或任一只專門用于聯動防火卷簾的感煙火災探測器的報警信號應聯動控制防火卷簾下降至距樓板面1.8m處:任一只專門用于聯動防火卷簾的感溫火災探測器的報警信號應聯動控制防火卷簾下降到樓板面;在卷簾的任一側距卷簾縱深0.5m~5m內應設置不少于2只專門用于聯動防火卷簾的感溫火災探測器。
手動控制方式,應由防火卷簾兩側設置的手動控制按鈕控制防火卷簾的升降。
2、非疏散通道上設置的防火卷簾的聯動控制設計,應符合下列規定:
聯動控制方式,應由防火卷簾所在防火分區內任兩只獨立的火災探測器的報警信號,作為防火卷簾下降的聯動觸發信號,并應聯動控制防火卷簾直接下降到樓板面。
手動控制方式,應由防火卷簾兩側設置的手動控制按鈕控制防火卷簾的升降,并應能在消防控制室內的消防聯動控制器上手動控制防火卷簾的降落。
防火卷簾下降至距樓板面1.8m處、下降到樓板面的動作信號和防火卷簾控制器直接連接的感煙、感溫火災探測器的報警信號,應反饋至消防聯動控制器。
安裝要求和使用說明
1、安裝卷簾門的洞口上部不得設有通風管、水管等;
2、卷簾門安裝好后,安裝吊頂,吊頂邊緣應離簾板50mm,以免摩擦;
3、調試及使用時,嚴禁底部 站人。電器設施不得擅自拆搬;
4、根據消防管理規定每季度在例行消防安全檢查時一定要不能漏檢啟動電機的鏈條潤滑油,這也是很多物業單位,或者消防單位在檢查時疏漏的一個重要環節。
防火卷簾門面積計算應根據國家建筑工程預決算標準執行。計算方法為:(防火卷簾門洞口高度+600mm)×(卷簾門洞口寬度+200mm)附注:(洞口高為梁底下至毛地面,導軌需要預埋) 包箱及門楣面積計算為:(洞口寬)×(底面+立面)展開計算面積。高度在做測量后與屋頂的 距離要保持30cm的間隙。
防火卷簾門同防火墻的作用一樣起到水平防火分隔,它由簾板、座板、導軌、支座、卷軸、箱體、控制箱、卷門機、限位器,門楣、手動速放開關裝置、按鈕開關和保險裝置等13個部分組成,一般安裝在不便采用防火墻分隔的部位。如:敞開電梯廳、自動扶梯、百貨大樓的寬大營業廳、展覽樓的展覽廳和建筑物中洞口較大不能用防火門窗的部位。防火卷簾門在建筑工程中,使防火分隔得到了廣大的應用。
防火卷簾門是現代高層建筑中的防火設施,防火門除具備普通門的作用外,具有防火、隔煙、抑制火災蔓延、保護人員疏散的特殊功能,廣泛應用于高層建筑、大型商場等人員密集的場合。
防火卷簾門
樓板面;在卷簾的任一側距卷簾縱深0.5m~5m內應設置不少于2只專門用于聯動防火卷簾的感溫火災探測器;手動控制方式,應由防火卷簾兩側設置的手動控制按鈕控制防火卷簾的升降。
非疏散通道上設置的防火卷簾的聯動控制設計,應符合下列規定:
聯動控制方式,應由防火卷簾所在防火分區內任兩只獨立的火災探測器的報警信號,作為防火卷簾下降的聯動觸發信號,并應聯動控制防火卷簾直接下降到樓板面。
手動控制方式,應由防火卷簾兩側設置的手動控制按鈕控制防火卷簾的升降,并應能在消防控制室內的消防聯動控制器上手動控制防火卷簾的降落。
防火卷簾下降至距樓板面1.8m處、下降到樓板面的動作信號和防火卷簾控制器直接連接的感煙、感溫火災探測器的報警信號,應反饋至消防聯動控制器。
功能調試
防火卷簾運行功能的調試應符合下列規定:
1.防火卷簾裝配完成后,簾面在導軌內運行應平穩,不應有脫軌和明顯的傾斜現象。雙簾面卷簾的兩個簾面應同時升降,兩個簾面之間的高度差不應大于50mm。
2.防火卷簾電動啟、閉的運行速度應為2m/min~7.5m/min,其自重下降速度不應大于9.5m/min。
