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標GB50311-2007,即《綜合布線系統工程設計規范》是目前國內綜合布線領域zui重要的國家標準之一。在這本規范中,特別將“防火”規范單獨作為一個章節獨立出來,分兩部分予以介紹,足見國家標準對于線纜防火的重視程度。
其中,8.0.1節規定,“根據建筑物的防火等級和對材料的耐火要求,綜合布線系統的纜線選用和布放方式及安裝的場地應采取相應的措施。”
這里強調了綜合布線防火要求的適應性原則,即線纜防火要與建筑物防火等級相匹配。所謂匹配,其實是建議在對建筑物進行規劃設計時,采用與建筑物防火等級相當或略高的防火線纜。
若線纜防火等級不夠,不僅無法滿足建筑物整體防火要求,在火災中還會成為造成嚴重損失的隱患;當然,線纜防火等級太高也會增加工程造價。而8.0.2節的主要內容,是基于對歐洲、美洲、的纜線測試標準進行同等比較,進而提出面對不同的場合與安裝敷設方式,選用符合相應防火等級的纜線,幾種典型情況如下:
在通風空間內(如吊頂內及高架地板下等)采用敞開方式敷設纜線時,可選用CMP級(光纜為OFNP或OFCP)或B1級;在纜線豎井內的主干纜線采用敞開的方式敷設時,可選用CMR級(光纜為OFNR或OFCR)或B2、C級;在使用密封的金屬管槽做防火保護的敷設條件下,纜線可選用CM級(光纜為OFN或OFC)或D級