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力滅火系統
電力氣體滅火規范及要求
針對電氣火災的防治,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14中
已有規定,在不宜用水系統滅火的場所需使用氣體滅火系統的位置:
電子計算機房、通訊機房、控制室;
變配電室、不間斷電源(GUPS)室;
發電機房、油浸變壓器室、變電室、電纜隧道或電纜夾層
等電氣危險場所。
另外在GB50370《氣體滅火設計規范》中關于氣體滅火系統的選類
設計做了規定。目前氣體滅火產品主要有三大類,分別為:七氟丙烷滅
火系統、IG541混合氣體滅火系統、熱氣溶膠全淹沒滅火系統。
電力滅火系統產品如下圖:
氣體滅火系統
氣體滅火系統可用于撲滅地下變電站封閉空間內的變壓器、電抗器火災。具有結構簡單、占地少、成本較低、啟動迅速、動作后易于清理、誤動時不影響帶電設備運行等優點,但滅火氣體具有窒息作用。本條文根據現行標準總結制定。(1)DL/T 5216《35kV~220kV城市地下變電站設計規定》第8.2節要求地下變電站“固定滅火系統可采用水噴霧或氣體等滅火系統”。(2)浙公通字〔2017〕89《浙江省消防技術規范難點問題操作技術指南》中規定“下列變配電應設置自動滅火系統,并宜采用氣體滅火系統:1)設置在高層民用建筑內的變配電所 ;2)設置在高層民用建筑群地下室為高層民用建筑服務且有消防負荷的其它變配電所;3)設置在建筑面積大于10萬m2的商業綜合體內的變配電所;4)設置在地下室為建筑面積大于10萬m2的商業綜合體服務且有消防負荷的變配電所”。目前,氣體滅火系統多用于地下變電站及高層建筑內變電站,綜合現行標準及氣體滅火系統特點,制定本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