3.防火卷簾啟、閉運行的平均噪聲不應大于85dB。
4.安裝在防火卷簾上的溫控釋放裝置動作后,防火卷簾應自動下降至全閉。
建筑構建的耐火極限
一、耐火極限的概念
耐火極限是指建筑構件按時間—溫度標準曲線進行耐火試驗,從受到火的作用時起,到失去支持能力或完整性或失去隔火作用時止的這段時間,用小時(h)表示。
二、影響耐火極限的要素
在火災中,建筑耐火構配件起著阻止火勢蔓延擴大、延長支撐時間的作用,它們的耐火性能直接決定著建筑物在火災中的失穩和倒塌的時間。影響建筑構配件耐火性能的因素較多,主要有材料本身的屬性、構配件的結構特性、材料與結構間的構造方式、標準所規定的試驗條件、材料的老化性能、火災種類和使用環境要求等。
材料本身的屬性。
構配件的結構特性。
材料與結構間的構造方式。
標準所規定的試驗條件。
材料的老化性能。
火災種類和使用環境要求。
三、不同耐火等級建筑中建筑構件耐火極限的確定
建筑構件的耐火性能是以樓板的耐火極限為基準,再根據其他構件在建筑物中的重要性以及耐火性能可能的目標值調整后確定的。
根據火災的統計數據來看,88%的火災可在1.5h之內撲滅,80%的火災可在1h之內撲滅,因此將一級(具體分級標準見建筑耐火等級要求)建筑物樓板的耐火極限定為1.5h,二級建筑物樓板的耐火極限定為1h,以下級別的則相應降低要求。
其他結構構件按照在結構中所起的作用以及耐火等級的要求而確定相應的耐火極間,如對于在建筑中起主要支撐作用的柱子,其耐火極限值要求相對較高,一級耐火等級的建筑要求3.0h,二級耐火等級的建筑要求2.5h.這樣的要求,對于大部分鋼筋混凝土建筑來說都可以滿足,但對于鋼結構建筑,就必須采取相應的保護措施方可滿足耐火極限的要求。
維修和保養
一、防火卷簾門不動作:首先應檢查電源,看防火卷簾門的電源空開是否有電,如果沒電,就應線檢查電源部分。如果有電,此時卷簾控制箱的電源指示燈應當是綠色常亮。如果指示燈不亮此時我們應檢查控制箱內的變壓器(變壓器的電阻270歐姆)是否燒壞。如果電源指示燈是綠色閃爍,表明電源部分可能缺相,如果電源不缺項有可能是控制箱的備用電源板燒壞;也有可能住電源板和備用電源板都燒壞。
二、電源空開推不上:送閘時,空開推不上首先應檢查備用板是否有問題,備用板的輸出線的電阻約為300歐姆。如果開路時或短路應該檢查電機的點剎車是否燒壞,或檢查備用板是否燒壞。
三、操作按鈕使用不靈:應當先按下停止鍵,再按下復位鍵,然后按上行下行鍵。
四、電源控制箱或按鈕面板的指示燈全亮:這時應先檢查按鈕線是否有短路現象或某一個按鈕被壓死的可能,如果以上現象不存在,有可能是電源主板上的芯片壞掉,這時應更換芯片。注意要反著裝,(即開口對著開口)。
五:按鈕操作只有上行或下行:這時應先檢查限位線是否有掉線現象,若果沒有,有可能是主電源板壞了。
六、操作按鈕不好用或按什么按鈕都是下行:應先檢查主電板與備電板的連接排線時是否松動
七、增加鎖控:只需在排線的第5和12的空上串接一個約1K的電阻。
八、判斷電機的好壞:電機的三相電阻達47-70歐姆且三相平衡。三相不平衡可能是電機壞了。
九、防火卷簾門報警時,應當先讓防火卷簾門自動下降到底,途中不要按任何按鈕,然后再上行。
十、防火卷簾門的安裝調試:在安裝調試之前應先檢查控制器、按鈕盒、卷門機、行程開關、電剎車的連接線是否正常,確認后在進行調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